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須申報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注冊地及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在合肥市;
(二)具備從事大數據業務基礎設備條件和專門經營場所;
(三)企業主營業務需在下列范圍內:
(1)大數據存儲;
(2)大數據采集與管理;
(3)大數據分析與挖掘;
(4)大數據呈現和應用;
(5)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
(四)前項主營業務在(1)至(4)范圍內企業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大數據產品(或服務)銷售收入占公司年度總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000萬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2000萬且小于4000萬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0%;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4000萬小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5%;
(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大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2%;
(五)前項主營業務為(5)類企業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大數據技術產品(服務)采購金額不低于公司年度營業成本的3%,或大數據技術研發費用不低于公司研發總費用的30%;
(六)“信用合肥”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已認定的大數據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數據資源局取消大數據企業認定;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須申報材料: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請書》、《擬認定大數據企業注冊登記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情況表》、《擬認定大數據企業主要產品匯總表》(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章的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4、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可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或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報告、大數據技術服務采購合同、發票,或近一個會計年度大數據技術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及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辦法第八條中(1)-(4)類企業提交前者,第(5)類企業提交后者;中介機構須出具本機構符合本指引相關資質要求的承諾書,隨企業材料一起提交)。
5、對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