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創新試驗區資金申請有哪些獎勵政策?合肥市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獎勵政策重點體現五個方面:
(一)優先支持數字經濟領域重大項目落戶。
(1)對在合肥高新 區新設立總部、第二總部(具有全國性研發、營運、結算、管理 等功能的,營收規模僅次于總部)的新經濟獨角獸企業、上市企 業,且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2)獎勵資金根據雙向約束原則,在企業完成注冊和實現 銷售收入后,分階段兌現。
自落戶之日起,三年內研發人員規模每增長100人,根據雙向約束原則,給予500萬元的企業發展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二)鼓勵企業進行數字經濟相關資質認定。
首次獲得“合 肥市大數據企業”資質認定,且當年營收收入、稅收增長超20% 的高新區內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鼓勵數字經濟相關企業自建新型應用場景實驗室。
(1)鼓勵園區企業運用新技術、互聯網應用形態創新建設面向行業的新 型應用場景實驗室和應用中心。
(2)對企業運用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建設具備展示、銷售、示范應用功能的應用場景實驗室和應用中心的,且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四)支持數字經濟相關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
(1)對采購園區 精準醫療、量子保密產品或服務總金額一次性達到200萬元以上 的區內企業,按照每家企業采購金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補貼;
(2)對園區中小企業當年累計獲得新經濟龍頭企業、境外 500強企業2000萬元以上訂單的,按當年實際銷售額的2%給予 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
(3)對采購納入區級兩創目錄的 產品或服務的園區企業,分別給予采購金額的5%、10%給予采購 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五)支持數字經濟類企業拓展國際化業務。
(1)支持園區企業 發展數字服務出口業務,對納入數字服務出口基地統計庫的企業, 當年首次實現數字服務出口額超過100萬美元(含)的企業給予 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當年數字服務出口額500萬美元(含) -2000萬美元,且保持增長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對當年數字服務出口額超2000萬美元(含)、超5000萬美元(含), 且保持增長的企業,給予15萬、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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