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入規、規上獎補!武漢江岸區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配套獎勵和申報條件要求解析
在市級一次性入庫獎勵的基礎上,我區再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如何申請入規、規上?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需要達到怎樣的要求?武漢江岸區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配套獎勵和申報條件要求整理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漁漁為您解答說明!
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15855199550(可加v)
臥濤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代賬、財稅規劃、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推廣等輔導規劃。
一、總則
(一)本政策適用于江岸區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以下簡稱服務業“小進規”)獎勵兌現工作,包括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和經營貢獻配套獎勵。
(二)在武漢市服務業“小進規”一次性入庫獎勵和經營貢獻獎勵的基礎上,江岸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配套獎勵。
(三)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服務業“小進規”配套獎勵的綜合管理,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區稅務局、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做好配合工作。
二、江岸區服務業“小進規”配套獎勵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工商注冊關系、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和納稅關系均在江岸區的獨立法人企業,正常填報統計數據,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二)滿足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統計調查規定的規模以上服務業范圍。
三、江岸區服務業“小進規”配套獎勵支持范圍和標準
(一)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從2020年度起,首次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的法人單位,入庫后的次年填報1—11月營業收入高于當年我區規上服務業同類行業所有企業1—11月營業收入的平均增長率,在市級一次性入庫獎勵的基礎上,我區再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二)經營貢獻配套獎勵。從2020年度起,對于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年度營收在武漢市排前200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率達到20%以上的,在武漢市年度經營貢獻獎勵基礎上,我區再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三)說明
1.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以入庫后的次年營業收入為準確定名單,如2020年新入庫的企業,2021年是其入庫后的次年,則2021年1—11月的營業收入增長率符合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可獲得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
2.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即企業最多只能享受一次,如2020年新入庫的企業,根據2021年1—11月的營業收入增長率核算是否符合配套獎勵條件,2021年12月和2022年以后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作為配套獎勵核算依據。
3.我區規上服務業分為交通運輸業、信息軟件業、物業中介、商業服務和居民服務業、創意設計業、教育與衛生業、文體與旅游業等7個行業類別,企業入庫后的次年填報1—11月營業收入增長率高于當年我區規上服務業同類行業所有企業1—11月營業收入的平均增長率,可獲得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
4.如企業在入庫時工商注冊關系、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和納稅關系未統一在江岸區,但在入庫后次年6月30日之前將工商注冊關系、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和納稅關系統一至江岸區,且滿足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江岸區一次性入庫配套獎勵,否則,企業不能獲得區級配套獎勵,但仍可獲得市級獎勵。
5.如企業在獲得市級年度經營貢獻獎勵時工商注冊關系、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和納稅關系未統一在江岸區,但在達到武漢市經營貢獻獎勵條件的次年6月30日之前將工商注冊關系、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和納稅關系統一至江岸區,可以獲得江岸區經營貢獻配套獎勵,否則,企業不能獲得區級配套獎勵,但仍可獲得市級獎勵。
四、配套獎勵申領及審核流程
(一)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上一年度入庫企業和經營貢獻企業初步入圍名單,通知各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內初步入圍的企業申領。
(二)企業按照武漢市服務業“小進規”獎勵政策相關要求向所在街道辦事處提交申領資料。
(三)各街道辦事處會同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企業申領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區發展和改革局匯總各街道辦事處申領資料后,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在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后將企業名單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復審并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確定獲得市級獎勵企業名單。
(四)獲得市級獎勵資金和區配套獎勵資金的企業應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未被列入各類黑名單,需自行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并下載信用信息報告。
五、獎勵資金撥付流程
(一)市級獎勵資金:由區財政局將市級獎勵資金撥付至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市級獎勵資金撥付至企業所在街道辦事處,由各街道辦事處撥付至轄區企業。
(二)經營貢獻獎勵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報區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區財政局將區級配套獎勵資金撥付至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區級配套獎勵資金撥付至企業。
(三)一次性入庫獎勵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在入庫后次年,區統計局根據企業實際上報情況幫助核實1—11月各行業營業收入增長率,區發展和改革局將通過的企業名單及配套獎勵資金數額報區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區財政局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區服務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區級配套獎勵資金撥付至企業。
六、附則
(一)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因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不一致的,以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準。本政策與區級其他政策重復或沖突的,按最優惠政策執行,不重復享受。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承擔。
(二)企業在申領及資金使用過程中,有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資金等違規行為,或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并追回已經撥付的獎勵資金,向社會公布名單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政策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江岸區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配套獎勵政策》(岸政規〔2021〕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