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馬鞍山當涂縣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產業發展,促進傳統產業發展方式轉型升級,特制定了《當涂縣促進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實施辦法》,下面就來看看具體的獎補政策,有想要申報這些獎補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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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子商務園區獎補政策
1.鼓勵發展電子商務園區。對改造、建設面積達5000平方米,具備辦公、倉儲功能和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所需配套服務的閑置樓宇或廠房,入駐電子商務企業10家及以上(10家企業每家年度網銷額均不少于100萬元),且園區年度網銷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有統一物業管理、進行統一招商運營的園區,實際辦公和倉儲面積按照每平方米1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排名靠前為牽頭部門,下同)
2.推進鎮、村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規范建設運營。對面積達400平方米以上,具備辦公和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服務功能所需配套的服務中心,在縣商務局備案,孵化電子商務企業達5家以上(5家企業每家年度網銷額均達50萬元以上),給予鎮、村電商公共服務中心一次性獎補1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3.對承擔正常組織運營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并達到縣電子商務主管部門考核標準的電商運營企業,給予每年不高于30萬元的運營費補助;對入駐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孵化、發展的電商企業,給予辦公房租金全免。(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4.對入駐縣、鎮兩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孵化、發展的電商企業,網銷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公司團隊達到5人及以上,給予該公司參保首年度單位繳費部分的50%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二、電子商務主體獎補政策
5.對年度開票網銷額首次達到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對被新納入統計數據庫的限額以上電子商務企業,給予額外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
6.對年網絡銷售額首次突破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電子商務企業,且年度增幅達到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7.搭建電商平臺。支持我縣優勢產業建設專業性電子商務應用平臺,正常運營滿1年,對平臺建設設備和軟件開發實際投資超過200萬元的項目,按當年平臺投資額10%一次性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
8.培育農村電商經營主體。對年網銷額達300萬元、500萬元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網銷額達100萬元、300萬元的農村電商品牌注冊企業,給予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年網銷額和電商品牌銷售額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
9.鼓勵MCN機構聚集。對新引薦或成立的MCN(網紅經濟運作模式,下同)機構,在縣商務局備案,且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三、農村電子商務獎補政策
10.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青年、微小電商企業、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參與鄉村電商服務網點建設,對經商務部門認定并符合省級電商網點建設標準(有電腦、顯示屏、貨架、網點門牌、制度牌等),網點帶動農村產品上行年網銷額達3萬元、5萬元、10萬元以上的,每個網點分別給予0.3萬元、0.6萬元、0.9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團縣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
11.對當年舉辦的在縣級商務部門備案的農村產品電商直播帶貨活動,單場銷售額達10萬元以上(主要銷售農產品),根據其影響力、帶動力擇優扶持10個,每次活動一次性補助其營銷費40%的費用,最高不超過3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四、快遞物流業獎補政策
12.快遞企業租賃補貼。對入駐電子商務園區的快遞企業,對年快件量首次達到200萬件、500萬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運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13.對正常組織運營縣級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中心,并達到省電子商務主管部門關于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建設要求和縣級商務部門考核標準的物流企業,給予每年不高于10萬元運營費補助。(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交運局)
五、支持線上線下體驗館項目政策。
14.對在旅游景點和人口密集處建設當涂縣農產品線下體驗館,面積不小于50㎡,通過線上線下銷售模式,帶動不少于30種當涂縣農村產品網上銷售,且年網銷額不少于100萬元,按面積給予400元/㎡一次性補貼,單個體驗館最多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體局、縣市場監管局)
15.支持線上當涂館項目。對當涂電商經營主體整合農特產品資源,通過天貓、京東、拼多多、淘寶平臺,建設線上當涂農產品館,銷售當涂品類10個以上、年網銷額達1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年銷售額達300萬元以上的,給予運營企業網銷額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
六、鼓勵跨境電商發展政策。
16.對在我縣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且年在線交易額達100萬美元(含)(以海關反饋數據為準)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外貿企業,按網絡宣傳推廣費用實際支出額的80%給予當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縣內“一事一議”跨境電商企業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17.積極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政策和成熟經驗,加快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和生態圈。鼓勵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立“眾創中心”、“本地化服務中心”等跨境電子商務孵化平臺,對經認定的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在省級獎補的基礎上配套一次性獎補40萬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七、“一事一議”政策
18.對國內外知名、成長性好的電子商務企業、MCN機構和快遞企業,在我縣設立全國性、區域性總部或全國性、區域性結算中心、區域性快遞分撥中心以及建設電子商務產業園的,建成并投入運營后,根據實際需要和企業要求,由縣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等部門提出意見,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可實行“一事一議”的優惠政策。實行“一事一議”優惠政策項目(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
八、附則
19.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在我縣經營的電子商務(含網絡直播、微信營銷及電商配套)的企業、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和配套倉儲園區(不小于5000平方米)。由縣外區域遷入我縣的電子商務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后,視同新注冊登記的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0.當年度發生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電子商務企業、快遞企業,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對違反規定申報、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將取消申請專項資金的資格,并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1.同一企業、同一項目符合各級扶持政策條件時,按就高但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2.本辦法由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交運局等單位負責解釋,根據試行情況,及時修正調整。
關于當涂縣電子商務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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