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2024起隨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由科技部門劃歸工信部門管理,這意味著申報要求和標準可能會發生變化。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可以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那么認定成功這個所得稅優惠具體是怎么享受的?下面來詳細看看,池州市有想要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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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何時開始可以享受優惠?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例如,某企業2023年10月22日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取得資格證書,所屬期2023年4季度預繳和2023年匯繳申報時可享受優惠。
2、資格期滿當年是否可以享受優惠?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例如,某企業2020年11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取得資格證書,2023年11月資格有效期已滿,當年重新申請認定。該企業2023年預繳可暫按15%稅率預繳,至12月31日仍未取得資格(該企業不符合其他優惠條件),2023年4季度預繳和年度匯繳應按25%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3、是否只要取得資格即可享受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需符合認定條件,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例如,某企業2022年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2022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匯繳申報享受優惠,2023年由于近三年研發費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不達標,被提請復核后取消資格,則2023年起,企業不可以享受高新優惠。
此外,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3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4、同時符合其他低稅率或減免稅優惠條件的是否只能享受高新優惠?
企業同時符合其他低稅率或減免稅優惠條件的,可以選擇最優惠執行。
例如,某企業2023年度同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條件,企業可以選擇享受更為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
5、因虧損或選擇享受其他優惠等原因不享受高新15%稅率優惠,是否無須填報A107041表?
根據年度申報表填報要求,不論是否享受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有效期的納稅人均需填報《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因此,企業在年度申報時,應按規定如實、完整、準確填報A107041表數據,避免由于申報數據缺失存在不符合認定條件,被提請復核取消資格的風險。
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