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集合!2023年武漢市江岸區數字經濟、科技創新發展申報獎勵補貼匯編
2023年武漢市江岸區數字經濟、科技創新發展申報獎勵補貼匯編如下,有想要規劃項目獲得補貼的企業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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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熱線: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江岸區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點企業招引。鼓勵規模以上數字經濟企業落戶,對于自企業簽訂入駐合同之日起,兩年內年營業收入規模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8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及以上的,采取“先付后補”形式,按其實際支出分別給予最高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1500平方米辦公用房租金補貼,補貼年限為自達到補貼標準之日起最長12個月,補貼單價最高40元/平方米/月(含)。(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招商服務中心)
二、支持重點項目落地。鼓勵數字建造、數字金融、數字文娛、數字能源、數字環保等數字經濟重點項目引進并在我區實施,對于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內新購置研發、生產設備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購置研發、生產設備實際支出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建設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地方金融工作局)
三、支持重點行業做強。鼓勵數字經濟企業提檔升級,對首次入圍中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百強、中國電子信息百強、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規模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或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設立區級產業發展基金,加強與社會資本合作,鼓勵社會資本在江岸區設立數字經濟產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優質項目。(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建投公司、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地方金融工作局、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五、支持企業數字轉型。支持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建設一批符合國家及我省、市相關標準要求的示范應用項目,對進入數字建造、數字金融、數字文娛、數字能源、數字環保等領域的,按照市級現行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建設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地方金融工作局)
六、鼓勵引導企業上云。鼓勵數字經濟企業購買我區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對于“上云”年度費用超過20萬元(含)的數字經濟企業,按企業“上云”合同支出當年實際費用的20%給予最高10萬元(含)補貼。(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七、支持產品應用落地。鼓勵數字經濟企業自主研發、生產人工智能軟、硬件產品,對于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單個產品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八、支持應用場景建設。征集數字經濟場景需求,組織交流對接活動,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對經市級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武漢市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揭榜掛帥”項目和入圍武漢市人工智能行業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照市級現行政策每個項目按項目總投入資金30%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我區承擔50%。(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地方金融工作局、區大數據中心)
九、支持空間載體建設。鼓勵社會運營機構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樓宇(街區),對數字經濟主導產業的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占所有企業數量超過50%,園區數字經濟主導產業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和或工業總產值之和在10億元以上,樓宇(街區)數字經濟主導產業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和原則上在5億元以上,且首次進入武漢市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樓宇(街區)培育庫的,分別給予園區運營機構50萬元、樓宇(街區)運營機構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評定為市級數字經濟產業示范(星級)園區和樓宇(街區)的,按照市級現行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江岸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鼓勵舉辦重大活動。鼓勵支持舉辦各類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在國際國內有影響力的重要活動或者創新大賽,以“一事一議”方式依法依規給予費用補助。(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工商注冊、納稅征管及統計核算關系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本政策措施實施期間,如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同一企業同類事項同時滿足本政策及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獎勵。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由江岸區數字經濟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岸區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鼓勵企業建設創新平臺,對首次獲批或者通過優化重組的國家(全國)重點實驗室及首次獲批建設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市級財政給予1000萬元支持。對首次獲批的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區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衛生健康局)
二、支持中試平臺建設。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獨立或者聯合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經市級認定,以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助,按照市級現行政策,我區承擔50%。對首次獲批市級備案的中試平臺(基地)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單位)當年最高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三、支持加大研發投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獲得武漢市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立項的企業,每個項目在市級最高支持100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給予1:1配套獎勵。對獲得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立項的企業,單個項目支持額度原則上為100萬元,按照市級現行政策,我區承擔50%。(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四、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鼓勵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對首次獲批的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市級財政給予15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批的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區級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年獲批的不同等級按照就高原則獎勵。對首次獲批市級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的單位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五、強化高企培育力度。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按照市級現行政策,我區承擔50%。(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六、支持雙創載體建設。鼓勵企業建設雙創載體,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在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績效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視區級經濟貢獻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機構當年只享受1項。(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七、支持創新資源集聚。鼓勵城市更新與產業升級,推進創新街區(園區、樓宇)建設,對創新街區、創新園區和創新樓宇,經考核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按照市級現行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八、支持科技創新服務。轄區市級及以上眾創孵化載體,培育入駐企業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培育入駐企業新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轄區備案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輔導轄區企業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九、鼓勵科技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擴大投貸聯動、科保貸、科擔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科技企業信貸模式推廣范圍。開展金融科技對接服務,征集遴選科技金融機構,推動科技金融機構與創業孵化載體共建科技金融工作站。(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地方金融工作局)
十、強化創新要素招引。鼓勵企業、園區、載體引進高校創新資源,鼓勵建設校企合作平臺。實施高層次人才引育工程,完善人才服務體系,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委組織部)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工商注冊、納稅征管及統計核算關系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本政策措施實施期間,如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同一企業同類事項同時滿足本政策及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獎勵。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由江岸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