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市財政分配我縣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48萬元,根據《蕪湖市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實施工作的通知》(市農產〔2020〕139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資金使用和實施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內容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進一步提升我縣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圍繞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五個一批”工程,推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重點對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進行扶持,著力培育農產品品牌,強化人才培訓,傾斜支持與貧困村、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 ,擴大農業領域生產,推動農產品加工發展的項目和企業,切實增強龍頭企業競爭力和帶動力,努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實施主體和獎補標準
1.對 2019年農產品加工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縣本年度平均增長率、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每個企業獎補1萬元,安排獎補資金11萬元。
2.企業人才培訓補助:對企業高管參加伯樂高級工商管理培訓學習的報名費用給予70%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萬元。
3.2020年新增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給予每戶補助2萬元,安排補助資金12萬元。
4.2020年新增市示范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對牽頭龍頭企業,每戶補助1.5萬元,安排補助資金9萬元。
5.支持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對列入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示范創建的企業,按 2019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5萬元。
6.參加2019年、2020年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的縣內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各農業類比賽等,對每個參加主體每次按最高不超過400元給予補助,安排獎補資金3萬元。
7.加強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品牌建設。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電視臺、高鐵、高速、國省道公路等開展廣告宣傳,按2019年宣傳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3萬元,安排獎補資金5萬元。
三、資金監管
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對省級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廉潔高效。各項目安排由企業自愿申報,申報企業要對項目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初審,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評審、現場核查、部門會商,結果公示,補助到企業的資金按照涉企資金管理規定執行。
項目實施結束后,項目實施企業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自評,各企業對提供的自評報告內容和數據真實性負責。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及時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四、其他事項
1.各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填報《南陵縣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版)于12月5日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發展股,獎補資金由縣農業農村局直接撥付給企業。獎補對象、獎補金額由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在南陵縣政府網站上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監督。
2.本獎補政策,與其他項目不得重復享受,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南陵縣項目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