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池州市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支持5G建設應用及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評審類項目的通知
根據《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池政辦秘〔2021〕46號)、《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池發〔2018〕11號)、《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池發〔2021〕9號)和《支持5G建設應用及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池政辦秘〔2021〕112號)要求,現就申報2022年度池州市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支持5G建設應用及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評審類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一、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4日-7月7日
二、申報類別和材料
詳見《2022年度池州市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指南》(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設應用及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指南》(附件3)。
三、有關要求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規定的申報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紙質版和掃描版各一份,并附上電子版)報送至各地經信部門;市直企業申報材料直接報送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填寫申請項目資金承諾書。申報材料一經受理,不接受更換和補充;申報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予獎補;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獎補資金的,不予獎補,已撥付資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關規定取消一定期限內項目申報資格,并提請相關部門將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三)各地經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報項目的政策條件符合性、申報材料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報經縣區政府、管委會同意,由縣區政府、管委會出具推薦函并蓋章,將推薦函、申報材料(含電子版)、申報項目匯總表(含電子版)一并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聯系方式
(一)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材料,請報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綜合法規科
(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獎補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材料,請報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發展辦公室
(三)支持5G建設應用及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資金評審類項目申報材料,請報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信息化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