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系統”登錄上傳符合《認定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
(五)申報材料。申報企業須在“省系統”填報資料并上傳證明材料掃描件,同時須報送紙質材料。“國家高企工作網”和“省系統”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企業申報材料須完整,數據須真實,否則不予受理。申請書須通過“國家高企工作網”打印,條形碼完整;申請書不可缺項、少項,各類指標、數據前后表述一致,如不一致須提供文字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
企業申報材料:一是高企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順序膠裝,1正本2副本);二是預審核材料(縣區、稅務部門審查用)一式一份(膠裝),主要為:高企申報預審核中研發費用項目輔助賬和高品收入輔助賬(格式見附件5)。以上兩個材料分開膠裝。企業還需做好申報材料留存工作,以備好國家檢查用。
裝訂要求: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膠裝書脊(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企業所得稅管理部門(納稅部門屬于省稅務直屬局的要作出單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