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大家好,小編整理了包河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及認定有何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包河區的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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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河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當年新遷入包河區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視為首次認定。
省、市考核合格的孵化載體在孵企業,當年畢業落戶包河區發展的,其營收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個業的,經區規技局核實,按其當年在解化載體內實際租用面積及實際繳納房租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補貼,其中,眾創空間個業(團隊)補貼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補貼標準為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執行部門: 區科技局)
二、包河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注意事項
1、我司既是小微企業,又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請問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能否疊加享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為15%優惠稅率,小微企業為20%優惠稅率,不能疊加享受。
2、我司因業務需要,雇傭了臨時聘用人員,是否需要計入職工總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職工總數的規定如下: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臨時聘用人員全年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要計入職工總數。
3、我司今年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且通過了認定,今年就能享受到所得稅優惠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第一條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在取得高新技術證書的當年就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4、我公司是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且認定證書在有效期內,本年度通過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了一公司(非高新技術企業)。我公司是否可以繼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七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總收入是指什么?
總收入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6、我司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又是高新技術企業。我司能否疊加享受所得稅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若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又是高新技術企業兩項優惠可以同時享受,但減半期間只能按25%稅率減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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