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申報材料:
(一)示范平臺申請文件;
(二)《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
(三)資產總額和累計購置設備總額的專項審計報告;
(四)2019年度服務中小企業情況的報告;
(五)《服務滿意度測評意見表》(不少于上年度服務企業戶數的10%,見附件3)。
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資產總額不低于30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2.服務業績突出。年服務中小企業150家以上,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3.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5家以上。
4.獲得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或國家部委、全國性行業協會的相關認定。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收費要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要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6.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要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80%以上。
申報補助:
安徽省經信廳加大對國家,省級示范平臺扶持力度,自2017年起將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列入制造強省專項資金項目,分別給予100萬,50萬元資金補助。具體以當年政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