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梳理合肥市惠企獎補政策!各類企業項目申報補助合集【政策補貼規劃】
本文已為大家梳理合肥市惠企獎補政策,包括各類項目申報補助補貼合集,具體有高新技術企業、專利、專精特新、三首“首臺套重大設備、首版次軟件、首批次新材料”、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規上、技術改造、固定資產、優質小微工業企業、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轉化、重大專項、上市融資、股改掛牌等等項目獎勵整理,蜀山區、包河區、廬陽區、瑤海區、政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新站區、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各地可以參考!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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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先進制造業發展獎勵補貼政策
(一)政策第1條: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1.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補貼
政策內容:支持建設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
獎補條件:①被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②當年獲得國家財政資金支持。
2.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的省級創新中心等,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一次性補助。
獎補條件:當年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政策第2條: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政策內容:通過“競爭賽馬”等方式,對產業共性技術瓶頸項目給予30萬元—200萬元支持。
獎補條件:對當年列入省經信廳《制造業重點領域產學研用補短板產品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任
(三)政策第4條:支持科技創新應用
政策內容:對新增省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等產品,按產品單價(貨值)分檔給予研制單位、應用單位最高2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新增省級“三首”產品的研制單位和示范應用單位。
獎補標準:
首臺套產品:單價達到200萬元的,給予30萬元獎補,超出200萬元的部分,每增加100萬元再增加獎補資金15萬元;農機裝備產品單價達到10萬元的,給予2萬元獎補,超出10萬元的部分,每增加10萬元再獎補2萬元。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200萬元。
首版次軟件:貨值達到20萬元的,給予5萬元獎補,超出20萬元的部分,每增加20萬元再獎補3萬元,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各類型項目只獎補軟件部分,軟件部分的金額需占合同總金額50%及以上。
首批次新材料:貨值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補。
申報材料:①當年獲得省級“三首”產品的文件;②首臺套需提供單價的銷售合同、發票、銀行憑證;首批次新材料需提供貨值合同、評定當年的發票和銀行憑證;首版次軟件只獎補軟件部分(軟件部分金額需占合同總金額的50%),需提供合同(申報評定時)、發票、銀行憑證,其中,服務平臺類軟件產品提供獲評當年的全部合同或訂單,及相關發票、銀行憑證。
(四)政策第5條:推進企業轉型升級
1.企業技術改造補貼
政策內容: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生產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①上年度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②項目申報的設備須在合肥廠區;③項目按規定已納入統計部門統計,且上年度統計投資額不低于申報額;④同一項目可連續支持兩年,每次獎補金額不得低于10萬元,首次申報時上年度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以發票不含稅金額為準);⑤補助設備主要包括生產設備(含生產檢測設備、安全設備、環保設備;不含軟件、二手設備);⑥存在關聯交易的,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審核單位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價;⑦每次申報補助期限1年(上年度),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
申報材料:①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②設備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需縣區經辦人簽字);③設備購置合同、付款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按合同、不含稅發票額、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核定獎補金額。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報關單和海關專用繳款書,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購置設備的情況說明(主要包括設備功能、用途;設備照片,銘牌信息,對沒有標準銘牌的需提供設備經雙方簽字蓋章的竣工驗收報告、設備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庫材料等);④統計局報統系統中下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206表)。
2.工業企業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補助
政策內容:對工業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的,按投資額、節能節水量等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①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其范圍包括:規上企業為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B、C、D企業;未納入規上統計范圍內的,需營業執照中含生產、制造、加工等經營范圍,且有實際生產行為;②單個項目設備投資200萬元以上(按合同、不含稅發票額、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核定金額);③所申報的項目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建設運營,當年建設完成,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④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Ⅰ.節能技改項目(含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補用能單位)。對年節能量200噸標煤以上的,區分200-500噸(含)、500-1000噸(含)、1000噸以上三檔,分別按每噸標煤500元、600元、700元標準累進方式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Ⅱ.節水技改項目(含合同節水服務項目,獎補用水單位)。對年節水量2萬噸水以上的,區分2-5萬噸(含)、5-10萬噸(含)、10萬噸以上三檔,分別按每萬噸5萬元、6萬元、7萬元標準累進方式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對工業副產石膏、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年利用量達到5萬噸、10萬噸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廢塑料綜合利用項目(不含造粒)年利用量達到5000噸、1萬噸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年利用量達到1500噸、5000噸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⑤獎補資金不得高于投資額。
申報材料:①項目申報書,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概況、項目名稱、性質、建設地點、規模內容、工藝技術方案、項目效益自評報告(包括但不限于核算依據及標準、核算過程、核算結果及相關引用數據的證明材料)等;②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③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節水服務項目需提供與第三方服務公司合同;④項目設備投資明細表(需縣區經辦人簽字);⑤相關設備購置的合同、增值稅發票及付款憑證(按合同、不含稅發票額、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核定獎補金額);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節水服務項目可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提供,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報關單和海關專用繳款書,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⑥購置設備的情況說明(主要包括設備功能、用途;設備照片,銘牌信息,對沒有標準銘牌的需提供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設備竣工驗收報告、設備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庫材料等);⑦節能量、節水量、固廢利用量由市經信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核定;⑧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報告(可自行驗收);⑨項目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證明材料(如:設備運行相關臺賬等)。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以申報通知截止日期為基準向前2年內的發票有效;⑩規上工業企業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的“調查企業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截圖,規下企業提供生產車間產線及產品照片。
3.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等轉型升級補貼
政策內容:對工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①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其范圍包括:規上企業為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B、C、D企業;未納入規上統計范圍內的,需營業執照中含生產、制造、加工等經營范圍,且有實際生產行為;2項目在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等方面完成投資50萬元以上(以發票不含稅金額為準),且項目已竣工(或上線),獎補金額不得低于5萬元;3項目申報的軟件及設備須在合肥廠區;④項目申報的設備不含二手設備。
申報材料:1項目竣工(或上線)的相關證明材料;2工業軟件及其載體硬件(含服務器、邊緣計算設備、數據采集和傳輸設備、網絡設備等)、上云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工控系統等購置合同、銀行付款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按合同、不含稅發票額、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核定獎補金額;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報關單和海關專用繳款書,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企業與帶資解決方案服務商簽訂的服務合同及還款計劃、銀行付款憑證和帶資服務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從申報通知截止時間起往前2年內的發票有效)。3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需縣區經辦人簽字)。④存在關聯交易的,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產品由審核單位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價。⑤規上工業企業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的“調查企業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截圖,規下企業提供生產車間產線及產品照片。
(五)政策第13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50%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
①當年推介的上一年度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其范圍包括:規上企業為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B、C、D企業;未納入規上統計范圍內的,需營業執照中含生產、制造、加工等經營范圍,且有實際生產行為;
②獲得“政信貸”金融產品貸款,按其當年實際發生的利息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獎補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
③獲得滿足以下要求“政信貸”金融產品:
1.申請渠道。企業通過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合肥市“信易貸”平臺)申請該產品。
2.參與金融機構。與合肥市簽訂《合肥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機制合作協議》的駐肥銀行機構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3.貸款金額。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單戶企業貸款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4.貸款類型。僅支持純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兩類業務,其中“純信用貸款”是指商業銀行以無抵(質)押、除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以外無任何其他主體或個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方式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或專項貸款;“擔保貸款”是指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保證的前提下,商業銀行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或專項貸款。
5.貸款期限。單筆貸款期限(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額度有效期)為1年及以上。
6.貸款利率。商業銀行發放的“政信貸”產品貸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上浮30%。
7.貸款用途。用于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及產品研發等投入,不得用于轉貸、委托貸款、各級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不得參與民間借貸和投資資本市場,不得流入房地產市場(以銀行合同為準)。
2.政策內容:對市重點產業鏈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貸款,給予50%最高200萬元利息補貼。
(六)政策第15條:促進領軍型企業加快發展
政策內容:對新增“燈塔工廠”、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①當年新增的“燈塔工廠”、或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或首次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首次獲評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②以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為基數,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由市稅務局出具兩年營業收入數據,由市統計局出具當年合肥市規上工業營業收入增速數據),獎補金額不得低于10萬元;③上述稱號就高不重復獎補。
(七)政策第16條:鼓勵加快升規入統。
政策內容: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增為規模以上,審核時仍穩定在規上并正常生產經營的工業企業(不包括退規再升規企業、實際已搬遷至外市的企業)
(八)政策第17條: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政策內容:對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
申報條件: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所屬的全市工業行業大類平均水平的工業企業,分檔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3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上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
申報材料:①經審計的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②企業年度完稅證明確認表;③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九)政策第18條:提升園區服務水平
政策內容:對市級及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測評優秀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測評優秀的市級及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十)政策第19條:優化公共服務供給
1.開展節能診斷服務
政策內容:免費為企業提供節能診斷服務。
申報條件:當年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完成合肥市重點用能工業企業節能診斷并通過驗收,根據診斷報告ABC分級獎補中標服務機構。
2.購買工業設計服務補貼
政策內容:對企業購買工業設計服務,給予20%最高2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①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其范圍包括:規上企業為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B、C、D企業;未納入規上統計范圍內的,需營業執照中含生產、制造、加工等經營范圍,且有實際生產行為;②工業企業當年購買的設計服務并形成設計產品銷售,獎補金額不得低于5萬元。
申報材料:①購買工業設計服務的合同、增值稅發票、付款憑證;②合同簽訂雙方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③設計產品銷售的合同、發票、銀行憑證等證明材料。④規上工業企業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的“調查企業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截圖,規下企業提供生產車間產線及產品照片。
二、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獎勵補貼政策
鼓勵科技創新研發
1.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創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2. 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遴選一批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項目,依法通過"定向委托""揭榜攻堅"等方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通過“競爭賽馬”等方式,對產業共性技術瓶頸項目給予30萬元——200萬元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10%,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貼。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國家實際撥付經費2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配套補貼。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省科技創新政策實際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按實際保費的10%—50%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
3.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對中試平臺(基地)建設,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基地)的運營,按其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紀)人等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我市轉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對高校院所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或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高校院所最高150萬元獎勵,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5%最高150萬元獎勵。對企業經認定登記且年度累計登記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4. 支持科技創新應用。
對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的30%分檔給予最高500 萬元獎勵。對新增省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等產品,按產品單價(貨值)分檔分別給予研制單位、應用單位最高200萬元獎勵。依法支持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帶頭應用“三新”“三首”產品。激勵金融機構等聯合科創載體開發或落地科創金融場景應用項目,對融資額度超過10億元、服務企業超過100戶的科創金融產品,按實際投放貸款額萬分之五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5.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生產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的,按投資額、節能節水量等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工業、建筑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節能率達到20%的,分檔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支持軍民融合項目建設,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6.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對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企業產值保持增長并吸納我市農村人口占職工比例超30%的,按照企業當年經濟指標增長情況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年加工產值500萬元以上的預制菜企業,按企業當年經濟指標增長情況分檔給予最高500 萬元獎勵。對新建及改擴建林業產業基地達到規定標準,產值保持增長的經營主體,給予20萬元——100萬元補貼。對投資額100 萬元以上的科技興糧建設項目、糧食收儲企業節糧減損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7.推動文旅體育產業發展。對入庫企業數量增加、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的文化創意園區,根據園區內企業經濟指標增長等情況分檔給予園區運營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對社會資本投資200 萬元以上的新建及改建文化場館、體育園區(場館),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市級農家樂轉型升級試點示范單位按規定開展轉型升級,達到省休閑旅游示范試點評定標準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新評為丙級以上等級的民宿、3C等級以上的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獎補。新晉升為國家5A、4A、3A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5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建設獎補。對在中央相關頻道首播或者獲得國家、省級優秀項目認定的電視劇、紀錄片和動畫片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有效刺激消費流通
8. 全面拓展消費需求。對當年新開業的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等考評結果,分檔給予投資主體最高2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市級以上特色商業街區開展投資、企業培育、品牌招引等方面運營考評,按運營成效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對運營服務能力突出的商務樓宇管理團隊根據其經濟指標增長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的銷售公司,當年商品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增速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城市閱讀空間按考核等次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對民營文藝院團演出場次、原創劇目、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考評,分項給予10萬支持舉辦單場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消費展,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10萬元最高60萬元補貼。對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的,按實際投資額(完成營業額)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承辦國際化、全國性、線下有較大影響的重大文旅活動的企業(政府投資項目除外),經評審合格的,給予20萬元——50 萬元補貼。
9. 完善現代流通體系。
對綜合性物流平臺給予“一事一議”資金支持。對建設物流信息平臺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內陸港、航空港、水運港等發展。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營業收入超3億元的4A級以上物流企業、四星級以上冷鏈物流企業、5A級網絡貨運企業,獲批當年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投資300萬元以上的快遞智能分揀設備按投資額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補貼。對使用可降解、回收、循環的低碳環??爝f包裝物和包裝廢棄物回收箱的企業,按實際使用部分采購額的30%給予最高25萬元補貼。支持“快遞進村”工程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快遞公共分揀中心、快遞綜合服務站點給予最高50萬元運營補貼。
10. 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支持舉辦全國性巡回展覽和國際性、全國性展覽,根據展覽面積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30萬元最高300萬元補貼。支持舉辦市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類展覽,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20萬元最高200萬元補貼。
小微工業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建筑業小微企業、農業經營主體等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50%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對市重點產業鏈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貸款,給予50%最高200萬元利息補貼。對企事業單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活動所產生的利息、評估費用按照質押登記金額1%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1.加強外資招引力度。
對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并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3500 萬美元、離岸執行額超過1000萬美元,且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檔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12. 激勵擴大融資規模。
擴大“政信貸”產品支持范圍和規模,將企業年度申請“政信貸”產品貸款上限由1000萬元提高到2000 萬元。市重點產業鏈企業申請“政信貸”產品貸款上限放寬到1億元。對合作金融機構通過“政信貸”產品投放的擔保貸款給予擔保機構不超過70%的風險補償,投放的純信用貸款給予銀行不超過80%的風險補償。
13.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對“政信貸”產品合作擔保機構開展“政信貸”產品擔保貸款業務收取企業保費標準降低到不高于0.5%的,給予合作擔保機構1%的保費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優質元獎勵。對職業體育俱樂部參加全國聯賽、社會力量承辦國家級以上單項體育賽事或全國性大型群眾體育賽事的,按參賽場次、賽事成本給予俱樂部和承辦單位50萬元——100萬元補貼;對承辦省級體育賽事的,按不超過賽事成本的30%給予承辦單位最高50萬元補貼。
14. 鼓勵企業市融資。
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遷入我市的省外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5. 促進領軍型企業加快發展。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并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支持政策。對新增“燈塔工廠”、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大數據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6. 鼓勵加快升規入統。
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建筑業企業當年入統且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17.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對工業、建筑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對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營業收入規模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20%,并按期升規入統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120萬元獎勵。對零售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 萬元獎勵。對限上電商企業年網上零售額超3億元的,按網上零售額增量部分給予企業最高80萬元獎勵。對我市重點產業頭部企業,可通過"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7. 提升園區服務水平。
對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開展年度綜合評估,按不超過基地總數的50%分檔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勵。
對集聚檢驗檢測、會計審計、律所等高端服務業企業超30家且營業收入超3億元并保持正增長的新獲批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集聚區,給予獲批當年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集聚區、省市大數據產業園區,從集聚企業數量、營業收入增長等方面開展運營評價,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市級及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測評優秀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18. 優化公共服務供給。
免費為企業提供節能診斷服務。對企業購買工業設計服務,給予20%最高20萬元補貼。對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根據年度運營成效給予最高100萬元運營補貼,按平臺數據交易量給予數據供應商最高30萬元獎勵。對服務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檢驗檢測機構,營業收入增長幅度達到5%以上的,按年投資額的20%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支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對企業銷售全程可追溯產品的數量占比等開展綜合考評,分檔給予10萬元—50萬元獎勵。
19.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對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勝訴的單位,給予單個案件最高10萬元、單戶企業最高30萬元的訴訟費、代理費補貼。對當年培育的合肥市專利密集型產品,按照每件5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從高校院所、企業等受讓符合我市技術和產業發展的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給予企業最高6萬元獎勵。對高價值專利培育、高質量專利資助、專利導航項目、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知識產權服務及轉移轉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知識產權金融等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500萬元獎勵。
本政策中的投資補貼、經濟指標增長獎勵、新增規上(限上)獎勵等政策資金由市與縣(市)區、開發區財政按1:1分擔,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政策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相關政策條款與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掛鉤,失信企業及房地產開發、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產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之內。
三、合肥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條例獎勵補貼政策
鼓勵民營經濟組織節約集約用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實施畝均效益評價,分檔給予財政政策獎勵。對畝均效益評價結果A、B、C類企業分別按110%、100%、70%比例享受市級相關財政政策。
(二)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項目所使用的普通工業用地,支持企業依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提高地上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占比。
(三)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以及眾創空間認定(備案)給予支持,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最高150萬元、80萬元獎勵。
鼓勵和扶持民營經濟組織擴大規模。
(一)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
(二)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推動專精特新企業擴面,提升一、二、三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對新增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增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燈塔工廠”,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獎勵。
(三)對工業、建筑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
(四)對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營業收入規模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20%,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120萬元獎勵。
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建立研發機構,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投入。
(一)強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宣傳輔導,對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實施“清單式”管理,強化政策精準推送,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二)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10%,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貼。
(三)對高價值專利培育、高質量專利資助、專利導航項目、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知識產權服務及轉移轉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知識產權金融等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500萬元獎勵。
(四)對高校院所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或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高校院所最高150萬元獎勵,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5%最高150萬元獎勵。對企業經認定登記且年度累計登記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五)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國家標準(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行業標準(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的民營企業,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30萬元、30萬元、20萬元。
(六)推動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對技改項目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照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
支持民營經濟組織與外來投資者合資、合作在本市興辦企業,或引進資金、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鼓勵我市民營重點產業鏈企業引進龍頭企業及關鍵配套企業,并給予資金獎勵。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引導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加大信用貸款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一)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年度申請“政信貸”產品貸款上限由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市重點產業鏈企業申請“政信貸”產品貸款上限放寬到1億元。
(二)對合作金融機構通過“政信貸”產品投放的擔保貸款給予擔保機構不超過70%的風險補償,投放的純信用貸款給予銀行不超過80%的風險補償。對“政信貸”產品合作擔保機構開展“政信貸”產品擔保貸款業務收取企業保費標準降低到不高于0.5%的,給予合作擔保機構1%的保費補貼。
(三)對符合條件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建筑業小微企業、農業經營主體等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對市重點產業鏈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貸款,給予最高200萬元利息補貼。
(四)強化產業基金引導。發揮市政府引導母基金作用,吸引撬動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參股基金。強化股權投資支持,對投資民營科創企業早期的基金給予20%最高500萬元損失補貼,對超額收益給予50%-70%讓利。
(五)充分發揮合肥市民營企業紓困發展基金作用,通過直接投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及金融產品等方式,向符合我市產業導向、具有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民營企業提供支持。
鼓勵銀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依法擴大向民營經濟組織質押融資、抵押貸款的范圍。
(一)為核心企業和上游中小企業提供全流程線上化辦理應收賬款債權確認、管理、流轉、融資等多種服務;盤活民營企業的存量應收賬款,為產業鏈上下游民營企業提供貿易融資、非商業性壞賬擔保、財務優化等全方位金融支持服務。
(二)鼓勵金融機構對科技型、創新型等民營企業實施“共同成長計劃”,為科技型、創新型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知識產權ABS等知識產權金融產品。
(三)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給予支小再貸款政策支持,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發行創新創業金融債券,支持創新創業金融領域的業務發展。
(四)對于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保持信貸供給穩定,貸款到期后主動對接,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予以續貸支持。對于經營前景良好、暫遇困難的民營企業,統籌運用貸款展期、重組等方式,支持企業渡過難關。
(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增加對民營企業首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優化盡職免責制度,持續開發并完善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
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一)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
(二)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
(三)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四)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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