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為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設"數字江淮"決策部署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搶抓省開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的先行先試機遇,以"數字產業化"為引領,以"產業數字化"為推動,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數字化轉型發展,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水平,為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長三角的"白菜心"增添新動能,我市將組織開展《馬鞍山市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編制工作,為保障方案編制的科學性,擬公開遴選編制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編制內容
《馬鞍山市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咨詢機構、政府機構與研究機構組成的聯合體,以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機構、企事業單位。
(二)具體要求
1、申請單位須具有相關方案的研究基礎、研究經驗和研究成果。
2、編撰組專業結構符合方案編制要求,核心成員應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較強綜合研究能力、熟悉相關領域情況,人員結構及專業配置須規模適度、結構合理,與方案研究的內容和要求相適應。
3、編撰組應充分了解馬鞍山市數字經濟發展現狀與特點,充分聽取委托單位意見及建議并及時調整方案。
4、編撰組完成方案中期成果后,應安排與采購人進行溝通。
5、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擔方案編撰工作;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5)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四、相關事宜
(一)申報期限
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5日。
(二)資料報送
申請單位認真如實填寫《〈馬鞍山市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編制申請書》。申請書須干 2021年 5月 25 日前通過郵寄和電子郵件送交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請在信函右上角及郵件主題等處注明"《馬鞍山市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 實施方案》編制申請")。
(三)課題遴選
委托單位組織評審小組,對申請單位從研究方案的科學性、創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編撰組的團隊實力、工作基礎等方面進行評估和擇優遴選,并于 2021年 5 月 28日前確定方案編撰承擔單位。
(四)完成時限
承擔單位接到遴選結果通知后,3 個工作日內須與委托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書,正式確定方案編撰安排和相關事宜。承擔單位應于2021年6月底形成方案初稿,并于 2021年7月 30日前提交方案送審稿,方案獲市發展改革委終審認可后正式辦理結題手續。
(五)編制經費《馬鞍山市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編制經費最高不超過 28 萬元,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編制費、人工費、差旅費、食宿費、管理費、專家評審費、利潤及稅金等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