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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申請獎勵根據去年的政策是獎補50萬,不過具體還是以最新通知為主,申請條件具體有哪些?那么下面就詳細看看具體內容吧。
202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申請條件
(一)申報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省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 3 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證照;
2.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要求;
3.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過 GB/T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體系認證;
4.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標準制定、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省內外領先水平;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 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國家或省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它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
6.母公司或集團公司已經獲獎的,其下屬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參與申報。
(二)申報省政府質量獎的個人(以下簡稱申報個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省區域內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 3 年以上;
2.有強烈的質量第一意識,積極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經驗,對提高所在單位、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突出貢獻;
3.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4.所在組織近 3 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其它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
其他要求
1、省政府質量獎每2年評選1次,質量獎授獎每次不超過5個、提名獎每次不超過10個。
2、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獲獎5年內不得以原獲獎成果再次申報。
3、獲獎組織和個人2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以及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并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