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申報條件:
(一) 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我市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品牌建設給企業帶來明顯的質量提升和競爭優勢。
(三)企業擁有自主品牌,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權益歸屬情況明確。
(四)企業品牌影響力顯著,主導產品已擁有省級以上馳(著)名商標或名牌等榮譽。
(五)企業建有市級以上各類研發平臺。近三年,企業開發5項以上新產品,其中1項以上省級新產品;申請5項以上專利,其中1項以上發明專利;主持或參與制定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六)企業綜合管理體系健全,誠信度較高。企業已通過所需各類體系或產品認證,導入卓越績效評價準則,企業近三年沒有較大消費投訴、較大產品質量和安全事故,特種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和環保指標達標,無其他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申報材料:
(一)合肥市品牌示范企業申請表;
(二)合肥市品牌示范企業申請報告及附件,附件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特殊行業生產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
4、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
5、其它需要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申報補助:
根據往年補助情況分享,實際請對照今年公示。
包河區:對新確定的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經開區: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
新站區:對新認定的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 萬一次性補助。
蜀山區:對新認定為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的,給予10萬一次性補助。
廬陽區:新確定為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一次性補助。
肥東縣:對當年新認定為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一次性補助。
巢湖市:新認定為合肥市品牌示范企業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