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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新政策來襲——做好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此次項目申請實施細則小編整理如下,望廬江縣企業積極參與申報工作,莫要錯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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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實施細則
一、政策內容及其界定
(一)對中小微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如何界定: 1.“新吸納就業”指安徽省就業失業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就業系統”)中備案的新增就業人員,不包括企業原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人員。企業應當將2020年1月1旦以來與新吸納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2.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認定并登記;3,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指2018年6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學生,以畢業證書簽章時間為準; 4."登記失業人員,指報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在就業系統中新增失業人員;5.中小微企業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 》界定,未納入大型企業統計范圍的均視為中小微型企業。
(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以下簡稱“五大行業”)的各類企業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納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如何果定: 1.企業所屬的行業由各市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等有關規定進行歸類; 2.外貿類企業如何界定,依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等規定,到所在地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辦理了備案登記手續,且持有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在有效期內的企業。
(三)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但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如何界定: 1.此項補貼申報時,企業填寫“連續停工停產時間”等內容,要求加蓋公章報送,該材料具有告知承諾效力,企業對承諾告知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企業無需再提供承諾書或證明材料; 2.中小企業企業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是指自然天數,雙休日計算在內,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 3.連續停工停產時長原則上按月劃定,某月連續停工停產達15天,且為職工發放了工資或生活費,則該月符合申領條件。實際享受的月數,根據符合條件的月數確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4.中小微企業停工停產天數跨月滿15天的能享受補貼,但僅能以后一個月份作為申報月,舉例說明: 7月22號至8月5號,跨月滿15天,僅僅只能申報8月份一個月的,同時還需為職工發放了8月份的工資或生活費; 5企業的部分車間、部分生產線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可根據該車間、生產線停工的職工數給予相應以工代訓補貼。
二、政策其他要求
(一)以工代訓補貼應與勞動合同期限和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相銜接。企業工資或生活費發放一般分為當月或次月發放兩種情形。例如:7月份當月或8月份,發放7月份的工資或生活費。如果提供的銀行流水單轉賬記錄顯示為9月份(也即跨兩個月及以上發放),不予認可為7月份職工工資或生活費。
(二)對于同一職工,同一企業享受以工代訓補貼后,不再享受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補貼。對于同一職工,同一企業已享受崗前技能培訓補貼、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實施以工代訓并享受補貼。
(三)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時間從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業在“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申請時間為準,企業所要申報的以工代訓時間或停工停產時間,應在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企業針對符合申領條件的月份,可采取按月、按季或年底一次性申領的方式進行申報。企業申請享受以工代訓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政策執行期限不追溯至2020年7月2日之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勞動者以工代訓補貼政策仍按皖人社秘〔2019] 278號文件執行。
三、申領程序
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需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所申請的補貼項目,在“援企穩崗以工代訓”板塊上傳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一份:
(一)中小微企業申請新吸納四類人員以工代訓補貼或五大行業企業申請新吸納人員以工代訓補貼的,需提供《新吸納人員花名冊》 (樣式見附件1)、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中小微企業未新吸納此類人員的無需提供)、按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二)停工停產中小微企業申請職工以工代訓補貼的,需提供《停工停產期間在職職工花名冊》(樣式見附件2)、停工停產期間按月發放工資(或生活費)銀行對賬單。
縣人社局審核公示后,按規定將以工代訓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企業可按月申報或集中一次性申報,企業要按照援企穩崗以工代訓政策要求,精準錄入信息,不得虛報、瞞報,確保錄入信息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