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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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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為加強林地資源保護,持續推進林地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強化對報件材料的審查。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要求,對林地報件要建立聯合審核制度,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效能。對已取消簡化的材料,不得變相要求申請人提供,應簡盡簡。要強化對材料目錄中必要件的審查,嚴格把關,按時于每月25日前報送。對工作不細、材料累錯的林地辦件,一律作退件處理,并視情況進行通報。
二、按規定抄送批件。按照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及安徽省林業廳林資函〔2015〕835號文的要求,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臨時用地批文,須抄送至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區縣未按規定進行抄報的現象,請未按規定執行的區縣,于本月29日之前,將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抄報的批文抄報至市林業局森林資源和自然保護地管理科。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區縣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對林地辦件的事中事后監管,結合森林督查工作,對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不定期開展事中事后檢查,尤其對于非煤礦山等特殊行業用地,強化部門協同,開展聯合檢查,加強日常監管。
市局將采用“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區縣林地管理工作進行隨機抽查,請各區縣自接到通知之日起開展自查,對林地違法違規及時查處整改。
申報代理咨詢: 182 6974 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