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8月18日前!2023年江蘇省13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申報條件要求及認定時間
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2023年江蘇省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京、南通、揚州、泰州、鹽城、淮安、宿遷、徐州、連云港13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申報條件要求及認定時間等內容,此次項目截止時間將到8月18日,其中南京37家名額,無錫22,蘇州48,南通17家等,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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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推薦指標
依據各地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建設數量,結合全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年度工作目標,提出13個設區市、5個計劃單列試點縣(市)及江陰市(全省縣級集成改革試點)新建省級工程中心限額指標(詳見附件1)。
為支持我省國家高新區爭先進位,對我省18個國家高新區(清單見附件2)范圍內的企業新建工程中心給予不限額申報。
二、申報和推薦要求
請各地科技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省級工程中心立項標準(見附件3)和推薦限額指標,組織本轄區省級工程中心的申報、評審工作;國家高新區推薦的省級工程中心,企業應如實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見附件4)。各高新區管委會及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應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填報信息進行嚴格把關,審核匯總后形成《擬推薦省級工程中心信息匯總表》(見附件5、6)。省科技廳將對各高新區管委會及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的省級工程中心進行復核,對不符合立項標準的,不予立項。
所有推薦名單須在本地區公示后正式行文上報。國家高新區推薦的項目,經相關主管部門評審、審核蓋章后報各設區市科技局審核匯總。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請于8月18日前正式行文,將新建推薦名單、項目基本信息表及信息匯總表紙質文件(各1份)寄送至省科技條件管理服務中心(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75號209室);信息匯總表電子文件發送至郵箱。
省級工程中心立項標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點支持建有企業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大中型工業企業。
3、符合工程中心建設“五有”要求:
有場地:有專門的研發場所,滿足研發的需要,獨立研發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員:有一支與主導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企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擁有一定規模(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裝備:有研發所需的儀器設備。
有研發業務能力:有一定的創新能力,上年度專利申請須1項以上,承擔過市級以上科技計劃任務。
相關數據以地方統計局上年度工業企業科技活動情況報表數據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