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高額補助!2023年蕪湖市科技項目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應用基礎研究、“兩強一增”、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平臺、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六類項目申報指南流程
2023年度蕪湖市科技項目中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應用基礎研究、“兩強一增”、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平臺、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等六個類別項目申報指南發布,每類項目都有高額補助,下面就來詳細了解,蕪湖市有想要申報這六類項目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蕪湖市六類項目申報免費咨詢:15855199550(手機/微信)
一、蕪湖市六類項目申報類別與補助支持強度
(一)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項目。圍繞市“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研發領域,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鍵核心技術需求開展科技攻關。支持一批技術水平較高、應用前景較廣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應用和示范推廣。主要包括: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研發,傳統產業的技術升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核心技術成果、革命老區科技成果、民生相關產業科技惠民成果轉化。
按照100萬元/項、50萬元/項、20萬元/項三個檔次給予支持。
(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面向我市新興產業和民生領域,重點支持引領關鍵技術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創新研究,以及方向比較明確且可以較快取得前沿技術突破的應用理論研究,支持與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緊密聯系的重點領域應用基礎研究。
按照30萬元/項、20萬元/項、10萬元/項三個檔次給予支持。
(三)“兩強一增”項目。貫徹二十大報告“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精神和落實省委“兩強一增”部署,持續支持農機、種業、農業技術示范應用推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農業領域項目。
按照50萬元/項(農機、種業可達100萬元)、20萬元/項、10萬元/項三個檔次給予支持。
(四)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對全市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專門設立該類別項目,切實發揮科技引領和支撐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業自立自強、創新發展。
按照30萬元/項、20萬元/項、10萬元/項三個檔次給予支持。
(五)研發平臺項目。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匯聚和兼容內外部創新資源和力量,發揮科技創新平臺自主創新、培育人才作用,支持創新聯合體、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從事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與開發、以及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等,促進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按照30萬元/項、20萬元/項、10萬元/項三個檔次給予支持。
(六)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項目。圍繞蕪湖市機器人產業三年發展規劃研究、蕪湖市創新園區發展策略研究等重點課題,以及科技創新體系構建、科技創新主體培育、科技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等一般課題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重點課題最高不超過5萬元/項、一般課題最高不超過2萬元/項給予支持。
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不超過申請資金額度,支持檔次主要依據評審結果確定。
二、財政科技資金支持機制
(一)對應用基礎研究和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兩類項目,按照《蕪湖市科技局 蕪湖市財政局關于開展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工作的通知》,采用“包干制”支持方式,給予財政支持資金一次性全款撥付。
對事業單位承擔的項目,給予財政支持資金一次性全額撥付。
(二)為在蕪高校、三甲醫院,開設科研項目“綠色通道”,采用立項數、立項財政支持資金總額切塊支持方式。
1.依據各單位上年度研發支出總額、同比增幅、下達任務完成情況、研發平臺建設情況等,綜合考慮,安排定額切塊資金和推薦立項數(資金額度及推薦立項數另行下達)。
2.切塊資金支持的項目為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項目、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兩個類別。其中,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項目不超過80項、應用基礎研究項目不超過40項。
3.項目通過“蕪湖市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臺”申報,各在蕪高校、三甲醫院建立科技項目領導組織和工作機制,自主組織評審。研究確定并公示后,省屬的高校和三甲醫院直接向我局推薦、市屬的高校和三甲醫院需經市主管部門同意后向我局推薦,獲上述推薦即作為市級立項的科技項目。
4.各單位推薦項目申請財政支持資金和項目數須在下達的總額度和總數范圍內。單個項目申請財政支持資金由所在單位統籌自主安排確定。
5.切塊項目的實施及驗收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市科技局對項目的評審、實施、驗收進行監督。
三、蕪湖市六類項目申報基本要求
(一)申報單位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蕪湖市域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在蕪高校和醫療衛生機構等;
2.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掌握所申報項目領域的國內外研究動態,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需的技術人才、技術裝備等條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范,科研誠信記錄良好;
3.2022年度研發投入較2021年須為正增長,具備完成申報項目所需的配套資金能力。涉及爭取國家級研發平臺需要支持的項目不受研發費用要求限制;
4.上年研發投入3億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企業,當年立項數分別不超過5項、2項,其他企業原則上不超過1項(不包含重大科技項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和軟科學項目),企業根據立項數上限申報;
5.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總預算承諾落實自籌資金,財政支持資金額度少于項目申請額度時,差額部分由承擔單位自籌補足。聯合申報須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合作經費等。
(二)項目主持人
1.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2.項目主持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過70周歲(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齡一般不得申報,如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申請并出具履約承諾函。
(三)申報項目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指南要求。實施方案必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
2.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項目一般不超過一年。第一承擔單位必須為項目實施的主體,鼓勵產學研合作聯合申報。
(四)優先支持
1.在市科技企業庫中已登記企業申報的項目。
2.市“研發雙50強”企業、2024年度擬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企培育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市級以上研發創新平臺申報的項目,以及產學研合作、長三角G60區域協同創新的項目。
(五)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單位研發投入未達到各類別項目指南規定要求的;
2.單位或項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誠信等嚴重信用問題的;
3.單位1年內存在科技項目逾期未驗收的,3年內存在科技項目終止、撤銷的;
4.項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報1項市科技項目,或已承擔1項(含1項)以上在研市級及以上項目的,或1年內存在科技項目結題的;
5.同一單位或同一主持人,同期已申報研發內容相同或相近項目的;
6.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國家及省、市財政性資金支持的。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持人須信用記錄良好,項目申報時須附科研誠信承諾書。在項目申報、立項和實施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若有失信行為,一經查實,將按《關于轉發安徽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蕪科辦〔2021〕3號)文件規定執行,屬于嚴重失信,將取消其3年內申報科技項目的資格。
2.各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要對照指南,負責組織發動和申報指導工作,并切實強化初審責任,對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嚴格把關。歸口管理單位應分別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申報單位、法人、項目主持人信用記錄進行核查,對實施聯合懲戒期限內的申報單位、項目主持人申報的項目不得推薦。
3.申報項目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的科學研究,須尊重生命倫理準則,遵守《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技術標準和倫理規范。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4.項目實施期從項目立項之日起算。
其他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類別項目申報指南。
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四、蕪湖市六類項目申報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5月20日—6月19日,申報單位通過蕪湖市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分類別填寫《蕪湖市科技項目申報書》,并上傳相關附件。(申報前請認真閱讀平臺《用戶手冊》)
2.初審推薦。6月25日前,各歸口管理單位對照項目申報要求和指南,完成網上初審、限額推薦(限額指標另行下達),統一將在線打印的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蕪湖市科技項目推薦函》、《蕪湖書科技項目推薦匯總表》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7樓科技局窗口。
3.統一受理。7月5日前,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依據推薦函和項目清單,完成申報項目的網上統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歸口科室。同時,市科技局或委托專業服務機構組織項目形式審查和審核。
各在蕪高校、三甲醫院于8月1日前完成項目的審核、評審和立項推薦工作。
附件1:蕪湖市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圍繞蕪湖市“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聚焦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研發,支持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家電、大健康和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線上經濟)、航空航天(低空經濟)等十大新興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
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蕪落地轉化項目,“一帶一路”、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區域高校、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的科技成果在蕪轉化應用項目,人口生命健康、未成年人保護、智慧養老、康復器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與處理、氣象科技、食品藥品安全、碳達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垃圾分類治理、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智慧城市、海綿國土、公共(消防)安全、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疫情防治(控)、援藏援疆、科技文化融合等技術成果應用及示范推廣項目,促進科技惠及民生技術應用。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2022年度研發投入較上一年為正增長。其中工業企業研發投入不少于200萬元或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3%(含)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須建有研發機構;事業單位研發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2.申報的項目具有一定的研發基礎,技術領域屬于支持的范圍,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及預期取得的科技成果或成果轉化目標,實施期一般不超過2年。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涉及到食品安全、醫療衛生資格認證等需要前置性審批及準入的產品、項目,應提供依法獲得批準核準的材料。
3.項目研發總投入一般不少于2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2:1以上。
附件2:蕪湖市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面向我市新興產業和民生領域,重點支持引領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家電、大健康和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線上經濟)、航空航天(低空經濟)產業和現代農機、現代種業及重大民生等領域關鍵技術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基礎研究,以及方向已經比較明確的前沿技術研究和應用開發中的理論研究。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2022年度研發投入強度較上一年為正增長。其中工業企業、高校、醫療衛生機構研發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科研機構研發投入不低于100萬元;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3%(含)以上并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重點支持十大新興產業龍頭企業、優先支持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聯合申報。
2.申報項目應符合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定位要求,研究方向和預期成果應具有促進我市產業發展的應用前景。
3.項目預期成果為科學論文、專著、原理性模型、發明專利或科研報告等。
4.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2年。
5.項目研發總投入一般不少于30萬元,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2:1以上。
6.落實科研經費“包干制”,項目預算為總預算,不設直接經費和間接經費。立項后財政支持資金一次性全額撥付。
附件3:蕪湖市“兩強一增”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面向我市范圍內種業、農機、農業技術推廣示范應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農業領域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支持無為市、灣沚區革命老區的農業領域項目,支持農機領域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動植物品種培育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示范推廣,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成果轉化運用與示范推廣、科技特派員(團)與結對幫扶單位科技成果供給與轉化項目。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2022年度有一定的研發投入,且研發投入較上一年為正增長。
2.申報的項目需為農機、種業、農業技術推廣示范應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農業領域項目。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
3.申報的項目具有一定的研發基礎,技術領域屬于支持的范圍,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及預期取得的科技成果或產業化目標,實施期一般不超過2年。
4.項目研發投入不低于20萬元,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1:1以上。
附件4:蕪湖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支持面向市“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研發領域開展科技攻關,全市產業發展和民生需求的共性、關鍵性、公益性的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立項前,申報單位已取得2023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編號企業(可容缺受理)。
2.2022年度單位研發投入達到50萬元以上,并較2021年須為正增長。
3.具有一定的技術創新能力,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需的技術人才、技術條件、技術裝備等基礎,具備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并具有完成申報項目所需的配套資金能力。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范,科研誠信記錄良好;
4.項目研發投入不少于20萬元,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1:1以上。
附件5:蕪湖市研發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大力提升我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水平,實現有組織科研。對市級以上創新聯合體,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兩類平臺所依托的載體專門設立研發平臺項目。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從事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與開發,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等活動。
二、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為市級以上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
2.申報單位2022年度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為正增長。
3.申報主體為市級以上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的,所申報項目應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4.申報主體為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的,所申報項目要致力于對所在技術領域發展的共性關鍵技術開展研究攻關,帶動相關行業或領域的技術進步。
4.同一申報主體最多申報一項。
5.項目研發投入不少于20萬元,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1:1以上。
附件6:蕪湖市創新環境(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南
一、重點課題
1.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路徑研究
研究內容:①研究現有蕪湖市傳統產業、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各類中小微企業成功申報高企的相關案例,分析企業成長為高企過程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及解決的途徑與辦法,總結高企培育經驗,明確高企培育路徑,形成可參考、可借鑒、可推廣的典型案例。②調研蕪湖市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及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中非高新技術企業的典型案例,從企業規模、產品(服務)類型等方面分析這些企業未申報高企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關共性問題。③結合先發地區經驗做法及我市產業現狀,針對性提出提升蕪湖市高企培育能力的方法舉措。
預期研究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包含各類型企業調研結果的高質量調研報告。②立項后六個月內,針對性提出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措施清單。
2.蕪湖市通用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研究
研究內容:①分析通用人工智能產業布局趨勢,對照國內通用人工智能產業先發地區的產業布局規劃、發展經驗和模式,研究蕪湖市產業發展現狀與形勢、整體戰略布局,分析蕪湖與國內發達地區的差距與優勢所在,提出蕪湖市通用人工智能產業應用場景和延鏈補鏈強鏈發展的路徑建議,明確主要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②梳理分析通用人工智能產業關鍵環節技術發展方向、應用場景和重大創新產品,尤其是對如何構建開放、創新、高效的通用人工智能產業生態進行深入探討,明確蕪湖市通用人工智能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以及產業關鍵技術突破方向和有前景的重點支持產品類型。③匯總梳理國家層面通用人工智能產業政策和國內先發地區發展通用人工智能產業的政策措施,提出蕪湖市支持通用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重點工作等參考意見。
預期研究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含政策建議)。②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套通用人工智能產業鏈圖譜。
3.蕪湖市機器人與增材設備產業創新發展路徑研究
研究內容:①研究蕪湖市機器人與增材設備產業創新發展路徑,全面分析目前該產業領域國際國內及安徽省內的發展現狀,梳理蕪湖市發展的基礎情況,找準蕪湖市發展優勢和不足之處,提出發展的目標前景、主要方向和重點任務,明確發展路徑。②繪制全景圖。圍繞產業鏈上中下游,分產業鏈條、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等類別繪制全景圖譜。同時立足蕪湖市發展情況,繪制我市該產業創新發展全景圖。
預期研究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②立項后六個月內,繪制一套蕪湖市機器人與增材設備產業創新發展全景圖。
4.蕪湖市創新園區發展策略研究
研究內容:①匯總我國關于創新園區方面的政策,梳理地方特色做法及成效(包括但不限于體制機制、人才引進、運營激勵、營商環境等方面)。②繪制全國創新園區運營管理單位(團隊)圖譜,分析優質運營單位(團隊)的優勢、布局和成效等,給出我市招引團隊政策建議。
預期研究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②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套全國創新園區運營管理單位(團隊)圖譜。
5.長三角城市科技創新指標研究分析
研究內容:①梳理、匯總長三角41城市2022年科技創新重點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財政科技支出、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比重、基礎財政支持經費、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數、高新技術企業數、科技型中小企業數、技術合同成交額、孵化載體數、地區生產總值、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等。②逐項提出蕪湖市科技創新重點指標對標看齊城市及鍛長補短舉措,形成蕪湖市科技創新重點指標提升措施研究報告。
預期研究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長三角41城市科技創新重點指標一套表。②實施期結束后,提供蕪湖市科技創新重點指標提升措施研究報告。
6.蕪湖市基礎研究重點領域和方向研究
研究內容:①摸排我市具備開展基礎研究能力的企事業單位,梳理各單位基礎研究領域和方向。②結合省基礎研究布局,提出我市基礎研究需重點投入方向,并給出相關發展建議。
預期研究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蕪湖市基礎研究單位清單(包括但不限于單位基本信息、基礎研究領域和方向等)。②實施期結束后,提供蕪湖市基礎研究重點發展方向研究報告。
7.創新創業團隊、科技型初創企業扶持機制調研分析
研究內容:①安徽省內其他地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招引、評審、扶持政策及具體做法,以合肥、滁州為主。②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寧波等長三角先進地區在創新創業團隊、科技型初創企業方面的扶持政策及具體做法。③分析各地區經驗做法。
預期研究結果: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調研報告,介紹并分析各地區的經驗做法。
8.蕪湖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創新平臺體系研究
研究內容:研究蕪湖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創新平臺體系,全面分析全國發展狀況,分析產業鏈上中下游痛點堵點及國內相關先進經驗,在調研蕪湖市該產業鏈創新平臺的基礎上,找準我市的優勢和短板,提出發展建議。
預期研究結果: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
9.蕪湖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高質量發展研究
研究內容:梳理我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脈絡,分析孵化載體1.0、2.0、3.0、4.0版發展模式,對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結合蕪湖實際,提出高質量發展路徑建議。
預期研究結果: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
10.2020年度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績效評估分析
研究內容:對2020年第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165項項目以及財政支持的資金2416.7萬元,開展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的績效分析評價,分析2020年度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特點,并提出發展建議,包括:①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情況;②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績效;③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特點;④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發展建議等。
預期研究成果:提供一份高質量的《2020年度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績效分析報告》。
11.蕪湖市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研究
研究內容:① 通過對蕪湖市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碳排放現狀和碳減排技術的調研,聚焦于蕪湖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立足于蕪湖市科技創新態勢,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提出蕪湖市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明確主要目標、重點任務與保障措施。② 全面分析蕪湖市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的低碳技術發展情況,針對性地提出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的重點建設工程。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示范等方面,打造任務明確、路徑清晰的重點行動方案。
預期研究成果:立項后六個月內,研究蕪湖市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的低碳科技發展情況,列出具體的建設工程與行動,提出蕪湖市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報告與建議,明確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12.蕪湖市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和發展路徑研究
研究內容:①調研分析蕪湖市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其中挖掘不少于5個蕪湖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②圍繞出臺政策、參與主體、績效評價等搭建全維度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框架;③提出科學、完整、可操作性強的科技成果轉化(整體、個人)評價指標;④梳理不少于5個江浙滬地級市工作成效顯著的經驗做法,結合蕪湖市當前科技成果轉化制約因素,提出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破局方案。
預期研究結果:①立項后六個月內,提供一份高質量的研究報告;②立項后六個月內,建立一套(整體、個人)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指標建議。
二、一般課題
支持科技創新體系構建、科技創新主體培育、科技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研究,亦可聚焦我市科技創新需求自選研究方向。
1.科技創新體系構建方面: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創新型城市與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聯動發展,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優化科技創新生態,推動科技創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路徑研究;科技發展重點領域和重大專項謀劃,“揭榜掛帥”等新型組織實施模式研究;加快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G60科創走廊、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建設,推動協同創新、實施資源共享路徑研究。
2. 科技創新主體培育方面: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招引創新人才、建設研發平臺的政策研究,實施人才、資金績效評價評估,推進“雙招雙引”;加強科技金融融合,發揮創投基金作用,優化基金運營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支持科技創新研究。
3. 科技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方面:聚焦“兩強一增”、醫療衛生、動植物種業、人口生命健康、未成年人保護、老齡服務、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與處理、氣象科技、食品藥品安全、碳達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垃圾分類治理、節能節水、智慧城市、公共(消防)安全、防災減災、安全生產、援藏援疆、軍民融合、科技文化融合等民生領域,提升科技創新支撐作用舉措研究。
三、申報要求
1. 鼓勵企業、高??蒲性核⑨t療衛生機構等聯合申報,尤其是市內企事業單位與國內外高校院所聯合申報。
2. 申報項目應符合創新環境(軟科學)項目定位要求,研究成果應具有實際應用價值、可操作性和一定前瞻性。
3. 項目研究報告應立足蕪湖,涉及主要研究問題、現狀分析、調研案例、實證研究及對策建議等內容,實證及調研的文字篇幅應占總篇幅的50%以上。對策建議部分應具有科學依據,有較高的可操作性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字數原則上不少于1萬字。
4. 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年。
5. 無自籌資金要求,如財政支持資金低于申請資金,需自籌資金補足差額部分。
關于蕪湖市六類項目申報,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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