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36類補貼!陜西省各市支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打造科技創新高地若干財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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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各市支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打造科技創新高地若干財稅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我省科教資源富集優勢,加快打造有影響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催生更多科創項目、科創企業和科創產業,推動創新驅動發展邁出更大步伐,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以下財稅措施。
一、發揮財政組合式工具作用,加力支持秦創原建設
1. 做大財政資金投入規模。按照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 減”要求,堅持增量引導存量,以省級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投入為 先導,統籌整合省級重點產業鏈專項、中小企業發展專項、人才 專項等專項資金。力爭到2025年,省級各類財政資金用于秦創原 資金規模從20億元增長到30億元以上;引導市縣不斷加大投入,
市縣財政投入秦創原資金規模從46億元增長到60億元以上。 (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 打造科創基金投資集群。充分發揮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 作用,加快發起設立一批種子、天使、創投、產業基金,爭取國家各類科技產業創新基金在陜設立子基金。力爭到2025年,支持
科創發展相關子基金總規模從160億元增長到300億元,引導基金 認繳規模從30億元增長到50億元,形成科創投資基金集群,支持 具有前瞻性和重大價值科技成果孵化轉化。 (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3. 加大專項債券支持力度。用好專項債券可用作國家級產 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本金的政策,新增專項債券額度向秦 創原建設需求傾斜,優先支持各類科創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力爭到2025年,新增秦創原相關專項債券150億元,支持重大科 創項目和科創產業在秦創原落地建設。 ( 省財政廳、各市(區 )負責落實)
二、深化“三項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4. 加快開展“先投后股”改革。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 出臺“先投后股”項目資金投資工作指引,以科技項目形式給予 科技成果轉化企業資金支持,被投企業實現市場化股權投資或進 入穩定發展階段后,財政投入資金轉換為股權,按照“適當收 益”原則逐步退出,形成財政資金循環運行的長效機制。支持有 條件的市(區)設立“先投后股”資金池,對遴選的科技成果轉 化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經費支持。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5. 推進立項權下放改革試點。遴選部分“三項改革”成效 顯著單位,給予每家不超過2000萬元專項經費,下放評審立項
權,由單位自主實施,將組建企業數量和企業發展成效作為主要評價因素,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6. 引導高??萍汲晒D化。每年安排不低于2億元高校成果 轉化獎補資金,突出高校技術合同成交額、大學科技園產值等因 素,通過綜合獎補方式,支持高校加強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建設,
將更多科研成果作價、打包,通過秦創原進行轉化。(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7. 創新成果轉化項目支持方式。支持常態化路演,采取 “以演代評”方式,對評價為優秀的路演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 元支持。完善“以賽代評”支持機制,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陜 西賽區)暨陜西秦創原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優勝企業、秦創原 高價值專利大賽獲獎項目給予支持,推動更多科技成果轉化。(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三、加快打造秦創原示范樣板,提升全域科技創新效能
8. 發揮總窗口輻射帶動作用。加力支持灃東立體聯動“孵 化器”總基地和灃西成果轉化“加速器”總基地建設,支持部署 推進秦創原總窗口“兩鏈”融合項目。支持總窗口在各市(區) 建立協同創新基地,鼓勵各市(區)在總窗口建設離岸創新中 心、飛地孵化器(園區)等,加強與國家級開放創新平臺的交流 合作,拓展“總窗口+城市伙伴”布局。 ( 省科技廳、省財政
廳、西咸新區負責落實)
9. 加快建設秦創原先行示范區。
聚焦地市優勢主導產業,支持部署一批秦創原先行示范區“兩鏈”融合項目,推進咸陽科 技成果轉化先行區建設,支持銅川建設“三項改革”成果轉化試 驗區,培育建設寶雞兩鏈融合產業示范區、榆林能源革命創新示 范區、安康綠色協同創新示范區、楊凌旱作農業創新引領區,支 持渭南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先行區、漢中建設裝備制造高質 量發展先行區、延安建設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示范區、商洛建設 科技企業融通創新示范區。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區)
負責落實)
10. 全面支持布局“三器”平臺。立足區域資源稟賦,支持 有條件的市(區)建設立體聯動“孵化器”、成果轉化“加速 器”、兩鏈融合“促進器”,對通過認定的每個給予不超過500萬
元補助。(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區)負責落實)
四、聚焦西安“雙中心”建設,服務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11. 分類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平臺建設。結合行業特點,對陜 西實驗室建設每年給予1000萬—5000萬元補助,支持爭創國家實 驗室。對獲批新建和重組成功的全國重點實驗室, 一次性分別給 予1000萬元、500萬元獎補。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培育建 設,足額落實省級和市縣配套資金。 ( 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相關市(區)負責落實)
12. 設立自然科學基金培優項目。加大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項目銜接力度,對申報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進入最后評審階段但未獲立項的,直接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支持,激勵青年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攻堅克難,多出高水平成果。(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13. 推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落地。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 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單位,省級按項目上年度實際國撥科研經 費的10%支持項目研發團隊,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200萬元,每個 單位支持不超過1000萬元,用于科技成果轉化和企業孵化。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五、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
14. 實施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重點產業鏈薄弱環 節、技術瓶頸和發展需求,采取“揭榜掛帥” “賽馬制”等方 式,持續實施“兩鏈”融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加快突破一 批“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原則上按不超 過項目研發投入總額的30%、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對在全 國范圍內技術領先、產業化前景明確的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補 助,推動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優化升級。 ( 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15. 鼓勵企業建立創新研發平臺。支持建設研發、孵化、轉 化于一體的新型研發機構,對認證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不 超過100萬元支持。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 校、科研院所等聯合建立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對列入建設計劃的 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支持制造業企業研發能力建設,對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1000萬元支持,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5000萬元支持。 ( 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16. 構建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大力支持“登高、升 規、晉位、上市”四大工程。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 超過20萬元獎補。對新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 首次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每戶20萬元的一次性 獎補;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每戶50萬 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隱形冠軍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最高給予300萬元 獎補。對通過擬上市科技企業培育立項的,給予企業“戶均”不 超過100萬元科技項目支持。加大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科技創 新專項資金投入力度,支持省屬企業計提研發準備金。在考核企 業經濟效益時,將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加回。 ( 省科技廳、省工信
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六、加大人才引進支持力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17. 大力實施省級重大人才項目。對入選“三秦英才引進計 劃”中秦創原人才引進專項的創新創業人才,給予100萬元生活 資助經費;對入選的青年人才給予60萬元的生活資助經費及30 萬—1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對“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 團隊給予最高400萬元補助,入選的杰出人才采取“一事一議”方 式予以經費支持。加強陜西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園建設,連續3年每 年給予100萬元經費支持。推廣“校招共用”引才引智模式,鼓勵在陜高校和企業聯合引進使用高層次人才。 ( 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18. 加大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對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 地分類分檔給予300萬—700萬元一次性補助,省級高技能人才培 訓基地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 10萬—30萬元一次性補助,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19. 充分發揮院士等高端人才作用。對院士承擔前瞻性基礎 研究、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等,實行清單式管理,采取“ 一 人一策”最高給予5000萬元經費資助;對取得重大技術成果、為 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采取“一事一議”給予專項獎勵。 ( 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0. 創新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引育方式。遴選一批行業領先的 “科學家+工程師”隊伍,對入選隊伍給予每支30萬元經費,支 持高校和企業探索校企聯合新模式。支持建設專業化科技經紀人 隊伍,對優秀的科技經紀人可優先納入秦創原引用高層次創新創 業人才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經費資助。 ( 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負責落實)
七、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提升科技成果產業化水平
21. 實施制造業企業研發投入獎補。對制造業企業研發投入年 度新增部分給予不超過5%獎補,大型企業最高給予500萬元、中小企 業最高給予300萬元獎補。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市擴大企業研發投入獎補范圍。 (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相關市(區)負責落實)
22. 推動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支持重點產業鏈企業開 展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改造提升,支持有色金屬、建材、機 械、食品、紡織、輕工等六大傳統產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最高 給予500萬元獎補支持,推動重點產業加速壯大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3. 支持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支持高校院所專利加快向 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對以開放許可、專利轉讓、作價入股等方式 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高校院所給予支持。支持國家知識產權運營 公共服務(西安)試點平臺、創合國際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各級 各類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建設。支持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和產 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支持實施專利導航項目,促進專利成果轉
化應用。( 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4. 支持企業提升中試孵化能力。聚焦中試熟化、放大、應 用場景,依托鏈主企業或龍頭企業,支持建設一批中試基地,給 予每家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 中試熟化、人才培養、工藝提升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對中試基地承擔“兩鏈”融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5. 支持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對首臺(套)分別按產品銷售 價格分檔次給予獎補;新材料首批次按照產品銷售額分檔次給予 不超過100萬元獎勵;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投入在100萬元以上,
且累計銷售收入在50萬元以上的產品項目給予相應獎勵。在陜西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設立“首臺套及創新產品館”,凡是首臺 (套)及創新產品具有進口替代能力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 購首臺(套)及創新產品或給予適當加分。 (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八、發揮科技金融撬動作用,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
26. 開展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用足用好“秦科貸”風 險補償資金,支持高新技術和擬上市重點培育科技型等中小微企 業貸款融資。對合作銀行發放的信用、知識產權質押等銀行貸 款,貸款本金逾期達90天仍無法收回且按條件確認的不良貸款本 金余額,給予20%—50%的風險補償。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7. 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科技型 中小企業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知識產 權質押融資的支持,對企業用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獲得知識產 權質押貸款并按期償還本息的給予兩年貼息,貼息比例為應付利 息的30%,單戶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省工信廳、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8. 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對成功在上海證券交 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 業, 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符合國家相關境外上市要求并成功在 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按其首發融資額(以實際入境人民幣為準)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 ( 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29. 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風 險補償資金池,對市(區)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給予50%的補助; 充分發揮省級政府性融資擔?;鹱饔?,為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 構服務的小微企業在貸款到期還貸續貸資金困難時提供短期流動 性支持,資金使用費率原則上不超過日萬分之三(可參照同期一 年期LPR利率適當調整),單筆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使 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0天。打通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創業擔保業務 渠道,推動開發批量化創業擔保貸款產品,對創業貸款擔保業務 免收擔保費,給予1%的保費補貼。持續引導融資擔保機構擴面增量降費,加大對科技型和高新技術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工信廳、省科技廳負責落實)
30. 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通過 科研服務雙向補貼和科技創新券,將大型科學儀器、重點實驗室 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在內的優質科技服務資源全部納入科技創 新券的服務支持范圍,為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的創新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九、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創新負擔
31. 實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 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 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 前攤銷。對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32. 實施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收優惠。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 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 省級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技術方面的 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 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的,獲獎人在取得股 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 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33. 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孵化載體稅收優惠。納稅人提供技 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 稅。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 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 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 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 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十、強化組織考核評價,推動政策扎實落地
34. 加強統籌協調。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牽頭組織推進,建立清單化管 理機制。省級各相關部門和各市(區)要落實責任,及時出臺修 訂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確保政策落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 網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 度。 ( 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省級相關部門和各市(區)負責落
實)
35. 創新績效評價方式。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遵循科研規律,結合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特點開展分 類評價。探索對關鍵節點實行“里程碑”式管理,項目結束后一 定時期內開展中長期評價,減少項目實施周期內的各類評估、檢 查、抽查等活動。對績效評價優秀的項目單位,在后續項目支持 等工作中給予傾斜。對因科研不確定性未能完成項目目標的予以 免責,消除科研人員后顧之憂。 ( 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審計廳等省級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36. 強化政策落實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加 強跟蹤服務指導,組織開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及時發現并協 調解決有關問題,優化完善相關政策和支持方式。要適時對有關試 點政策舉措進行總結評估,推廣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 ( 省財政廳、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