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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最新出臺了《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政策(試行)》文件,針對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詳細闡述了補助標準和政策要求,主要是為加快推動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轉化、就地應用需求制定的。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第1條,促進應用基礎研究。增加市自然科學基金規模,支持聚焦我市重點產業領域開展應用基礎研究,重點項目給予20萬元資助,一般項目給予10萬元資助。
第2條,支持建設概念驗證中試平臺。對為實驗階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驗證、商業化開發等公共服務的概念驗證中心,按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建設和運營中試基地的,按實際投資額和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100萬元獎補。
第3條,鼓勵建設雙創載體。每年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
第4條,實施重大專項協同攻關。通過“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方式,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卡脖子”技術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
第5條,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發展。拓展合肥市創業創新服務券的應用范圍,加大企業申領使用支持力度,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開展研發創新、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服務活動。
第6條,加快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對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技術經理(紀)人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肥實現轉化的,按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獎補。
第7條,激發科技人員成果轉化活力。加大天使投資基金對高層次人才團隊項目投資力度,全市每年支持不少于100個團隊,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股權、債權投資支持。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獲獎,且項目在合肥市落地轉化的創業團隊和企業,給予獎勵。
第8條,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的1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低10萬元,最高100萬元。
第9條,支持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肥實現轉化按照實際支付額的15%,給予最高150萬元獎補。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經認定登記且年度累計登記額,按不同規模和比例,給予最高 50萬元獎補。
第10條,支持科技成果應用場景建設。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0%,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500萬元補助。
第11條,加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扶持。設立市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參股引導縣(市)區、開發區和各類協同創新平臺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引導科技成果產業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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