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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非常緊張!針對廬江縣認定2020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項目11月3日截止,關于這個項目如何申報呢?廬江縣企業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首先針對合肥市企業名額共有6家,農業農村3家、林草1家、供銷2家。
廬江縣政策聯系:18755150066(微信同號),0551-65318129
廬江縣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和名額分配:
申報示范社的農民合作社必須是省級示范社,符合《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農經發〔2019〕5號,以下簡稱《評定監測辦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
本次示范社評定分配我省指標90家(其中,農業農村類51家、林草類12家、供銷類21家、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6家),依據各地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林草類、供銷類、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情況進行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為避免在省級評審及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補報時間來不及而造成指標浪費情況,全省安排5家備選合作社(農業農村類3家、林草類和供銷類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