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專利、專利獎、商標注冊知識產權修訂補貼補助!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以下將為大家盤點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知識產權修訂部分),具體包括專利、專利獎、商標注冊等等,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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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質量和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全面推進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等文件精神,借鑒合肥高新區等地最新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經前期書面征求相關部門及委領導意見,修改完善形成《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知識產權修訂部分)》(簡稱修訂稿)。
一、激勵知識產權創造
1.發明專利授權、商標注冊資助:當年獲得授權并運用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給予0.15萬元資助;當年發明專利獲得授權達到5件、10件、20件且繳滿連續五年年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0.5萬元、1萬元、2萬元資助(金額不超過上級規定限額,根據上級政策動態調整)。取得集成電路布局設計登記證書達6件及以上的,每件資助0.1萬元。該項每年每家資助上限100萬元。
獲得歐洲專利局、美國、日本、韓國專利授權并運用的,每件資助2萬元,通過PCT(專利合作協議)獲得授權的,參照上級政策,給予額外資助。同一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地區。獲得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參照上級政策,給予一次性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上級規定限額。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獲得該項資助不超過200萬元。
2.高價值發明專利認定資助。2022年(含2022年)以后經上級新認定為高價值發明專利的,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金額不超過規定限額。
3.知識產權示范表彰資助。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及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8萬元、5萬元資助。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安徽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助。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組成單位)認定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助。
二、支持知識產權運用
4.專利許可、維持與成果轉化資助。對開展專利許可的企業,按當年獲得專利許可收入,資助許可收入的1%并額外補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每件0.2萬元,每家每年最高100萬元。對區內開展專利導航、預警分析、侵權風險分析等工作,經區級知識產權部門備案,項目通過后并提交項目成果報告的,補貼發生費用的50%,每家每年最高15萬元,每年最多5家。對承接政府專利導航項目獲評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的,每個項目資助15萬元。
5.知識產權融資和保險補貼。企業使用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當年結清本息的,按實際貸款利息(不超過當年LPR)的60%給予補貼;對企業當年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按質押登記金額的0.01%補貼。不足0.5萬元的不予補貼,每家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對企業投保專利保險的,按實際支出保費的40%補貼,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獲得專利保險資助不超過2萬元。
6.知識產權規范管理認證資助。經知識產權部門備案,當年首次認定知識產權貫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給予5萬元資助。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7.知識產權維權資助。對開展專利維權的企業和地理標志維權的申請主體,給予每個案件不超過2萬元、單戶企業不超過10萬元的訴訟費、代理費補貼。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含專利、商標、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等)訴訟(仲裁)勝訴的,按法律文書確定獲賠額的10%(不超過訴訟費或仲裁費10倍),第三方主持和解獲賠的,按獲賠額的5%(不超過訴訟或仲裁費5倍)給予補貼。
8.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資助。對企業在上市、外貿、并購等過程中遭遇知識產權訴訟、仲裁、不實侵權指控等法律糾紛的,按實際發生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的50%給予補貼。開展專利、商標無效或異議成功(部分成功)的,給予每件2萬元(1萬元)補貼。單個案件最高補貼20萬元(涉外24萬元),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獲得該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
四、優化知識產權服務
9.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和代理項目資助。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來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和2021年以后來區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專利代理機構,經營滿1年,擁有至少1名專利代理師,且為區內30家以上企業提供專利商標代理申請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對我區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代理本區申請人撰寫的專利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萬元/件、0.5萬元/件、0.3萬元/件,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0.5萬元/件、0.3萬元/件、0.15萬元/件的資助,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獲得該項資助不超過5萬元。
10.優秀知識產權人才資助。在我區企業或社會組織從事知識產權工作滿1年,且在合肥市連續繳納社保超過1年的在職人員,獲得中級、副高級、正高級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分別按每人0.3萬元、0.5萬元、1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一次性資助1萬元;對通過了法律資格考試的國家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一次性資助1萬元。
五、附則
11.本政策的扶持對象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我區,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符合各單項政策獎補條件的單位、組織和個人(政策條款中另有說明的除外)。
12.享受本政策支持企業,應在我區持續經營,并承諾自政策兌現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不將注冊登記地址遷出我區,不改變在我區原有的納稅納統義務,如有違反須全額退還所享受的政策支持資金。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政策獎勵。享受合肥市政策獎勵的,除特殊規定外,原則上不再享受本政策獎勵。
13.知識產權修訂部分政策不受稅收及財力貢獻限制。
14.企業當年存在重大偷稅漏稅、騙取扶持資金行為的,存在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存在環保等重大問題、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的,取消本政策范圍內的獎勵享受資格。申報單位在申報、使用財政扶持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拒絕配合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由執行部門取消支持或收回支持資金,同時將該支持對象錄入誠信黑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其五年內在本區申報專項資金支持資格,并向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15.以上資助只接受我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申請,且無被認定為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等違法行為,申請資助時信用狀況正常(以“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個官方平臺查詢結果為判定依據)。
16.本政策在安巢經開區范圍內有效,政策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2021年高質量發展政策(知識產權部分)獎補兌現按照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