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好種業翻身仗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創新引領,推進保種、護種、育種、引種、用種“五種并進”,加快我市現代種業發展,打造“種業之都”,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行動目標和發展計劃
以打造“種業之都”為目標,組建一批高層次種業團隊,打造一批高水平種業新型研發機構,保護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優質種質資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品種,攻克一批突破性關鍵核心技術,重點作物和畜禽育種創新能力接近或達到國際一流水平,壯大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種業企業。到2025年,全市培育10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產、優質、高效、多抗的突破性品種;主要農作物品種實現一次更新換代,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8%以上;建設和完善8個院士工作站,新建5個以上種業產業聯盟等研發平臺;培育5家以上省級畜禽核心育種場,打造1家國內領軍水產良種企業,1家企業銷售收入進入全球種業10強,1-2家企業銷售收入進入全國種業10強;全市種業銷售額突破100億元,占全省種業銷售收入的70%以上,當好全省排頭兵,進入全國種業三強。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下一篇點擊:最新項目申報政策匯總
二、實施路徑和激勵措施
堅持“強優勢、補短板”,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建設現代種業基地,強化種業科技支撐,加快優良品種引進示范、推廣步伐,整合優質資源,構建產學研用相結合、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種業體系,全面提升我市種業市場競爭力,推動種業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建立我市地方農作物、畜禽和水產種質資源目錄,積極開展地方特色資源搶救性收集,留住好種子、好品種,防止品種退化。重點開展安徽白山羊、淮豬、巢湖鴨、巢湖大銀魚等地方優質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做到應收盡收、應保盡保、有序開發。(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強化種質資源保護。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強化種業市場執法檢查,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假冒侵權、“偽劣種子”違法行為。推進種質資源保護場(區、庫、圃)建設,對省級以上畜禽、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場(區、庫、圃),每年給予20萬元獎補,用于擴大核心種群,做好保種工作。對省級以上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場(區、庫、圃),每年給予10萬元運維經費獎補。(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推進生物育種優質品種發展。加大良種聯合攻關力度,開發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物新品種。通過國家審定的畜禽、水產新品種(配套系),每個品種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通過國家或安徽省審定的水稻新品種,其稻瘟病綜合抗性≤3.0,或米質檢測連續兩年達部標2級標準以上,每個品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農作物獲得國家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證書的(審定或登記)品種,每個品種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不超過20萬元。(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四)加強種業資源引進。加快優質品種、技術引進,對水產苗種企業引進國審水產新品種原良種的,給予引進金額50%的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從國外新引進的原種畜禽,給予引種金額20%的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發團隊在肥實施種業科技成果轉化、轉讓,以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作價到種業企業投資入股,對作價5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最高100萬元資金補助。加大招引企業力度,對外地種業企業在我市注冊并取得省級以上生產經營許可資格的種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支持種業總部型經濟發展,對中央企業、上市企業中的種業企業以及世界種業十強、國內種業十強在本市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分支機構的,按企業規模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投資促進局)
(五)加快良種基地建設。支持省農科院積極創建國家種子產業示范區;支持重點縣及郭河種業產業園建設;積極推進安農大“產、學、研、推”示范基地建設。對用于新品種研究、培育及種植示范等面積相對集中連片50畝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給予土地租金50%獎補,每畝不超過500元,每個企業不超過10萬元。支持蔬菜、草莓、茶葉育苗新建基地建設,集約化育苗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流轉土地并育苗推廣2年以上的,給予育苗設施裝備20%一次性獎補,每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對新認定的祖代種畜禽場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種業企業在南繁科研基地(不包括省農業農村廳南繁基地)相對集中連片100畝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給予土地租金70%的獎補,每畝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元,每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六)做大做強種業企業。重點支持一批有科研創新能力、有市場競爭力優勢的種業企業,加快培育企業上市,做大產業規模,打響行業品牌。種業企業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后,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發上市科創板的種業企業,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重組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種業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開拓、擴大海外市場,對上年度年出口值不少于200萬美元的種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我市種業企業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增加科技研發的一年期內發生的貸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給予貸款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七)強化種業科研成果轉化。強化種業原始創新能力,加快關鍵核心和“卡脖子”技術攻關,培育更多具有國際先進性的良種。在國家重大種業需求和種業科技前沿,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顛覆性創新技術的重大突破,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重大創新實施主體資金支持。鼓勵人才攜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在肥實施轉化,大力培育高成長種業企業,支持科研院所、社會組織、海內外人才團隊等組建新型研發機構。對符合我市科研成果轉化和高成長種業企業以及新型研發機構的種業企業,可享受《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政策(試行)》(合政辦〔2021〕7號)、《合肥市高成長企業培育若干政策》(合政辦〔2021〕6號)、《合肥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合政〔2021〕18號)等現有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八)加強種業人才引進。把培引科技人才、專家團隊作為核心戰略。一是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種業企業高層次人才,擇優發放崗位補貼,前3年按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之后2年減半補貼。對重點產業企業通過項目合作從市外柔性引進的非本單位研發人員,符合條件的安排按實付工薪30%給予企業引才補貼,單個項目(人才)補貼不超過50萬元。二是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對種業企業新建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來我市種業企業工作且符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三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攤。三是加大安居保障力度。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在肥就業,新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肥無自有住房的,可分別按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標準,免費租住國有租賃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內可分別按每年3.6萬元、2萬元和1.5萬元標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不受落戶條件限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九)強化種質資源推廣。堅持市縣聯動、政企聯手,激活商業模式,拓展推廣渠道和方式,積極宣傳推介本地良種,讓合肥種子“人見人愛”。鼓勵種業企業在重要媒體開展宣傳,提高“種業之都”的知名度。依托合肥市農科院國家油菜試驗站,開展油菜品種試驗,建立油菜示范基地,著重開展油菜全程機械化、油菜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油菜輕簡化高效栽培等示范。實施脆稈稻示范展示、瓜菜新品種展示、甜櫻桃、荔蒲芋頭引種、蓮藕-龍蝦種養模式研究等試驗,建立果園三新技術及藕蝦共作模式高效生產示范基地。強化品種示范推廣,積極推行種養新模式,提高良種良法應用水平,大力開展健康養殖、生態養殖模式,助力農業增產。對我市種業企業推廣經主管部門審定具有重大推廣價值的優良新品種,按其當年推廣銷售額的10%予以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補資金用于新品種研發。(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十)落實用地保障。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對研發型種業企業、種業科研機構或種業企業總部基地建設所必須的建設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優先支持保障解決。落實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有關規定,育種育苗、工廠化作物栽培、科研試驗等所需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最多不超過10畝。(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鄉村振興產業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直接投資等方式,著力培育一批產學研相結合的優質項目企業。市級設立種業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相關縣(市)區按照市級資金額度1:1配套安排,推動種業高質量發展。上述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國家、省、市新出臺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執行。加強制(育)種生產領域的保險服務,增強種業風險保障能力。(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級現代種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負責同志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統籌研究現代種業發展支持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現代種業發展。
本意見由市農業農村局解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