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項目申報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智慧農業的部署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我部印發了《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修訂)》(農市發〔2021〕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并決定開展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建設內容及所起作用,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四種類型申報。申報主體側重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教學科研單位。本次認定將圍繞“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在《認定辦法》要求的基礎上,側重遴選運用互聯網理念和信息化技術,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副產品有效供給,促進現代種業和耕地保護建設,提升鄉村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推進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保障長江禁漁等當前“三農”工作重點領域取得明顯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術裝備的創新研發主體。
安徽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咨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二、申報認定程序
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將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執行,申報認定程序如下。
(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各類主體(含中央直屬單位、國家級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屬高校等)提出的申請,統一組織專家評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及推薦名單(含推薦排序)報農業農村部。
(二)每個省份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6個(中央直屬有關單位、國家級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屬高校每家可申報數量不超過1個,不占省份推薦名額)。超出數量限制的,按推薦名單排序核減。
(三)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依據申報條件、評分標準嚴格進行評審,提出擬認定名單,經農業農村部官網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批,最終由農業農村部認定發布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單并授牌。
三、申報材料
根據《認定辦法》有關要求,申報主體須提交申報書及輔證材料;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材料應包括正式報送文件、申報主體申報書、輔證材料及專家初審意見(一式三份,附光盤)。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開展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搶占農業農村現代化制高點,推進數字鄉村戰略的重要舉措。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信息化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中的作用,做好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
?。ǘ┘訌娊M織協調。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地實際,明確任務和責任,做好相關單位的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確保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認定工作有力有序開展。請于3月25日之前確定工作聯系人,并將信息表(附件1)發至指定郵箱。
?。ㄈ┳龊酶偁幮酝七x。認定工作應堅持“總量控制、優中選優”原則,各地可視需要自行采取實地考察、材料評審、現場或網絡答辯等方式進行推選、初審,注重公平公正,確保質量,真正推薦出基礎條件好、應用水平高、創新措施實、示范效應強的農業農村信息化主體,特別要向市場主體傾斜。申報認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ㄋ模┌磿r報送材料。請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抓緊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附件2、3)紙質版(含光盤)寄送至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電子材料發至指定郵箱。
附件1
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省級聯系人信息表
序號 |
省份 |
單位 |
聯系人 |
職務 |
手機號/微信號 |
郵箱 |
通訊地址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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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申報書
申報主體(公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農業農村部
2021年 月 日
填報說明
一、依據《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修訂)》編制本申報書,并要求提供輔證材料。
二、申報材料包括紙質及電子版申報書和輔證材料。
三、申報材料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并加蓋公章(輔證材料須蓋騎縫章)。
四、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定后報農業農村部,電子版申報材料同步報送。
五、申報書電子版可從農業農村部門戶網站市場與信息化司子站下載
申報主體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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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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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類型 |
□企業 □農民專業合作社 □家庭農場 □教學科研單位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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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示范基地類型 |
□生產型 □經營型 £管理型 □服務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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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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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理由:從信息化基礎條件、應用情況、特點亮點描述、成效分析(量化)等四個方面闡述,字數不少于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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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
申報主體鄭重申明: 對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
省級專家組初審意見:
專家組組長: 年 月 日 |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意見: 負責: (公章) 年 月 日 |
農業農村部審定意見: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表(含推薦排序)
(一)申報主體信息表(含推薦排序)
推薦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職務: 手機號/微信號: 郵箱:
序號 |
省份 |
申報單位 |
申報主體類型 |
申報類型 |
聯系人 |
手機號/微信號 |
郵箱 |
通訊地址 |
推薦排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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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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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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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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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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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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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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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家信息表
序號 |
省份 |
姓名 |
單位 |
職務/職稱 |
手機號/微信號 |
郵箱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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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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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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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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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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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申報主體類型包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教學科研單位、其他(需說明)。
2.申報類型: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