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一、支持項目
(一)限上電商企業新增網上零售額獎勵。
1.支持內容及標準:對2019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2000萬元(含)到1億元之間且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含)的限上電商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對2019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含)且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含)的限上電商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擬支持20個項目。
政策代理咨詢熱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2.申報條件:①申報主體是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的限上電商企業;②2019年企業通過公共網絡實現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含)且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含)。
3.申報材料:①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②《省級電子商務發展資金項目申請表》;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法人企業2019年統計報表、2020年1-9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⑤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的確認材料(含限上企業是否正常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以上申報材料及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4.認定辦法:①企業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數據以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數據為準;②先按申報該項目資金企業2019年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進行排序,再按同比增速確定最后順序(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相同的企業,同比增速高的企業排序靠前)。排序前20位的限上電商企業為最終政策候選企業。③2018年未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2019年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并通過公共網絡實現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2000萬以上的企業,符合申報要求。
(二)支持限上企業開展電商直播。
1.支持內容及標準: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通過開展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00萬元(含)到500萬元之間,給予企業一次性不超過4萬元的獎勵;對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通過開展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含),給予一次性不超過8萬元的獎勵。擬支持12個項目。
2.申報條件:①申報主體是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的限上電商企業;②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通過開展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
3.申報材料:①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②《省級電子商務發展資金項目申請表》;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的確認材料(含限上企業是否正常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⑤法人企業2020年1-9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⑥2020年1月1日-9月30日期間,企業通過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和明細清單、相關電商后臺截圖明細等相關材料。以上申報材料及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4.認定辦法:按申報該項目資金企業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通過開展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進行排序(通過電商直播實現的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相同的企業,2020年1-9月統計報表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高的企業排序靠前),排序前12位的企業為最終政策候選企業。
二、項目申報、審核程序
(一)項目初審。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轄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同時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網站對申報主體進行信用核查。限上電子商務企業,須由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限上企業的確認材料(含限上企業是否正常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于2020年11月6日前將含有初審意見的正式文件(含對申報主體的信用查詢情況、企業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情況)、申報項目匯總表(分別加蓋商務部門公章),連同企業申報材料(膠印成冊、一式二份)報送至市商務局。申報材料及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項目審核。項目選擇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由市商務局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對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按照認定辦法進行排序,根據排名順序,確定支持項目。
(三)項目驗收。擬支持項目確定后,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照申報條件進行驗收,驗收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原則。項目承建單位對照項目建設規范與標準進行自查自驗后,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上報驗收材料,驗收材料主要包括項目承辦單位經營證照、項目情況簡介、效益評價、投資明細及相關驗收材料。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收到項目驗收申請后,及時進行實地驗收,驗收重點包括核查項目是否屬于政策支持范圍,實際建設內容與申報內容是否一致,是否按項目建設規范和標準建設,項目投資和財務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方案等。驗收還應當對項目預期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進行客觀評價。對每個項目都要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并簽字確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根據經審核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并重新開展驗收。驗收完成后,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按要求向市商務局報送驗收報告、單個項目驗收表及驗收情況匯總表。
(四)聯合審核。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及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聯合審核,并對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項目驗收情況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的要嚴肅通報,要求限期整改。
(五)項目公示和資金撥付。對聯合審核合格的擬支持項目,將在市政府、市商務局網站進行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市商務、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部門及時撥付獎補資金至項目單位。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應為在合肥市依法登記、經營和納稅的電子商務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信譽及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或違法違規事項。每個申報主體限支持1個項目。擬支持項目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運營,且未享受過國家、省市級同類商務促進政策支持。
(二)申報單位須提供書面承諾函(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包括承諾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諾未享受過國家、省市級同類商務促進政策支持;承諾按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財務規定使用,并接受財政、商務、審計部門的監督,向所在地商務、財政部門報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承諾同意相關政府部門查詢驗證其納稅、社會保險繳納、銀行貸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關內容。
(三)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嚴把初審關,對上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本通知中規定申報企業提供相關復印件的,原件均須由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現場核驗。未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或超過申報時限的不予受理。
(四)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將按《安徽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7〕116號)相關規定處理。
(五)按照安徽省財政廳關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申報單位須填寫“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六)本專項資金實行總量控制,預算資金不足時,各項目支持資金按同比例縮減。
(七)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部門要加強監督,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效益。要根據績效管理要求,組織本轄區內的專項資金支持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并于2021年2月底前向市商務局提交績效評價報告,績效評價報告至少包含項目組織實施、資金分配、績效管理等情況。
四、本通知由合肥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1 2020年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
|||
申請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萬元 |
|||
項目名稱 |
|
||
項目投資額 |
|
項目建設時期 |
|
申請補助金額 |
|
||
開戶行 |
|
賬 號 |
|
經辦人 |
|
聯系電話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申請單位法人簽字 |
|
聯系電話 |
|
類型 |
□限上電商企業新增網絡零售額獎勵 □支持限上企業開展電商直播 |
||
項目基本情況 |
|
||
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意見 |
|||
簽章 |
|||
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意見 |
|||
簽章 |
免費代理熱線:15855157003(微信同步) QQ咨詢:2885162378
下一篇:安徽省最新政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