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成功申報后,合肥市對在皖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皖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開據的發票和付款憑證),省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達100萬元。那么,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申報條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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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申報項目負責人及團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及入庫培育企業。
2.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能夠為完成項目任務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一般要求企業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新辦企業可適當放寬。
3.項目屬于我市支持領域和方向,有一定技術成熟度,項目實施過程中有明確的產業化技術研發任務和創新目標,須完成小試,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的產業技術政策。
4.項目須具有與其核心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
5.項目須有明確的目標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項目完成后能夠形成產品批量生產銷售或重大應用示范。
6.項目負責人申請當年不超過57周歲(按申請截止日計算);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項目承擔單位職工,如項目負責人非承擔單位職工,需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內在項目承擔單位研發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
7.項目承擔單位自籌經費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60%,且項目總投入不得更改。項目申報一旦通過,項目承擔單位要根據立項確定的市財政補助資金,按照項目申報與立項預算總數不變的要求,結合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制定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