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號,以下簡稱《政策》),根據《安徽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申報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創辦〔2021〕12號)要求,現開展2021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有關事項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1.支持研發創新
2.支持招大引強
二、具體要求
1.項目實行屬地監管,項目獲批后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縣(市)區發改委(經貿局)、財政局與項目單位分別簽訂實施監管協議及補充協議,落實監管責任,督促項目實施進度,嚴格按照要求撥付資金,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2.請分別對照《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政策相關事項申報細則》(部分)(附件1)組織申報。已獲得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支持研發創新由各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區經貿局,財政局聯合組織申報,支持招大引強,由各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區經貿局組織申報。6月21日前報送正式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件和電子光盤(一式三份),報送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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