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辦醫〔2020〕2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局研究制定了《馬鞍山市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另請各縣(區)于2021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別將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推進進展和總體情況報送我局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
馬鞍山補助政策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00128
馬鞍山市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
機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辦醫〔2020〕2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來,我市畜禽養殖標準化規?;酱蠓嵘?,生產服務社會化長足發展,監管信息化能力明顯增強,“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為全面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奠定了基礎。充分發揮廣大養殖場戶自主免疫主體作用,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實施動物疫病防控領域機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是服務養殖主體和適應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推進簡政放權和降低系統性風險的必然選擇;是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抓手。2017年以來,我市穩步實施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已初見成效,各地要把這項改革作為農業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步推進,聚焦貫徹新理念、構筑新格局目標要求,組織完成好此項改革任務,為“十四五”起好步、開好局,助力推進馬鞍山市農業現代化建設。
二、主要依據和原則
(一)主要依據。2016年,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了《安徽省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牧〔2016〕171號),明確具備一定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動物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試點。2017年省廳制定印發《安徽省規模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施細則》(皖農牧函〔2017〕215號),隨即我市也出臺了《馬鞍山市規模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施辦法》(農政秘〔2017〕93號),規范了“先打后補”操作程序,明確了申請條件、補貼品種和標準等內容和要求。2020年12月,《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辦醫〔2020〕28號)要求,在全省開展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
(二)主要原則。深入推進“誰養殖誰負責”防疫責任體系,落實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政策,全面推進“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免后監測”,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三、工作路徑和進度安排
(一)工作路徑。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化解強制免疫補助政策落實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推行疫苗流通市場化,實行養殖場戶自主采購,放開強免疫苗經營;支持免疫服務主體多元化,實行養殖場戶自免、第三方主體免疫、政府服務等多種形式并舉;促進免疫責任明細化,落實養殖場戶免疫主體責任,強化過程監管。
(二)進度安排。2021年,各縣(區)規模養殖場戶實現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比例不少于70%;2022年,各縣(區)規模養殖場戶全部實現“先打后補”;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標采購強免疫苗。樹立“生產者防疫、受益者付費”理念,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規范、監管有力的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
四、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施內容
(一)規模養殖場戶標準。根據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平臺填報標準,結合省農業農村廳與省環境保護廳聯合制定的畜禽養殖場(小區)規模標準(皖農牧〔2017〕99號):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肉雞年出欄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肉羊年出欄100只以上;蛋雞年存欄2000只以上;奶牛年存欄100頭以上。
(二)實施范圍。農業農村部規定的強制免疫病種;轄區內畜禽規模養殖戶。
(三)實施程序。通過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開發的“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管理”系統實施。規模養殖場戶在系統注冊和填報養殖場基本信息,實時上傳補欄、出欄、檢疫、疫苗采購、免疫、免疫抗體監測等信息或相關證明材料,按批次或年度提交補貼申請;鄉鎮獸醫站或檢疫分所審核同意后報縣級獸醫部門審批同意;縣級獸醫部門申請縣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四)監測評價。實行“先打后補”的規模場戶要主動定期開展強制免疫的免疫效果評價,確保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國家規定。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規模場戶強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監督抽檢,結合春秋季動物防疫檢查,做好監測評價。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管理責任。各縣(區)要支持、鼓勵發展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引導養殖場戶自行開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務主體購買免疫服務。督促養殖場戶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對拒不履行強免義務或因免疫不達標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場戶和第三方服務主體,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要建立村級防疫員工作責任制,量化強制免疫工作任務,明確考核指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應免盡免。要結合檢疫出證量和春防秋防、包場排查、入場監測等工作,核實強免疫苗使用量以及強制免疫效果。
(二)強化效果評價。各縣(區)要組織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養殖環節疫苗使用效果跟蹤監測和評價,定期公布監測評價結果。養殖場戶或第三方服務主體根據疫苗使用和效果監測評價情況,自行選擇購買國家批準的強免疫苗。逐步打通“強免疫苗直補”管理系統與國家獸藥產品追溯、動物免疫檔案、疫病防控、檢疫出證等信息系統數據,實現全國聯網、動態交換和在線監測。將強制免疫情況與產地檢疫、財政補助等政策措施掛鉤,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免疫的養殖場戶,其飼養畜禽在檢疫中按照不合格處理,不予發放補助,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三)強化信息化支撐。我市原則上統一采用全國“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管理”糸統實施,實現養殖場戶“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養殖場戶或第三方服務主體完成強免疫苗免疫接種后,借助手機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據實填報強免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飼養量,掃描疫苗二維碼、上傳疫苗包裝照片,結合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數據、強免效果監測評價和產地檢疫等憑證,作為發放補助資金依據。
(四)強化保障措施。各縣(區)要精心組織,細化方案,對實施全過程加強指導跟蹤、檢查、監測評估和總結,結合動物防疫監管、產地檢疫等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深入推進工作開展。對市級以上下達的補助資金,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同本級財政部門協作,強化管理,規范使用。要加強對養殖場戶免疫程序制定、疫苗種類選用、免疫操作規范及效果檢測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對實施“先打后補”養殖場戶疫苗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養殖場自主強制免疫技術水平,確保免疫質量。
(五)強化政風行風建設。各縣(區)要加強對各環節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提高工作責任感,防范廉政風險,鼓勵和支持踏實干事、干凈干事,嚴肅處理與畜禽養殖場串通造假、審核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以及截留、滯留、貪污、挪用補助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