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2023年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正式開始認定,企業在5月31日前提交相關材料。下面來看看具體的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申報獎補和認定管理辦法,蚌埠市企業想要申報智能工廠或者數字化車間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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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申報獎補政策
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省認定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二、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申報程序
(一)企業根據各項目的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送至所在縣、區經信部門(各項目申報要求見附件)。
(二)各縣、區經信部門需及時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照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及項目名單,并于5月31日前將推薦文件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分別報送至市經信局相關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實施中國制造[2025]戰略,鼓勵和引導企業轉型升級,推動蚌埠制造向蚌埠智造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智能制造包括: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五種形式。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是指在我市裝備制造業,由企業通過新建、技術改造,在生產工藝流程、布局結構等方面采用數字化管理,生產效率提高20%以上,運營成本降低20%以上,產品研發周期縮短30%以上,單位產值能耗降低10%以上的生產制造和服務制造企業工廠或車間。
第四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工作。
第二章 認定
第五條 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編制《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年度申報指南》,企業根據指南自愿申請認定。
第六條 申請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注冊和納稅關系在蚌埠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依法納稅、近二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建立生產工藝流程、布局數字化模型,并進行模擬仿真,實現規劃、生產、運營全流程數字化管理。
(二)企業至少使用數據管理系統(PDM)、制造執行系統(MES)、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生命周期管理系統(PLM)、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等兩個(含兩個)以上工業智能制造軟件。
(三)離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至少采用5種以上核心技術裝備,包括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機器人、增材制造設備、智能傳感器與控制設備、智能檢測與裝配裝備、智能物流與倉儲裝備。
(四)網路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項目至少采用1種以上工業云和工業大數據服務平臺。
(五)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申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擁有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六)建立基于IPV4/IPV6、4G/5G移動通信、窄帶物聯網、短距離無線和軟件定義的企業局域網。
(七)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完成時間距申請認定時間不超過2年。
第七條 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程序:
(一)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縣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上報《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申請報告》(以下簡稱申請報告)(詳見附件)。
(二)縣區工業主管部門對企業上報的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并將審查意見和《申請報告》匯總后(一式2份)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并邀請市直有關部門參加,對初審合格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進行評審;根據需要可組織專家現場考察。
(四)對通過專家評審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在市經信委網站、市信用網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五)對通過公示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由市經信委頒發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證書。
第三章 管理與扶持政策
第八條 認定證書是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享受政策扶持和申報國家、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重要依據,有效期均為2年。
第九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與市級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舉行對接活動,優先支持列入《公告》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單位的融資項目。
第十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單位和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進行信用記錄和監督管理。
對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的單位,將撤銷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追回財政獎勵資金,并在2年內取消申請認定資格。
對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如有不正當交易行為、出現重大失誤且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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