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一、申報條件
在合肥市范圍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并實際運營,從事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和服務以及部分與相關產業領域關聯的獨立法人企業與機構。其中,有以下任何一類情況的企業不得申報:
1、非獨立法人企業;
2、流通類企業(含貿易性代理)等產業鏈非強關聯領域的企業;
3、依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社會法人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辦〔2016〕47號)規定,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或機構。
二、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紅章)、2019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100000)、《合肥市重點企業名錄信息表》(見附件1)、承諾書(見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業蓋章。
2.請認真閱讀《合肥市重點企業名錄信息表》內相關備注說明,其中:企業(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務必完整準確(與納入統計系統信息一致);并且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個產業類別,同時申報超過2個及以上產業類別的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