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關于2020年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名額確定了!此次安徽省分配90家指標,詳情請看下文。關于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程序及截止時間等內容本文已經詳細整理匯總,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詳細指導解指導。
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0551-65300586
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時間及材料
請各市、省直管縣于11月3日前,通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統完成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填報并在線提交。將以下材料紙質版(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2份,其余1份)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合作經濟指導處。
(一)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正式推薦文件。
(二)市級復核證明材料(會議紀要、會簽文件等)。
(三)《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名單匯總表》,《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申報名單匯總表》,《**市申報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總體情況說明》(見附件4),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
附件2-5的紙質版材料要求通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統生成并打印,電子版通過系統同步提交。
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及名額
申報國家示范社的農民合作社必須是省級示范社,符合《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農經發〔2019〕5號,以下簡稱《評定監測辦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
本次國家示范社評定分配我省指標90家(其中,農業農村類51家、林草類12家、供銷類21家、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6家),依據各地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林草類、供銷類、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情況進行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為避免在省級評審及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補報時間來不及而造成指標浪費情況,全省安排5家備選合作社(農業農村類3家、林草類和供銷類各1家)。
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及其他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自愿申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申報主體通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統填報申報材料并提交。
(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水利(務)、林業、供銷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會商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銀保監等部門意見,經確認一致同意推薦并在縣級部門官網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省直管縣直報省農業農村廳)。
(三)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和單位復核無誤后,報省農業農村廳。
(四)省級開展實地抽查、專家審定和媒體公示。省農業農村廳會同水利、林業、供銷以及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銀保監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核查組,對各地推薦的候選單位進行實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省農業農村廳組織上述部門和單位業務專家組成評審組,形成專家評定意見,報省農業農村廳廳長辦公會審定,在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公示無異議后,以省農業農村廳文件向全國聯席會議辦公室等額推薦。
安徽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要求
(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申報,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二)系統數據需要區縣、市級用戶在系統中進行逐級審核。
(三)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建立會商機制,廣泛征求意見,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審查、復核、推薦等工作,避免出現重復申報。
(四)要嚴格工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紀律,認真執行評定工作紀律。在申報和評定期間,省農業農村廳不受理有關國家示范社評定工作的來人來訪。
免費咨詢申報:15855199550(微信同號) QQ:2885169026
下一篇點擊:安徽省最新政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