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號),現就我市2021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8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科技部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2.“科技部服務平臺”提交材料。申報企業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填報資料,生成導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申請書封皮,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企業人員相關材料,研發項目相關材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國家或行業標準證明材料,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合肥市高新區的企業詳見高新區的申報通知)。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再訪問“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61.190.35.98:801/ahismp/cms,以下簡稱“省系統”),點擊企業申報入口,跳轉到安徽省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進行企業信息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登錄后跳轉回“省系統”,在線填寫《企業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選擇合肥市科技局作為注冊信息管理機構,并提交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進行申報。
4.“省系統”提交材料(合肥市高新區的企業詳見高新區的申報通知)。申報企業登錄“省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報資料(填報內容須和“科技部服務平臺”上內容一致),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并對所有上傳材料負責。
5.中介機構注冊登記及提交備案材料。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只須在“省系統”注冊登錄,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營業執照、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如通過金融機構的工資發放資料等)。已注冊中介機構無需重新注冊,若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再重新上傳提交即可。
(三)審核上報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等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為企業申報做好服務,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并以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形成核查推薦意見(附件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蓋章,原則上為工作領導小組印章),上報時間為2021年6月1日和2021年8月16日)。
市科技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并形成推薦意見,在“省系統”逐一提交。提交完畢后,匯總生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由市科技局在申報截止時間前統一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系統”登錄上傳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申報材料。“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上傳的證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內容清晰完整,在系統指定位置對應上傳,請勿橫置或倒置,確保能順利打開,實現正常網評。認定申請書須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打印,條形碼完整;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企業申報材料:一是高企申報材料一式二份(按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順序膠裝,1正本1副本);二是預審核材料一式一份(膠裝),主要為高企申報預審核中研發費用項目輔助賬和高品收入輔助賬(格式見附件5)。以上兩個材料分開膠裝。企業還需做好申報材料留存工作,以備好國家檢查使用。
裝訂要求: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膠裝書脊(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企業所得稅管理部門(納稅部門屬于省稅務直屬局的要作出單獨說明)。
(六)認真閱讀附件7、8。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常年接受申請,地方集中審核和推薦,2021年合肥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受理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高企申報截止時間5月12日;第二批高企申報截止時間7月26日。
第一批申報:企業的紙質材料(膠裝)于2021年5月3日前,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企業務必于5月12日前將需掃描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附件4和6電子版發到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指定郵箱。)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在省廳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通過省廳專家評審企業的紙質材料正本(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高新處(政務區政務大樓B座0615)。
第二批申報:企業的紙質材料(膠裝)于2021年7月20日前,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企業務必于7月26日前將需掃描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附件4和6電子版發到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指定郵箱。)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在省廳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通過省廳專家評審企業的紙質材料正本(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高新處(政務區政務大樓B座0615)。
合肥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免費咨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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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報材料清單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家高企工作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9.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系統”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附件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系統操作常見問題
一、企業注冊和找回密碼
1、企業已經注冊并提交過,是否可以重新注冊?
答:如果之前的賬戶未完善過企業基本信息,企業也未激活,則可以用新郵箱重新進行注冊;如果賬戶已經激活,則法人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已經被占用,企業將無法成功注冊。
2、企業已注冊,但忘記了用戶名和密碼?
答:已注冊并申報或認定過的企業,提醒企業找出認定高企時的申報材料,根據申報材料中“企業注冊登記表”內填寫的相關信息(如果認定后曾在系統中進行過核心信息變更,請使用變更后的信息)進行“找回密碼”操作(其中系統注冊號為表頭下方的一組條形碼數字);已注冊但未申報過的企業,可聯系地方推薦機構或省認定機構幫助查詢以上注冊信息,再通過“找回密碼”功能,來重新設置密碼。
3、通過“找回密碼”輸入注冊信息后提示“該企業信息不存在”?
答:企業輸入的系統注冊號、法人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注冊時填寫的信息不一致,如果注冊時填寫的組織機構代碼中含“-”類信息,在“找回密碼”操作時,此處不需要輸入??商嵝哑髽I與申請高企時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或通過所在市科技局進行查詢。
4、“找回密碼”時提示登錄郵箱,但郵箱中沒有收到郵件?
答:一是可能郵件被攔截,查看是否存在垃圾箱中;二是注冊郵箱是企業自己網站上的郵箱,建議與省科技開發中心工作人員聯系更換郵箱。
5、“找回密碼”時提示登錄郵箱,但打開郵件中的鏈接提示頁面不存在?
答:郵件的操作時間必須在30分鐘以內,若超過需要重新走一遍“找回密碼”流程。
6、“找回密碼”時收郵件的聯系人郵箱需要更換?
答:企業提供新的郵箱,由所在市科技局匯總后聯系省科技研究開發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更換。
二、企業基本信息、核心信息變更及更名
1、企業已注冊但賬戶未激活,此時如何修改相關信息?
答:此階段如需要修改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請先將“企業注冊信息管理”模塊下“企業信息完善表”中信息填寫完整后提交,賬戶被激活后企業可通過核心信息變更進行修改。
2、企業賬戶已激活,如何修改相關信息?
答:在“企業注冊信息管理”模塊下“企業基本信息修改”表中的內容企業可直接修改保存;如企業重要信息或名稱發生變化,可在“企業核心信息變更”或“企業更名”處進行填寫并提交(提醒企業按照此表下方提示進行操作)。
注:有效期內高企發生名稱變更,需詳細填寫該申請書,如變更時間、更名原因、相關核心信息、人員情況、經營范圍和知識產權等,并在線打印申請書,依據高企名稱變更相關要求向所在市科技局提交申請材料。
3、為何無法進行“企業核心信息變更”或“企業更名”操作?
答:如點擊“企業核心信息變更”或“企業更名”系統提示“您提交的企業年報(或申報材料)材料正在處理中”,需要等年報信息處理完成后再進行操作。
4、“企業核心信息”或“企業名稱”發生變更,但生成申請材料后發現未變化?
答:(1)新注冊及高企證書失效的企業,發生名稱及其他重要信息變更和有效期內的高企發生的重要信息變更需在申報材料填寫前提交,并由省認定機構予以審核;(2)如在申報材料提交后至報備前發生名稱及其他重要信息變更,可聯系省認定機構退回認定申報材料,待變更信息由省認定機構審核后,企業需在申報材料中的“申請書封皮”頁面點擊“保存”按鈕進行變更信息的刷新,然后按正常流程打印、提交認定申報材料即可。
三、企業年報
1、企業進入系統后為什么看不到年報模塊?
答:一是企業注冊了多個賬戶,此次登錄的非申報高企時所用的賬戶;二是企業非高企或高企證書已過有效期。
2、企業為什么不能保存年報信息?
答:一確認填寫信息格式是否正確,是否有缺項漏項,表中所列數據如上年度未發生請填寫“0”后保存(提醒企業按照此表下方注意事項進行填寫);二更換瀏覽器進行操作。
3、企業為什么不能進行年報的提交?
答:企業提交年報時,系統提示“您提交的核心信息變更或更名正在處理中”,需要等核心信息變更或更名處理完成后再進行操作。
4、企業提交的年報為何被省廳退回?
答:一是企業當年度財務狀況的數據是否以“萬元”為單位;
二是總收入、銷售收入、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三者之間的鉤稽關系是否正確,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總收入比例是否合理;
三是人員占比是否合理;
四是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是否合理;
五是研發費用總額、中國境內研發費用額之間關系是否正確,基礎研究投入費用總額是否填寫(如無此費用請填“0”)或合理(是否直接等于研發費用總額;或是在中國境內研發費用額+基礎研究投入費用總額=研發費用總額)。
5、企業年報已提交,但是發現某些數據需要修改,應該怎么辦?
答:企業可向省認定機構說明情況, 由省認定機構將年報信息退回給企業, 企業修改后再次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