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2021年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政策是怎樣的?每年很多企業都非常關心怎樣申報省高企?需要怎樣的申報條件、范圍?根據以往相關政策通知,預計2021年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分為三批申報,該項目是每年的熱門競爭項目,有需要有意向的企業單位都可以開始準備了。詳細內容請參考如下,有任何問題請直接咨詢以下熱線,會有專人為您快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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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凡2018年經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2018年經外省(市)認定機構認定并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至江蘇省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三)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進行認定申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批次及時間預測(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31日、8月31日和9月15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每年僅限申報1個批次)。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企業申請材料以及參與本企業認定審計或鑒證工作的中介機構的資質條件證明材料。
(二)網上申報
1. 企業首先通過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并選擇所屬地區科技部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地方科技部門負責對其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對注冊信息無誤的企業網上予以通過。注冊通過后,企業再次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按要求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知識產權明細等相關數據,并通過網絡提交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
2.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選擇所屬地區科技部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完成注冊后,企業按認定管理系統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通過網絡提交材料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只有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校驗的有效知識產權,才能填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且提交的知識產權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企業要確保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寫的數據與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上填寫的數據完全一致。企業所在地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的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及時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
3. 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形成電子版申報材料(PDF格式、彩色掃描),按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逐項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相關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企業須認真檢查上傳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連同申報材料網上提交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待疫情防控形勢穩定后,按照有關規定,企業將“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正式提交的電子版申報材料完整打印,裝訂形成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具體要求以地方通知為準);企業同時須妥善留存一份紙質申報材料備查。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地方匯總
1. 各地科技部門要指導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做好相關數據的填寫工作,確保每家推薦上報的企業均通過該系統提交了準確、完整的材料,且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報的數據一致。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填寫的數據進行審核,按批次由系統生成并導出《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
2. 地方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h(市)范圍內的企業,由縣(市)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設區市各城區范圍內的企業,由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征管的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進行審核;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內的企業,由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未設立科技部門或稅務部門的高新區,由所在地縣(市)科技部門會同縣(市)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高新區管委會協助配合)。科技部門主要對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尤其對企業提交的II類知識產權進行認真把關,切實避免重復使用,對系統生成的《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進行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對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提交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符合要求,并在系統中如實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同時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財政部門主要對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稅務部門主要對稅務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并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上蓋章;稅務部門還需對申報材料中銷售收入、總收入與納稅申報系統數據是否一致出具意見,并對申報企業填報的所屬稅務機關是否準確進行核對,如有錯誤,應及時與所屬稅務機關進行信息交換,確保無誤。以上材料各有關部門在10日內確認無誤、符合要求后,填報《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并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同時,各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將正式推薦上報的企業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提交的企業清單必須與三部門蓋章推薦的《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一致。
(四)現場核查
各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要堅決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對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延遲至疫情防控形勢穩定后,按照有關規定,各地要合理安排好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地方現場核查意見表》,簽字蓋章后留存備查,并按申報批次匯總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地方現場核查情況匯總表》,簽字蓋章后可與推薦函等上報材料一并提交,也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延遲提交。
(五)材料報送
各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部門須正式行文出具推薦函。推薦函、《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各一式一份,于受理截止時間前統一郵寄至委托受理單位——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同時將上述文件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h(市)、省級高新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須將《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分別抄送設區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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