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操作規程(商務部分)》(合商法〔2020〕37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合肥市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合商運〔2019〕161號),以下簡稱《合商運〔2019〕161號》的要求,現開始組織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電子商務)事后獎補項目申報兌現工作。具體事項通知轉發如下:
一、申報項目
本次申報的事后獎補項目為《實施細則》第103條“鼓勵電子商務規模發展”和《實施細則》第118條“支持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中“引進電商總部型企業”項目。
1.第103條“鼓勵電子商務規模發展”: 對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25萬元、35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本政策條款的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詳見合商法〔2020〕37號文件內容)
2.第118條“支持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中“引進電商總部型企業”:鼓勵國內外知名電商企業和電商平臺在肥注冊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配送中心,對新引進的電商總部型企業,年網上零售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年銷售額達到2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本政策條款的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詳見《合商運〔2019〕161號》文件內容)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電子商務)事后獎補項目政策實行網上申報,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
(二)申報時間
申報主體須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網上申報,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膠印成冊,加蓋騎縫章,要求提供專項審計報告的需單獨提供一份審計報告原件)、申報材料電子版(相關證照、合同、發票等需提供原件的掃描件)在規定時間一次性報送至高新區經貿局。上述兩項政策資金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于2021年3月12日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關要求
1.請各申報主體按照《實施細則》、《操作規程》、《合商運〔2019〕161號》文件要求,嚴格把關,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包括附件)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同時對申報主體進行信用核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國”三個平臺均需審核查詢)。符合我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須由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同級統計部門意見后,出具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限上企業的確認材料(含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是否按時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
2.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2020年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申報材料的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更多政策細節及其他項目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00518
附件:
5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
6.《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操作規程(商務部分)》(合商法〔2020〕37號)
7.《合肥市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合商運〔2019〕1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