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合肥市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實施細則
一、目的
根據合肥市《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加快工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合政〔2016〕39號),為明確相關事項、便于企業申報財政增量貢獻獎勵,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條件
1.在合肥市依法納稅、誠信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項目已列入合肥市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庫。
3.項目實現竣工投產,且自項目竣工投產的下一年度起5年內企業對財政貢獻較竣工投產前一年度有增長。
4.總投資達到統計起報點的項目,已納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二)申報材料
1.財政增量貢獻獎勵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稅務部門出具的竣工前一年度以及竣工后申報年度完稅證明(增值稅和所得稅)。
4.項目申報固定資產投資獎補的竣工驗收材料和實施總結報告。
5.企業對申請報告及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三、獎勵標準
(一)基數確定
以技術改造項目竣工投產的前一年度企業對市、縣財政貢獻之和為基數。
(二)財政增量貢獻確定
市、縣財政增量貢獻為項目竣工投產后下一年度起連續5年內每年度企業對市、縣財政貢獻之和與基數之差。
(三)企業獎勵資金確定
企業獎勵資金為各級政府實得財政增量貢獻乘以獎勵比例。企業所獲得增量貢獻獎勵資金總額累計不得超過該項目設備投資總額。已申報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補的項目,設備投資總額以固定資產投資獎補審核確定的設備投資額為準;未申報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補的項目,參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補審核、另行研究確定。
四、辦理流程
(一)企業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二)項目預審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稅務、統計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對項目竣工、兌現設備投資獎補、統計入庫等情況進行核查。將預審通過企業的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市經信委。
(三)審核確認及公示
市經信委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會同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對第三方機構的初步核算報告進行確認。市經信委將審核確認結果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四)上報計劃及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報請市經信委主任辦公會審議,對經審議通過的項目,由市經信委匯總后編制資金支持計劃上報市政府審批。
(五)獎勵資金撥付
資金支持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經信委和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牽頭做好獎勵資金撥付工作。
五、部門職責分工
(一)市直相關部門
1.市經信委負責項目列入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庫的審查和確認工作;加強對項目的監測調度,推進項目建設;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申報兌現獎勵的材料進行審核;會同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和市統計局對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核算報告進行確認,形成擬兌現獎勵資金扶持計劃報市政府;根據市政府批復落實獎勵資金兌現工作。
2.市財政局負責配合市經信委做好年度獎勵資金及第三方機構服務經費等預算;根據市政府批示,落實項目獎勵資金。
3.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對企業完稅證明進行復核。
4.市統計局負責復核投資項目入庫情況。
(二)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1.經信部門負責加強對項目的監測調度,推進項目建設;會同本級財政、稅務、統計等部門,對企業申報兌現獎勵的材料進行預審,并將預審報告行文上報市經信委;根據市政府批復會同本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獎勵資金撥付工作;做好已獲獎補企業的跟蹤和檢查工作。
2.財政部門負責根據市政府批示配合本級經信部門做好本級獎勵資金兌現工作。
3.國稅、地稅部門負責出具企業完稅證明。
4.統計部門負責核實計劃總投資達到起報點的項目是否進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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