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項目申報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5G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聯合組織開展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充分發揮5G技術的特點優勢,著眼豐富5G技術在醫療健康行業的應用場景,征集并遴選一批骨干單位協同攻關、揭榜掛帥,重點形成一批技術先進、性能優越、效果明顯的5G+醫療健康標志性應用,為5G+醫療健康創新發展樹立標桿和方向,培育我國5G智慧醫療健康創新發展的主力軍。
二、試點內容
圍繞急診救治、遠程診斷、遠程治療、遠程重癥監護(ICU)、中醫診療、醫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個重點方向(詳見附件1),鼓勵各地、各單位創新5G應用場景,通過建設試點項目,推動運用5G技術改造提升衛生健康網絡基礎設施,開展智慧醫療健康設備和應用創新,培育可復制、可推廣的5G智慧醫療健康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資格。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為進一步集中資源、聚焦重點,各單位僅可牽頭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僅可選擇一個試點方向。
(二)申報團隊。項目須以聯合體方式申報,聯合體采取產學研用醫相結合的方式,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電信運營企業(地市級以上)、設備制造企業、軟件企業、醫療器械企業等共同參與,牽頭單位為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8家。牽頭單位負責應用試點項目內部管理和實施,參加單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試點項目任務,并提供有效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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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與管理
(一)試點項目入圍遴選。遴選方式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綜合考慮各申報單位的實施方案、項目效益及項目團隊情況等因素,擇優確定并公布入圍試點項目名單。
(二)試點項目實施與管理。入圍單位按照申報書要求組織實施試點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期間將組織行業專家開展階段性評估工作,持續跟蹤試點項目進展,監測項目應用成效。
(三)試點項目驗收評價。申報單位完成試點項目任務后,可申請驗收評價。驗收評價工作基于試點項目任務和預期目標,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進行評價,適時公布驗收結果,擇優發布優秀試點項目(每個重點方向優秀試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入圍項目的30%)。
五、有關事宜
(一)試點工作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指導下,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負責具體組織與管理工作。
(二)采取多種方式對優秀試點項目給予支持,并加強宣傳推廣。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情況,在相關配套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申報單位完成試點項目任務創造良好條件。
(三)各申報單位須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模板詳見附件2)和電子版(光盤)報送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申報材料需用A4紙雙面打印,簡易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