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保市場主體促進擴大經營規模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合政辦秘〔2020〕40號,以下簡稱《保市場主體政策》)、《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操作規程(商務部分)》(合商法〔2020〕37號)和《合肥市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合商運〔2019〕161號)等文件要求,現開始組織2020年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條款(商務部分)跨年度政策條款申報兌現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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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1.2020年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商務部分)跨年度政策條款,實行網上申報,企業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
(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關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2.紙質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報送到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時間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并將紙質材料報送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后,將經單位蓋章的紙質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務局(相關政策條款負責處室,已在每條條款后注明)。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條款及申報資料
(一)《實施細則》第106條:支持農產品產銷對接
扎實開展合肥都市圈的交流合作以及皖北等城市的對接幫扶工作。對經批準的由雙方主管部門組織在肥舉辦的,對接雙方規模超過500家以上單位的大型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給予承辦方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1.農產品產銷對接補助,只針對市級以上商務部門主辦、市場化運作為主,對接雙方規模超過500家以上單位的大型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且當年未享受國家、省級財政政策資金補助;2.為促進交流合作,該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須為合肥都市圈及皖北地區等兄弟縣市提供100個免費標準展位。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農產品產銷對接補助申請表(附件4);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舉辦對接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舉辦活動批復、場地租賃合同、實施方案、參加企業超過500家的證明材料、為符合條件的兄弟縣市提供的免費展位資料證明等);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二)《實施細則》第107條:支持市場主體快速發展
1.支持市場主體快速發展
申報條件:1.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商貿企業;2.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統計快報,下同)增速10%以上(含10%);3.2021年一季度統計部門網上直報數據(零售額或營業額)保持增長。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2019年及2020年法人企業統計月(12月)報表;4.2020年及2021年法人企業一季度統計月報表;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認定辦法:
(1)零售額或營業額分項得分滿分100分:2020年法人零售額或營業額增速10%以上(含10%)的法人企業, 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5千萬元以下得0分;達到5千萬元得10分,5千萬元至1億元之間,每增加1千萬元加2分,達到1億元,得20分;超過1億元的企業,每增加2千萬元加1分,達到5億元,得40分;超過5億元,每增加2千萬元,得2分,最多再加60分。
(2)零售額或營業額增速分項得分滿分100分:2020年限上法人零售額或營業額增速10%(含10%)以上的法人企業,得40分;當年增速10%至100%,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5分;增速100%以上,每增加5個百分點得1分,最高得滿分100分。
(3)按照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分項得分權重70%與增速分項得分權重30%,取兩者之和作為企業綜合得分,按照綜合得分取前20名。當法人企業得分相同,按照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與其上一年度零售額或營業額增加量大小確定;當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與其上一年度零售額或營業額增加量相等,按照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大小確定;當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相等,按照法人企業2020年零售額或營業額當年增速確定。
(4)符合零售額或營業額得分條件,依據政策規定因不符合誠信等規定,或企業放棄申報的,按照得分多少依次遞補。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申報時間: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申報。
(三)《實施細則》第109條:支持互聯網+家政服務業
條款內容:(1)支持家政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對家政企業、電子商務企業當年建設或升級改造家政信息服務平臺投入100萬元以上的,給予25%的資金補貼,單個項目累計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2)支持家政O2O模式發展。鼓勵家政服務業企業提高線上交易,年銷售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且網上年銷售額在年銷售總額占40%、50%、80%的家政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上述兩款政策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1.符合本申報條件的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從事為家庭提供烹飪、保潔、搬家、家庭教育、孕產婦、嬰幼兒、老人和病人的護理等有償服務經營活動或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的營利性組織;2.依法納稅,商譽良好,無不良記錄;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同一企業不能重復申報):(1)家政企業、電子商務企業2020年當年建設或升級改造家政信息服務平臺投入100萬元以上;(2)家政企業2020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且網上年營業收入在年營業收入總額占比達40%及以上。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書面申請報告;3.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納稅、銀行資信等相關材料復印件;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須提供相應的明細申報材料(加蓋公章):(1)支持家政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項目:①家政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或升級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包含不僅限于: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需提供項目立項批復件、招投標文件、網站招投標公告截圖、中標通知書等復印件;民營企業需提供項目立項決議、立項報告、驗收報告);②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家政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或升級改造2020年當年實際投入的專項審計報告;③平臺建設或升級改造需提供該項目投入硬軟件的相關采購合同或協議、發票等復印件,工程預、決算報告等復印件。(2)支持家政O2O模式發展項目:①需提供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20年(O2O模式)專項審計報告(含網上2020年實際發生額情況,且需提供網絡后臺線上交易流水記錄。線上預約類業務,需出具網絡后臺預約明細,包含且不僅限于預約人、預約項目、對應金額、核銷記錄);②綜合類服務(含綜合信息平臺、綜合業務服務)的,需提供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家政服務業務部分2020年網上經營情況;③如是入駐第三方平臺的家政企業,除需提供以上業務的明細材料之外,還需提供平臺同期入駐合同,業務產生的流水與平臺入駐時間需相符。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四)《實施細則》第116條:支持標準化家政服務站創建
條款內容:支持家政企業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等按照標準創建標準化家政服務站。對所建標準化家政服務站達到一定規模和符合標準的家政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家政服務企業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創建標準化家政服務站,滿足“合肥市標準化家政服務站創建標準規范”(《關于開展標準化家政服務站創建活動的通知》(合商商貿〔2019〕99號))基本要求,具有一定規模,且符合下列條件的:1.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1年以上的家政服務企業;2.符合本申報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從事為家庭提供烹飪、保潔、搬家、家庭教育、孕產婦、嬰幼兒、老人和病人的護理等有償服務經營活動的營利性組織;3.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服務質量投訴,無家政服務員重大投訴事件;4.有獨立、固定的經營場所,其建筑面積不少于70平方米;5.企業持證上崗家政服務人數達到本單位在冊家政服務員數量的20%以上。家政人員在社區登記,當年簽訂服務委托合同(家政服務站附近居民)的家政服務人員不少于50人以上,且創建活動中單個家政服務站當年累計年營業收入(O2O模式下)至少應達到50萬元以上(O2O業務模式需符合三種形態:第一是線上下單支付,線下享受服務,且能提供線上支付流水憑證;第二是線上預約,線下支付享受服務,且能提供含核銷記錄的預約明細憑證;第三是入駐第三方信息服務平臺的家政企業,須能提供上述服務業務);6.原則上每個家政企業在同一縣(市)區、開發區最多可申報1個服務站。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書面申請報告(需闡述清楚標準化家政服務站的建設實施計劃);3.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納稅、銀行資信、處所(指家政服務站)租賃或買授等材料復印件;4.企業依法取得標準化家政服務站處所經營資格材料;5.“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6.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7. 企業對應“合肥市標準化家政服務站創建規范”全部創建內容實際工作結果的逐項材料;8.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專項審計報告。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五)《實施細則》第118條:支持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
按照《合肥市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合商運〔2019〕161號)相關要求執行,詳見附件6。
其中第7條政策條款“鼓勵國內外知名電商企業和電商平臺在肥注冊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配送中心,對新引進的電商總部型企業,年網上零售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年銷售額達到2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前期已經下發了申報通知,并完成了申報審核工作,此次不再作為政策申報條款。
(六)《實施細則》第120條:支持餐飲企業發展及特色街區建設
政策條款:對獲得“2019年度中國餐飲百強企業”榮譽稱號的,每戶企業獎補50萬元。支持餐飲企業連鎖發展,對克服疫情影響的連鎖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門店數量達10家及以上的,每戶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1.企業經營證照齊全,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2.依法納稅,商譽良好,無不良記錄;3.申報餐飲百強企業政策的餐飲企業需在中國烹飪協會發布的2019年度中國餐飲企業百強名單之列;申報“餐飲企業連鎖發展”政策的需滿足2020年新建成且處于正常營業的直營門店數量達10家及以上。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書面申請報告;3.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納稅、銀行資信等相關材料復印件;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6.(1)申報餐飲百強企業政策的需提供中國烹飪協會頒發的“2019年度中國餐飲百強企業”獲獎證書的復印件等材料;(2)申報“餐飲企業連鎖發展”政策的需提供項目投資明細及項目實施的有關材料。如:合同協議、工商登記(直營門店)、直營門店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書)、直營門店(內、外部)印證照片(帶日期)及近期(至少三個月以上)直營門店經營流水復印件,有關費用支出的銀行付款憑證、對應發票或收據等復印件。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七)《保市場主體政策》相關條款
1.《保市場主體政策》第2條
政策條款:對今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單位和首次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且批發零售業銷售額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將其當年繳納稅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量部分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給單位。
申報條件:1.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商貿企業;2.2020年入統(申報入統時間為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的限上批發(零售)企業;3.2020年年度銷售(零售)額不低于上一年度;4.2020年繳納稅收較上一年度保持增長。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0年法人企業統計月(12月)報表;3.“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4.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5.年度新增企業報告(附件5);6.2019年、2020年兩年度單位實際繳納稅收地方留成材料(以入庫時間為準,分稅種,轄區同級稅務部門出具)。
申報途徑:紙質材料報送。
2.《保市場主體政策》第3條
政策條款:對今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縣(市)區、開發區可疊加獎補。
申報條件:2020年當年首次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且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申報材料:1.企業申請報告及經所在轄區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核實并蓋章確認首次入統的申請表(附件6);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0年法人企業統計月(12月)報表; 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2);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申報途徑:紙質材料報送。
三、申報要求
1.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2020年跨年度各項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本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得同一獎項的,按最高獎勵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獎補。
附件:1.服務業扶持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
2.“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3.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4.產銷對接活動補助申請表
5.年度新增企業報告
6.保市場主體促進擴大經營規模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
8.合肥市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政策條款負責處室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