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各類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以及縣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園區均可申請設立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的規模,并具有市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相應等的科技研究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4.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對屬于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可優先設站。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設站。
(二)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設立,由擬設站單位提出申請,按屬地原則送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初審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
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補助:
(一)新設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站補助經費,每站10萬元;
(二)、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補助經費,每人3萬元;
(三)、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補助經費,在站期間每人2萬元;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科研活動項目資助經費,每個項目3-5萬元;
(五)經或省綜合評估為優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獎勵經費,每站獎勵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