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要求是在巢湖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省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質量、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企業。
資金獎補:獎補20萬元,每年評審1次,每次獲獎企業不超過3家。申報時間一般會在上半年6月份左右,感興趣的企業可以提前了解一下相關細節。
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如下:
(一)在巢湖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納稅地為巢湖市,畝均稅收及稅收總額達到相關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進行生產經營等業務活動3年以上;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
(三)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實現稅收、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合肥市內同行業前列,最近3年未發生經營虧損;
(四)自主創新能力強,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企業文化突出,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效果明顯,大力開展資源節約型、質量效益型、技術創新型企業建設;
(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授予的相關質量榮譽;
(七)獲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市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的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
3.最近3年內有質量、安全、環保、公共衛生、勞動保險等重大責任事故的;
4.最近3年內在監督抽查或監督檢查中,其產品、工程或服務被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因組織責任導致較大質量問題有效投訴的;
5.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6.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
1.申報表:申報企業如實、完整填寫《巢湖市政府質量獎企業申報表》;
2.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3.自評報告:對照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
4.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明性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資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企業認為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具體清單見附件要求。
2021年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提前咨詢及代理電話: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