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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補貼條件
針對2022年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政策整理如下,此次包括申報補貼獎勵及條件要求、流程等,截止時間將到2023年7月3日,還請需要的企業單位提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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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補貼標準
此項資金擬支持天心區、開福區、寧鄉市作為全市重點區縣建設商貿流通領域共同配送中心和物流標準化建設。具體支持方向如下:
1、支持區縣(市)建立商貿倉儲、物流配送中心;支持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1000mm*1200mm標準托盤購置;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的30%,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3、符合400mm*600mm包裝模數系列尺寸的循環共用的周轉筐(箱)購置;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的30%,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4、支持建設或改造與標準托盤、周轉筐(箱)相匹配的標準化物流基礎設施(含裝卸月臺、裝卸工具、標準貨架、標準倉庫等)。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的30%,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二、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
2、在長沙市依法注冊,并在稅務部門登記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貿流通企業以及在長沙市依法注冊的其他單位或組織。
3、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在規模、技術和資金上,具備完成所申報項目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沒有被列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湖南長沙)平臺失信“黑名單”。
5、同一單位僅能選擇一個支持方向申報,原則上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與各級財政資金不重復支持。
6、項目建設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申報主體與項目建設主體一致。
8、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三、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材料
1、申報資料目錄;
2、項目申報表;
3、企業承諾書;
4、申報項目具體實施方案,主要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企業概況、項目情況(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進度安排、預期成效等),項目投資情況等;
5、有關佐證材料:如商貿倉儲、物流配送中心項目建設涉及的環評、國土、規劃、報建等前期審批、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消防驗收備案證明復印件以及簽訂的合同復印件及對應付款憑證或銀行對賬單復印件;標準化托盤、周轉筐(箱)、裝卸工具、標準貨架等設備購置的合同、發票、銀行支付憑證等的復印件;標準倉庫、裝卸月臺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的合同、發票、銀行支付憑證等投入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證明;
7、申報單位承諾項目無重大商業或法律糾紛;
8、企業2022年度完稅證明。
四、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
申報單位根據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申報通知,進入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注冊后(已注冊單位除外)進行項目申報,并根據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上傳相關文檔。同時,將加蓋公章、裝訂成冊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注冊地商務部門、物流口岸、財政部門。提交的紙質材料需和平臺電子文檔完全一致。
(二)項目初審
天心區、開福區、寧鄉市商務、物流口岸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初步審核項目基本情況、查驗項目單位所提交的相關材料,剔除多頭申報的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形成初審意見,聯合行文同時報送至市商務局流通業發展處(市政府一辦公樓10樓1046房)、市政府物流口岸辦產業處(市政府二辦公樓6樓),并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初審操作。
(三)部門審核
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審核申報項目基本情況、查驗項目單位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篩選出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后提交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
(四)第三方評審
市商務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部門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五)政府審定
市商務局會同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市財政局根據第三方評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報請市政府審定。
(六)結果公示
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長沙市商務局、長沙市政府物流口岸辦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由市商務局出具公示情況說明。
(七)集中支付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將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單位。
(八)績效評價
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和各區縣(市)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五、長沙市省級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資金(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方向)”項目資金申報申報時間
(一)申報時間
1、企業網站申報及提交紙質材料時間: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3日17:00(20個工作日),逾期概不受理。
2、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商務部門會同物流口岸、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初審,于2023年7月7日之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市商務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