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岳陽市岳陽樓區制造業、工業、服務業、科技創新、電商、物流、文旅獎補政策!政策依據:《岳陽樓區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激勵政策(試行)》《岳陽樓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辦法(試行)》。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獎補標準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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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樓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辦法(試行)
一、金融機構扶植獎
(一)政府性資金賬戶與公存款配置上的支持。凡將市級金融機構總部設在岳陽樓區,且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的金融機構,按其稅收情況與扶植企業貸款情況,給予政府性資金賬戶與公存款配置上的支持。
(二)政府出資類業務的支持。凡將市級總部設在岳陽樓區,且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的,按其稅收情況,給予政府出資類業務的支持。
(三)金融機構穩定獎勵。凡將市級金融機構總部設在岳陽樓區,且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的金融機構,其機構設置穩定,稅收收入穩定的,當年給予市級總部高管 (限定 5人)本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區級財力部分 50%的獎勵。
(四)稅收上臺階獎勵。在上述第 3點“金融機構穩定獎勵”的基礎上,稅收收入穩步增長的,按其增長比例追加獎勵比例 (不超過 100%): 當其增長比例超過 50%時,按超過比例擴展獎勵的高管范圍。
(五)金融機構市級總部入駐獎勵。凡新入駐的市級金融機構總部,其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的,入駐后一個會計年度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達到 200 萬元時,一次性給予其 100萬元的入駐獎勵:達到 100 萬元時,一次性給予其 50 萬元的入駐獎勵
二、建筑行業扶植獎
(一)凡商事登記、稅收全部繳納在岳陽樓區的企業,區人民政府在公共服務、征地拆遷等各項服務上重點給予支持(二)凡商事登記在岳陽樓區,且為岳陽樓區一般納稅人的建安企業,依政策規定將應繳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的當年給予企業高管(限定 5人)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區級財力 50%的獎勵:如企業高管未在岳陽樓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則按企業在岳陽樓區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的 5%獎勵給高管(三)鼓勵在岳陽樓區注冊的建安企業跨區域經營所產生的稅收,按稅法有關規定匯總到機構所在地(岳陽樓區)集中繳納的,按其在岳陽樓區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的 30%獎勵給企業及相關人員。
三、招商引進獎
(一)引進企業總部獎。凡積極參與招商,引進世界 500強企業總部入區的,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50 萬元;引進世界 500 強企業市級以上區域性總部或國內 100 強企業總部入區的,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40萬元;引進國內 100 強企業市級(含市級)以上區域性總部或國內行業前三位的企業總部入區的,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30 萬元;引進國內行業前三位的企業市級以上區域性總部入區的,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20萬元。
(二)引進名優企業獎。凡新引進一家品牌商貿企業、國內外知名品牌酒店、國際知名品牌省級總經銷、電子商務企業、人工智能企業和高端服務業企業,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5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10 萬元。
(三)引進上市企業獎。凡新引進一家上市公司總部,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 20萬元。
(四)引進物流企業獎。凡新引進一家規模以上物流企業引入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1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引進主體10萬元。
四、企業入駐獎
(一)總部企業入駐獎。世界 500 強企業中國總部、國內100 強企業總部、國內行業前三位企業總部及上述企業市級以上區域性總部、上市公司企業總部注冊入駐岳陽樓區,入駐當年或次年產生區級財力 200 萬元以上的,且自建或購置辦公用房面積 2000平方米以上,按 200 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自建或購置辦公用房補助。其余總部企業若達到以上獎勵標準,也可參照執行。
若獎勵金額高于受獎企業當年產生的區級財力,可分年兌現,兌現期不超過三年,每年兌現獎金以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為上限。
(二)名優企業入駐獎。凡新入駐的品牌商貿企業、國際知名品牌省級總經銷、電子商務企業、人工智能企業和高端服務業企業,開業起前三年按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的 40%給予獎勵(三)國內外知名品牌酒店入駐獎。品牌酒店入駐岳陽樓區,并獲全國旅游飯店星級評定機構頒發的五星級及以上證書和標志牌的,自授星當年起,連續三年按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的 50%給予獎勵。
(四)高端服務業企業入駐獎。凡新入駐的高端服務業企業,開業起前三年按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的 80%給予獎勵。
(五)規模以上物流企業入駐獎。凡新引進一家規模以上物流企業,年產生區級財力 100 萬元以上的,開業起前三年按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的 100%給予獎勵,第四和第五年按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的 50%給予獎勵。年產生區級財力低于 100 萬元的,按其所低于的比例遞減給予獎勵。
五、樓宇(街市)經濟促進獎
(一)新建商業地產獎。新建單體使用面積 2萬平方米以上(含2萬平方米,下同)的純商務樓宇、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上且商務面積達到 2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綜合體,項目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后,以實際使用且產生區級經營性稅收的商務面積計算,按 10 元/平方米給予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
若獎勵金額高于受獎企業當年產生的區級財力,可分年兌現,兌現期不超過三年,每年兌現獎金以其當年產生區級財力為上限。
(二)樓宇稅收貢獻獎。單棟樓宇當年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在500 萬元-1000 萬元(含)、1000 萬元以上一2000萬元(含)、2000 萬元以上(不含該樓宇本身產生的建安稅銷售不動產稅以及樓宇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企業在岳陽樓區開發項目產生的稅收),且本年度實際產生區級財力較上年增長的,分別給予樓宇招商主體 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的獎勵。
(三)新建特色商街 (市場)獎。新建特色商街(市場 )營業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2 萬平方米、3 萬平方米以上,在項目竣工驗收投入使用且能實現區級經營稅收的當年,分別按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的標準給予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若獎勵金額高于受獎企業當年實繳稅收形成的區級財力.可分年兌現,兌現期不超過三年,每年兌現獎金以其當年實繳稅收形成的區級財力為上限
六、稅收貢獻獎
(一) 稅收穩定獎。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業企業、金融機構外,凡將市級總部設在岳陽樓區,其機構設置穩定,且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年度實繳稅收產生區級財力 100 萬元以上,并保持稅收收入穩定的,給予市級總部高管 (限定 5人)本年度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區級財力部分 30%的獎勵(二)稅收上臺階獎。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業企業金融機構外,凡將市級總部設在岳陽樓區,其機構設置穩定,且稅收全部在岳陽樓區繳納,年度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 1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增長達到 30%及以上的,按其實繳稅收形成區級財力增量部分的 10%給予企業獎勵。
七、創新創業獎
(一)名牌名企獎
1.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當年首次獲國家馳名商標、國家級名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省級著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的企業,相應給予15 萬元、15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10萬元的獎勵。
2.凡當年企業被評為全國質量獎、湖南省省長質量獎岳陽市市長質量獎的,相應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的獎勵。
3.建安企業在岳陽樓區建設的項目榮獲國家優質工程“魯班獎”或省級優質工程“芙蓉獎”的,相應給予主要承建單位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4.總部在區內的建安企業首次獲得“特級建安企業”“一級建安企業”“總承包資質”資質證書的,相應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的獎勵。
5.當年首次被國家旅游局評定并獲得標志、證書的國家5A、4A 級旅游景區或五星級 (含白金五星級)、四星級酒店相應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的獎勵
6.總部設在岳陽樓區,當年首次被評為國家級百強旅行社或省級五星級旅行社的,相應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的獎勵7.物流企業當年首次獲得國家 5A、4A 資質證書的,相應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8.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區內項目當年首次獲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湖南省優秀物業管理項目的,相應給予10萬元、5 萬元的獎勵。
(二)企業上市獎
鼓勵區內企業上市融資,對已經進入上市輔導期并列入省重點后備上市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成功在國內主板、科創版、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香港上市的,一次性給予企業 200 萬元獎勵。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一次性給予企業 50萬元獎勵,在“新四板”掛牌上市的一次性給予企業 30 萬元獎勵。企業上市成功后,對上市期內股權轉讓產生稅收所形成的區級財力全部獎勵給企業或企業高管。
(三)科技創新獎
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對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當年度首次認定或新入駐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創新平臺,相應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的獎勵。
(四)開放促進獎
鼓勵開放型經濟發展,對在我區注冊的外貿企業當年度實現外貿額“破零”的,根據貿易額按 10-50 萬美元( 50萬美元)獎勵2萬元、50-100 萬美元(含 100萬美元)獎勵 3萬元、100 萬美元以上獎勵 5 萬元、1000 萬美元以上獎勵 10 萬元。
岳陽樓區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激勵政策(試行)
一、政策內容
1.對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龍頭帶動性作用的重大戰略投資項目,可享“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另行給予扶持獎勵。
引導和支持數字經濟發展
2.鼓勵高能級500強企業及行業領軍企業在岳陽樓區設立獨立法人企業,自注冊之日起一年內注冊資本實繳5000萬元以上,經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并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兌現。
3.對在岳陽樓區年度實際納稅營業額首次達到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安全服務和數據服務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數字經濟領域產業基地、創業創新基地等類似榮譽且當年在岳陽樓區依法納稅的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基地運營機構50萬元、30萬元獎勵。
5.鼓勵支持電商集聚發展。經認定,對投入在5000萬元以上且70%入園企業在岳陽樓區納稅的電商集聚園區,經審計機構審定,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經認定,年度網絡零售額500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引進有銷售實績在岳陽樓區納稅的電商企業10家以上,且經湖南省電子商務企業認定并按時報送信息的電商企業3家以上的電商集聚園區,每年給予投資運營主體20元/平方米的補助,每年補助不超過15萬元,連續獎勵不超過3年;電商園區實現網絡零售額正增長的,其超上年基數部分每新增應納稅營業額4000萬元,獎勵2萬元,單個園區獎勵最多不超過10萬元/年,連續獎勵不超過3年;新注冊且稅收和發貨地在岳陽樓區的億元電商企業每年獎勵10萬元,連續獎勵不超過3年。
6.鼓勵發展跨境電商。對當年在亞馬遜、wish、eBay、速賣通、天貓國際站等知名跨境電商平臺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按當年實際投入經費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對企業投資建設公共海外倉,并獲評省級公共海外倉榮譽的,給予人民幣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跨境貿易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年銷售額首次突破50萬美元、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以上且年稅收達到人民幣10萬元、2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電子商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人民幣2萬元、4萬元、20萬元、40萬元的資金支持。
7.鼓勵網紅直播基地建設。經認定,對正常運營的直播基地(有完整的策劃、運營、制作、推廣機構且整體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每年給予運營主體3萬元的獎勵,不超過3年。
8.鼓勵網紅團隊入駐直播基地。經認定,對入駐本地直播基地、設有常駐直播間并且年度專題宣傳推廣岳陽樓區范圍內的景區景點、城市形象、本地名優特產品6次以上的優質網紅團隊(抖音、快手粉絲量超過30萬或者淘寶直播粉絲量超過10萬的核心網紅)給予5萬元的獎勵。在岳陽樓區注冊企業入職的直播人員,為岳陽樓區注冊企業直播帶貨且在岳陽樓區納稅的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直播人員銷售額3‰的一次性獎勵,直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每年評比10名影響力大、帶貨能力強的優秀本土網紅,酌情予以獎勵。
9.對岳陽樓區直播電商創新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引領示范效應的企業、帶貨能力強的優秀主播人員,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專項政策支持。
文化旅游產業獎補政策
10.對投資額超過1億元的重大優質文旅項目,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實行財政獎補,用于支持項目基礎配套設施建設。
11.鼓勵龍頭企業增資擴股,對當年以增資擴股(包括資產并購、利潤再投資)方式進行再投資且凈增合同外資金達到2000萬元且增資時間達到1年以上的項目,按實際到位資金每2000萬元獎勵2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金額由增資企業全額享受。
12.對投資建設大型游樂場,投資額達到1億元的,按其用于游樂產品開發投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3.企業自辦文旅節慶活動投入額度50萬元以上的,按企業舉辦該類活動投入總額的10%給予補貼,全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
14.鼓勵文化和旅游商品企業參展參賽,對于當年開發注冊、包裝上市的旅游商品(文創產品),在全國、省、市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旅游商品(創意產品)設計評比中,新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新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8萬元、5萬元、2萬元。
15.支持文旅企業開發夜秀、夜食、夜娛等沉浸體驗式夜生活項目,每年評選3個優秀文化旅游夜間消費場所,每個給予2萬元獎勵。
16.支持郭鎮鄉發展鄉村旅游,對初評為國家鄉村旅游重點村、省級鄉村旅游重點村(包括省級休閑農業集聚示范村或省級集聚示范農莊)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初評湖南省五星級、四星級鄉村旅游(區)點或休閑農莊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初評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17.掛牌獎勵。對落戶我區并獲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評為省級以上優秀研學教育實踐基地、優秀科普旅游基地的,給予5萬元獎勵。
18.對初評5A級旅游景區、4A級旅游景區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初評五星級旅游飯店、四星級旅游飯店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初評五星級旅行社、四星級旅行社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引導和支持現代物流產業發展
19.支持國內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供應鏈管理、倉儲運營服務集成商、快遞公司等大型物流企業在岳陽樓區設立的總部、分撥中心、運營中心、結算中心等,建成運營后按建設投資額(不含征地費用)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分3年支付。
20.物流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3000萬、5000萬元、1億元、2億元、3億元的物流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獎勵。
21.物流項目新增1000萬元以上貸款,給予其用于物流固定資產投資50%的部分按同期基準利率60%(實際發生利息)進行貼息支持,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50萬元。
22.支持物流項目入駐指定物流園、按統一規劃租用土地及廠房,其固定資產投資(僅含臨時廠房、生產設施設備及貨運車船,下同)達1000萬元的,在項目投產6個月后按其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3.對符合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關于印發<岳陽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財政專項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岳財發〔2019〕30號)支持范圍及獎補標準的企業,由市級層面予以獎補,我區不重復獎勵。
引導和支持研發設計發展
24.科技高質量發展獎勵
(1)轄區范圍內企業,研發科技成果首獲國家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首獲省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首獲市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2)在我區登記注冊的企業自身首獲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海外發明專利(PCT)申請在完成國際階段審查并進入國家(地區)公布的,每件資助2萬元。
(3)企業以自用專利(商標)獲得質押融資貸款的,按其實際發生的評估費用給予資助,每一筆資助不超過5萬元,同一企業年資助不超過10萬元。
25.平臺建設獎勵
(1)當年經有關部門新認定或批準且在我區登記注冊的院士工作站,根據成果轉化情況,按研發項目實際研發經費的20%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科技創新平臺,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配套補助。
(2)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大力引進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區內設立研究院、分校、“產學研一體化”基地。支持區內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研發中心等,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科研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已建成的創新科研平臺,根據成果轉化和經濟貢獻等情況,經考核評估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已建成的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根據成果轉化和經濟貢獻等情況,經考核評估每年給予10萬元經費支持。鼓勵區內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實習基地,并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3)設立100萬元“概念驗證”支持資金,支持國防科技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湘潭大學、湖南理工學院等高校在岳陽樓區設立概念驗證中心,重點用于支持創新主體開展概念驗證活動,持續支持概念驗證項目工作,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初一公里”。
26.研發經費獎勵
(1)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研發費用總額1000萬元以上且排名全區前3的,每家補助20萬元。
(2)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研發費用在1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超過10%部分每提高1%給予1萬元的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以上兩項補助不重復獎勵。區內骨干企業已獲得科研專項等特別支持的不再享受本規定。
引導和支持共享經濟發展
27.重點圍繞交通、物流、教育、醫療、養老、住宿、餐飲等行業領域,積極引入國內外知名共享經濟平臺型企業入駐,對符合產業規劃、重點支持的共享平臺企業,其優惠政策經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扶植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28.推進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與本地行業龍頭企業合作,建設一批共享經濟平臺,發展成為平臺型企業。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建設的共享經濟平臺拓展服務,獨立發展成為平臺型企業。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共享經濟示范平臺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9.全力引進靈活用工、外資外貿、股權交易、建筑服務業、勞務服務業、規劃設計、中介服務、文藝演出、文藝會展、保險證券等高稅率平臺企業。其優惠政策參照第六章第二十八條實行。
引導和支持金融業發展
30.在岳陽樓區新注冊的各類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和創投管理公司,在岳陽樓區域范圍內對政府重點支持的產業項目以現金形式投資的,可以予以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投資總額2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0萬元;投資總額2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投資總額1億元以下、50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50萬元。
31.培育引進創新型金融機構,完善配套金融支持體系。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新設或新遷入的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實繳注冊資本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5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32.對新遷入岳陽樓區的金融企業總部核心業務部或者分支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全國性及以上規模的,補助500萬元;省級規模的,補助200萬元;市級規模的,補助100萬元。
33.金融機構入駐獎勵
(1)對新入駐的各類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市級分支行、分支公司及以上)在岳陽樓區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價款的5%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分5年支付到位,實際使用10年內不得對外租售。未滿5年對外租售的,將全額收回已發放補貼。
(2)對新入駐的各類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市級分支行、分支公司及以上)在岳陽樓區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前3年每年按100元/平方米給予租金補貼,但不得轉租。租房補貼按用一年補一年的方式撥付,補貼期限為3年,從起租日開始計算。如發現轉租,將依法向該機構全額收回已發放補貼。
(3)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原有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因業務發展,需要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或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可以參照上述(一)(二)點予以補貼。
引導和支持中介服務業發展
34.對當年引進本區以外、實繳注冊資本在200萬元以上的中介服務企業,除享受區政府招商引資相關獎勵政策外,經驗收通過后,再給予實際投資額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35.對當年新增且年營業收入在300萬元以上的前5位中介服務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并分別獎勵企業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對年實繳稅費前5強且比上年增長的中介服務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并分別獎勵企業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級行業資質的中介服務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獲得省級行業資質的中介服務企業,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6.對研發、設計、策劃服務類專業技術強、科技文化含量和產品附加值高,并有利于促進我區產業轉型升級的新型中介服務企業,按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37.對連續正常使用兩年以上注冊商標,或連續正常使用四年以上商號的中介服務企業,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使用注冊商標、商號分別受到國家、省、市市場監管部門授牌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8.中介服務業企業,每新引進一家在我區納稅的世界500強企業區域總部、全國500強企業區域總部、民營500強企業區域總部,分別給予引進者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39.對中介服務業企業當年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在100人以上的,按10萬元/百人標準給予獎勵。
鼓勵企業上市
40.鼓勵投資者通過收購、兼并、控股相關企業的優良資產,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合作重組。兼并重組后在岳陽樓區注冊經營且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從申報繳納首筆稅款(不含扣繳)起3年內,由區財政按項目對地方經濟新增貢獻的50%給予經費支持。在本區收購、兼并、控股相關企業,因股權交易產生對地方經濟新增貢獻的30%,用于支持企業在岳陽樓區新上項目的擴大再生產。
41.在滬深北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給予總額500萬元獎勵,分三個階段予以兌現,“企業在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通過驗收”獎150萬元,“中國證監會或滬深北交易所受理企業上市申報材料”獎150萬元,“企業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并發行上市的或注冊在交易所成功上市發行股票”獎200萬元。
42.在香港聯交所、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收購岳陽市外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控制權并將注冊地址遷至岳陽樓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43.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新三板掛牌基礎層企業進入創新層,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標準板、成長板、文化產業專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在湖南股權交易所科技創新專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60萬元獎勵。
44.在滬深北交易所、香港聯交所、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或實現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在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或者在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對于實際控制下的股權調整與轉讓、持股方式的變更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通過“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45.對符合產業規劃、重點支持的項目,在落戶岳陽樓區5年內,為生產經營而發行債券或新增銀行貸款,按每期債券規模一次性給予5‰的貼息獎勵,或按貸款期限,每年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30%的貼息獎勵。貼息獎勵總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外貿、外商投資補貼
46.對在我區注冊的外貿企業年度外貿進出口額在100萬美元以上,且次年外貿進出口額在原有基礎上翻倍或者更多的,給予外貿業績“倍增”獎勵資金人民幣5萬元。年進出口額5000萬美元及以上企業,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47.對在我區注冊的外資企業,根據當年外方直接投資實際到位額給予一定的獎補,到位資金50萬美元的獎勵人民幣10萬元,到位資金100萬美元的獎勵人民幣20萬元,到位資金5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人民幣30萬元。
48.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產業項目(不含房地產項目)的,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1‰的標準給予中介機構和個人(不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及其他財政供養人員)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引進年實繳稅收區財政享有部分在100萬元以上總部經濟、現代物流、文化旅游、現代金融、商務商貿、信息服務等高端服務業,按項目正式投產之后頭三個完整自然年度企業實繳生產經營性稅收區級留存部分的3%,對項目引進的中介機構和個人(不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及其他財政供養人員)進行獎勵。
49.對符合市政府辦公室《岳陽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岳政辦發〔2021〕14號)支持范圍及獎補標準的,由市級層面予以獎補,我區進行配套獎補。
50.高端服務業人才引進,按《岳陽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設的若干措施》文件執行。
本政策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原則上執行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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