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企業資訊
高新技術企業代理服務:代理代辦、材料編寫、材料填報及報送、企業研發費核算輔助、審計報告、知識產權代理
收費方式:統一技術服務費、無雜費
通過率:百分之九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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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1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3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流程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二)注冊登記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點擊“企業申報”,將跳轉至“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也可以選擇直接登錄該平臺。企業填寫信息注冊通過后,即可開展后續申報工作。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忘記用戶名、密碼的企業,可按照系統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網上申報材料提交。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檢查無誤后通過網絡系統于申報截止日前提交至所屬市州。
2.書面申報材料提交。企業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在申報截止日前向屬地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詳見《湖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和要求》。
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高企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應首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勾選“告知承諾制”,然后在線打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簽字蓋章,最后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系統,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四)地方匯總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負責企業的申報信息審驗(收件),并在截止日前將與企業申報信息一致的推薦函、匯總表(附件2)、企業書面申報材料集中報送至省認定辦。
(五)評審報備
省認定辦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后,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省認定辦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提出綜合審查意見。擬認定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全國高企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材料清單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已簽訂企業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7.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10.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網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2023年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優惠補貼政策
(一)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并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支持政策。
(二)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投保以下科技保險的,按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40%補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利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每戶企業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單個企業當年度補貼額不足 1 萬元的,不予補貼。)
(三)經開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2、對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
3、對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2年。
(四)蜀山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當年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規模以上企業 25 萬元、規模以下企業 20 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2、對當年通過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規模以上企業 20 萬元、規模以下企業 10 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3、有效期內的規模以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首次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條件并納入統計的,給予 5 萬元一次性升規獎勵。
4、當年從區外遷入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視作首次認定。(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五)廬陽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當年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以上企業按 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規模以下企業根據該企業當年區級財力貢獻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當年重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根據該企業當年區級財力貢獻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六)包河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2、當年新遷入我區的新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未在合肥市其他縣區、開發區享受該項補貼的,參照執行。(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3、對于新落戶我區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屬于省內遷入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省外遷入的,在其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評審認定后,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實施高企認定培育計劃。對全區科技企業建檔立案,建立國家高企認定培育庫(入庫細則另行制定),篩選一批培育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與服務。引導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主動查找差距,加強科技管理,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國家高企認定培育。對于入庫企業,給予以下政策扶持:
a.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入庫企業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不含)、研發投入強度達到國家高企標準且不少于10萬元的、申報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且在我區發生的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稅務部門核算研發費用總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補(與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b.鼓勵企業發明創造。為鼓勵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提高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意識,加大知識產權申報力度,為認定國家高企積極創造條件。對入庫培育時知識產權未達到國家高企標準的企業,知識產權首次達到國家高企標準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首次取得一類知識產權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獎勵;二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總數首次達到8個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
c.鼓勵高企連續申報認定。入庫企業在高企資質正常到期后,連續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除可申報享受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新認定國家高企獎勵外,額外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瑤海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 25 萬元獎勵,通過復審的給予 20 萬元獎勵。
2、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其他企業給予20 萬元獎勵,通過復審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
3、新遷入在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視作首次認定。(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八)肥西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新落戶我縣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九)肥東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2、對再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新遷入落戶我縣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給予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十)廬江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補。
2、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
3、對獲得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補。
(十一)長豐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重新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縣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遷入我縣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巢湖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獎勵
1、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2、對當年申報未通過的企業給予審計費用補貼1萬元。
3、巢湖市外新遷入我市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視作首次認定。
4、對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
5、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用以獎勵創新團隊。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內容,如遇申報、材料、部分條件不符合、缺少知識產權等問題,可以咨詢小編,我們提供問題咨詢、輔助申報、代理申報服務。18715034835(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