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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24條獎勵補貼!成都高新區加快數字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
成都高新區加快數字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整理如下,此次共有24條獎勵補貼項目,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郭都區、新律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會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東部新區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請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規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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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加快數字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快數字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城市的核心區,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特制訂本政策。
第一章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
第一條支持人工智能領域關鍵技術攻關。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重點支持企業攻關深度學習、知識圖譜、自然語言處理、計算機視覺、智能語音關鍵技術,對上年度內部研發投入強度達20%(含)以上、年度研發投入達15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按企業年度研發投入的10%,給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1000萬元的補貼。
第二條增強人工智能大模型開放創新。鼓勵企業開展多模態通用大模型研發并向中小企業開放模型應用,對參數量超過千億,且性能達到國內領先的通用大模型,按照模型研發成本的30%給予牽頭研制單位最高30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開發人工智能專用模型,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性能先進并在成都高新區成功落地的優秀專用模型,按照模型研發成本的30%給予牽頭研制單位最高300萬元的補貼,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00萬元。
第三條支持企業上平臺用服務。對面向區內企業提供人工智能服務的區內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服務平臺按企業購買服務金額的20%,對企業發放“服務券”憑證,單個企業“服務券”金額年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由公共服務平臺匯總“服務券”統一申請補助資金資金,單個公共服務平臺年度申請“服務券”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
第二章支持車載智能系統產業發展
第四條支持引進總部型鏈主企業。支持企業總部/集團營收(或產值)30億元(含)以上或估值30億元(含)以上的車載智能系統鏈主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新設立全國性總部,給予新引進企業最高1億元的落戶獎勵。支持企業總部/集團營收(或產值)30億元(含)以上或估值30億元(含)以上的車載智能系統鏈主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新設立區域性或功能性總部,給予新引進企業1000萬元的落戶獎勵。
第五條支持引進關鍵核心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對新引進的車規級芯片、毫米波雷達、激光雷達、視覺攝像頭、V2X通信模組等車載智能系統產業關鍵核心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5000萬元(含)以上的產業化項目,按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新引進企業累計不超過2億元的獎勵。
第六條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基礎操作系統、中間件、機器視覺、輔助駕駛等軟件領域,車規級芯片、車規級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MEMS傳感器等硬件領域,座艙域、自駕域、中央計算平臺等系統集成領域,車用無線通信、信息安全、車路協同、云服務終端等網聯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企業上年度內部研發投入強度達到10%,年度研發投入2000萬元(含)以上,且在高新區實現成果轉化的,按不超過企業年度研發投入的30%,單個企業給予每年最高1500萬元的補貼。對車規級芯片新通過AEC-Q100(應力測試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1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第七條支持引進品牌車企研究院。支持品牌車企在成都高新區設立獨立法人的車載智能系統(智能網聯汽車)研究院,開展整車層面的架構設計、系統集成以及功能層面的模塊開發、功能集成,根據品牌車企層級(一線、二線)、研究院功能、首年度研發人員數量等綜合情況,給予最高2億元的一次性落地補貼。
第八條支持與整車企業合作。對在成都高新區內研發生產的車規級芯片、車規級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MEMS傳感器等硬件產品,座艙域控制器、自駕域控制器、中央計算平臺等系統集成產品,在本政策有效期內新通過整車廠商認證、驗證、測試等流程,且實現產品銷售后,按照實際交易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市場主體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第三章支持高端軟件產業發展
第九條支持核心工業軟件優質項目聚集。
支持方向一:對成立8年(含)以上,從事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軟件自主研發的企業,通過直接投資或剝離業務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區建設CAD\CAE研發及運營全國性總部、實繳注冊資本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在成都高新區新設立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給予1億元的補貼。
支持方向二:對以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軟件公司為標的,通過股權收購、增資擴股、股權置換等方式獲得被兼并方實際控制權并完成財務并表的軟件企業,按照實際出資額的1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20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補貼。
第十條加強工業軟件自主創新。
支持方向一:對新獲評為國家級“工業軟件優秀產品”認定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二:支持工業軟件企業基于CAD/CAE核心技術研制自主創新工業軟件產品。企業當年研發投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且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10%(含)以上的,經認定,按照年度實際研發投入的25%給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00萬元的補貼。
第十一條支持基礎軟件創新發展。
支持方向一:支持突破操作系統內核、編程語言及工具鏈關鍵技術等源頭和底層關鍵技術,開展自主可控基礎軟件產品研發。企業當年研發投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且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10%(含)以上的,經認定,按照年度實際研發投入的20%給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3000萬元的補貼。
支持方向二:支持操作系統、數據庫信創產品首次通過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或國家保密科技測評中心等權威機構的安全可靠測評,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二條支持網絡信息安全企業生態聚集發展。對新入駐四川省密碼科創產業園的企業,經認定,租賃自用辦公場所和生產經營場地面積達14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每個正式員工不超過1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三年50%房租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補貼期間不得轉租;購買自用辦公場所和生產經營場地面積達28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實際購買價格的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三條 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發展。
支持方向一:對首次獲評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首次在成都高新區落地區域性/功能性的總部的,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二:對年度服務區內企業合同金額累計超過1000萬元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提供商,按其年度實際服務收入金額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
第四章支持數字文創產業發展
第十四條支持游戲產品研發上線。對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通過游戲版號、上年度首次正式上線運營的游戲產品,每款產品分別給予游戲研發企業、游戲運營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五條鼓勵游戲企業發行結算。支持游戲企業進行海外發行測試,對游戲企業上年度在蘋果商店、谷歌商城等平臺開展公開測試,測試用戶數達到5000人(含)以上的,給予每款游戲5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企業在成都高新區設立游戲發行結算中心,上年度新上線運營或新落地結算的游戲產品發行收入每超過5000萬元,給予100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六條鼓勵優秀文創作品創作運營。對上年度上線首映且備案地在四川省的影視作品,給予第一出品方50萬元立項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開展文學、游戲、影視、音樂等文創IP版權授權、交易,上年度版權收入每超過100萬元給予5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七條支持舉辦頂尖電競賽事。對承辦國際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1000萬元)、頂級全國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500萬元)、次級全國電競職業大賽(總獎金額超過200萬元),按照實際支出(除獎金外)的30%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每家企業每年分別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第十八條支持擴展現實、元宇宙和超高清視頻新產品研制。鼓勵區內企業研制VR/AR終端產品及核心零部件產品、超高清視頻采集設備和終端呈現產品等,對上年銷售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新產品,按照實際銷售金額的5%給予一次性經費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五章支持數字經濟產業加快發展
第十九條支持數字經濟示范場景打造。
支持方向一:豐富車載智能系統示范應用場景。有序開放區內道路、街區、園區等作為自動駕駛車輛示范應用場景,開展智慧公交、智能駕駛出租車、智慧環衛、智慧物流、短途接駁等示范應用。對在成都高新區自主投資建設車載智能系統示范應用場景的牽頭投資建設企業,根據示范應用場景建成后實際評估效果,經認定,按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牽頭投資建設企業最高1億元的補助。
支持方向二:鼓勵建設擴展現實、元宇宙和超高清視頻示范應用場景。支持企業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軍民融合等領域建設元宇宙、超高清視頻示范應用場景。對成效顯著的示范應用場景牽頭建設企業,經認定,按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牽頭建設企業最高200萬元補助。對入選國家部委《超高清視頻典型應用案例名單》《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名單項目,給予每項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二十條支持數字經濟企業做優做強。
支持方向一:支持數字經濟企業快速升規穩規。對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企業年度營收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經認定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支持方向二:支持數字經濟腰部企業做大做強。對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企業年度營收首次突破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經認定,分別一次性給予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第二十一條支持共建數字經濟產業生態。根據區內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支撐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產業主攻賽道構建產業生態、培育服務企業等綜合實績,經認定,每年擇優給予最多5家(含)優秀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每家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二十二條支持數字經濟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對建設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戰略科技創新平臺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最高給予2億元支持;對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創新團隊主導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最高給予1億元支持,數字經濟產業創新主體享受《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2〕12號)關于“支持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條款。
第二十三條加快數字經濟產業人才聚集。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產業創新領軍人才,經認定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人才補貼,最高500萬元安家補貼或贈予1套專家公寓,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賽道引育的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享受《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2〕12號)關于“支持引進高端人才”條款。
第二十四條加大數字經濟產業金融支持力度。設立總規模200億元的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圍繞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主攻賽道上下游產業,積極吸引龍頭企業、產業投資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建立全鏈條資本支持體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適應范圍。本政策適用于工商、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工智能、車載智能系統、高端軟件、產業互聯網、數字文創、擴展現實等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主攻產業賽道的企業和機構(行業協會、民非組織等),以及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及有關人才。本政策適用的成都高新區企業應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十六條重復原則。本政策與市級、區級其他政策條款相似的,同一企業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第二十七條政策解釋。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局商區級相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有效期限。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國家、省、市新出臺有關規定,按照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