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的通知》(巢政〔2019〕10號)和《關于印發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投促〔2020〕14號)精神,擬于近期受理2020年度政策兌現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1年5月27日——6月4日。
二、申報地點:根據申報政策獎補資金的項目類型分別報送至巢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巢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巢湖市數據資源局、巢湖市科技局、巢湖市財政局、巢湖市商務局、巢湖市經信局等八家單位。
三、申報條款及材料要求:
(一)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的通知》(巢政〔2019〕10號)和《關于印發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投促〔2020〕14號)要求,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分別報送至以上相關單位,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企業報送紙質材料兩份,由申報主體所在鄉(鎮)、街道經發辦、居巢經開區經貿局負責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并附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分別報送以上相關單位窗口。窗口受理申報材料后,提交相關業務科室復審,復審意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交第三方聯合審核,各相關科室要積極配合第三方開展工作。
(二)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同時依法追究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相應責任。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0551-65307621,QQ:288506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