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印發《蕪湖市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二條 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資金(以下簡稱"資金")是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村電商發展的補助資金。
第三條 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共同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安徽省推進"電商安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皖電商〔2021〕1號)、《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7)116號))、《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電商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皖商建〔2021〕74號)和《安徽省商務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省級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皖商明電〔2022〕20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和規范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資金使用與管理,推動提升全市農村電商高水平發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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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資金(以下簡稱"資金")是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村電商發展的補助資金。
第三條 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共同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商務局主要負責業務指導和項目管理,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對項目建設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項目審核,避免重復支持。
第四條 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透明、突出重點、注重實效、??顚S?、科學管理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第三方評審、績效評價、加強監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支持范圍和方式
第五條 資金獎補對象是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第六條 資金的支持范圍∶
(一)支持農村電商示范創建。對經評定的省級農村電商示范縣、電商強鎮、縣域電商特色產業園(街)區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農村電商企業主體培育。對經認定的農村產品年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的電商企業,按上行網絡銷售額給予1%以內、不高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農村電商銷售渠道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電商企業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農產品展銷活動,對展位費和人員費用等按規定給予50%以內的補助。對各縣(市、區)組織開展農村電商產銷對接、直播促銷等活動,網銷額達 10萬元以上的,給予每次活動網銷額 5%、不高于10萬元的補助。
(四)支持農村電商網銷品牌發展。對授權使用區域公共品牌、地理標志品牌的企業,年網絡銷售額達 5000萬元以上的,
按上行網絡銷售額給予1%以內不高于100萬元的首次獎勵。此項補助與本年度認定的網絡銷售額超1000 萬元電商企業獎補不重復享受。
(五)支持農村電商利益聯結機制項目。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專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 2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 50萬元以上的,給予其在合作的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網銷采購額5%以內、不高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村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給予收購金額 10%以內、總額不高于20萬元的補助;對脫貧戶開展訂單包銷并免費發放生產資料,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給予收購金額 15%以內、總額不高于20萬元的補助。每個電商經營主體獲獎補資金的總額不高于30萬元。
(六)支持農村電商冷鏈流通設施設備發展。對涉農電商企業、農產品流通企業建設改造新增與電商發展相關的冷鏈流通設施設備給予投資額40%、不高于200萬元的補助。對涉農電商企業租用冷凍冷藏相關流通設施設備的,給予租金 30%、不高于20 萬元的補助。針對本地單一生鮮農產品研發寄遞包裝,推廣可重復利用的綠色環保冷藏快遞儲存箱或保冷袋的電商企業,對經認定的年網絡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七)支持農村電商人才培訓。依托省級電商直播創新中心,面向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省級農村電商師資課程培訓、實操課程培訓,根據實際培訓人數按規定兌現培訓補貼。
(八)支持農村電商服務網點農產品上行等工作。服務網點需滿足年網絡銷售額達5萬元以上,單個網點支持不高于5000 元。本項支持總額各縣(市、區)不高于15萬元。
第七條 上述項目中,國家或省級同類項目已經給予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地方資金自行支持的項目除外。資金實行事后補助,同一企業獲得省級農村電商資金獎補總計不得超過 200萬元。
第三章 項目申報程序
第八條 對第六條(一)、(二)支持內容按照省商務廳年度省級農村電商示范創建項目申報通知要求組織申報、認定和資金撥付,本實施細則不再另行規定。
第九條 申請資金的單位(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蕪湖市境內依法登記注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遵章守法,合規經營,信用記錄良好,近五年內沒有發生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三)申報范圍在省商務廳布置實施農村電商"兩中心一站點"建設任務的無為市、南陵縣、灣汕區和繁昌區的鄉鎮(社區)以及其他市轄區(開發區)的鄉鎮(不含社區);
(四)符合獎補政策申報其他按規定應符合的條件。第十條 符合資金申報條件的單位(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當地商務、財政主管部門申報??h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統一報送申報材料并向市商務局出具申報意見。申報單位(企業)需提供申請報告(含企業介紹、具體項目發展情況)、資金申請表、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營業執照及具體項目支撐材料。
第十一條 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按照客觀、獨立、公正的原則對企業申報項目資料進行審核評審,確認擬支持項目及金額,市商務部門將擬支持項目及金額等信息通過市商務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相關縣市區按要求做好項目管理、實施監管、項目評估、項目驗收工作,收到資金下達文件后及時將資金撥付到具體單位(企業)。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各級商務、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監管的責任主體,應認真做好項目申報、評審和資金監管工作,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發揮效益。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對各示范創建項目建設成效采取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等方式進行督查,重點檢查項目實施的效益等情況。
第十三條 項目申請單位(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項目承擔企業(單位)收到財政補助資金后,應嚴格執行項目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商務、財政部門報告項
目資金使用情況,并按有關財務規定妥善保存與獎補資金項目有關的申報資料、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財政、商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應積極配合,主動做好相關工作,及時提供相應文件、資料。商務和財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申報的書面材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十四條 資金必須??顚S?,對違反規定使用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全額追回已撥付的款項,并取消該單位(企業)三年內申報資格、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弄虛作假、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
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細則所明確的獎補資金適用于《安徽省商務廳關于組織申報省級農村電商示范創建項目的通知》(皖商辦建函〔2022〕58號)文件明確的項目。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