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重點培育和鼓勵引進一批快速增長、創新性強的優質企業,合肥經開區決定開展瞪羚企業培育入庫工作。請各企業對照入庫條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參與申報。
一、基本條件
1、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在經開區內,成立年限不超過8年,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企業無違法記錄,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2、行業性質:非煙草、鐵路、礦產資源、公共事業等壟斷性行業企業,以及房地產、基礎建設、銀行等行業。
3、企業性質:具有“專、精、特、新”特點的科技企業,非大型企業的生產基地、銷售公司、貿易公司。
4、企業近三年平均科技活動投入強度(即科技活動投入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大于2.5%。
二、瞪羚企業認定條件(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2020年主營收入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近三年營收或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2、2020年主營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近三年營收或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
3、2020年主營收入1億元及以上的,近三年營收或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0%;
4、企業成立不到三年,主營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每年營收或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0%;
5、近三年獲得創業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
三、組織方式
本次遴選按照“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的原則,經企業申報、部門初審、專家評審等環節,對申報單位擇優納入合肥經開區瞪羚企業培育庫。
(一)企業申報
企業本著自愿的原則,按照瞪羚企業入庫要求,將申報材料(含附件支撐材料)和瞪羚企業匯總表(附件3)發送至郵箱
(二)部門初審
科技、經貿、投促等部門對照基本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上報材料的完整性;企業是否符合基本條件。
(三)專家評審
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后形成入選企業名單。
(四)綜合審核與公示
由區科技局進行綜合審核,認定合肥經開區瞪羚企業,并對外發布。
四、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2、企業2018年、2019年、2020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不足3年根據實際年份提供;
3、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研發平臺、人才計劃、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
4、企業承諾書(附件1);
5、合肥經開區瞪羚企業入庫企業基本信息表(附件2);
6、企業認為有助于其參評的其他材料,如獲得風險投資等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企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出承諾,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二)申報時間為2021年5月20日-6月10日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0551-65307621,QQ:288506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