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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區補貼政策兌現!截止3月18日!2023年黃山徽州區質量提升若干政策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時間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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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若干政策》;
一、申報時段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申報范圍
依據《政策》之規定,申報對象為注冊地在本區的市場經營主體,或數據結果歸集在本區的市場主體。
三、申報材料
1、申報第2條至第4條事項為免審即享條項,無需申報材料。
2、申報第5條至第6條事項,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3)需提供當年認定文件、獲得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第9條事項,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3)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截圖;
4、申報第11條事項,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3)需提供當年認定文件、獲得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第12條至17條為免審即享條項,無需申報材料。
6、申報18條事項,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3)專利權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5)金融機構出具的按期償還貸款的證明;
(6)利息清單復印件;
(7)貸款合同書復印件(企業貸款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含質押清單、擔保合同等);
(8)評估合同和評估報告復印件;
(9)評估公司評估公司和相應評估師的資質證明文件;
(10)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7、申報19條事項,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3)需提供當年認定文件、獲得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4)其中“對勝訴的知識產權人維權訴訟費,按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維權費用資助,其中國內維權不超過1萬元,涉外維權不超過5萬元”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身份證明、專利權屬證明、行政處理決定或司法文書、結案通知書、費用憑證等(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5)其中“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處的知識產權案件和電商領域的侵權判定,結案后給予每件500元經費補貼”屬于免審即享條項,無需申報材料。
(6)其中“新認定的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2.5萬元”屬于免審即享條項,無需申報材料。
8、申報第20條事宜,申報材料:
(1)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資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3)當年認定文件、獲得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有關要求
1、請各鄉鎮人民政府、徽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直有關單位結合駐企服務工作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申報并做好所屬企業的申報指導工作;
2、請各鄉鎮人民政府、徽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直有關單位按照預算管理、總量控制和競爭性申報的要求進行
申報指導工作;
3、請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于2024年3月18日前報區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徽州區促進質量提升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安徽省質量促進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持續推進質量強區、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全面提升質量水平,推動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黃山市促進質量提升若干政策》(黃政辦〔2022〕22 號)有關規定及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建立質量提升發展基金
1、區政府設立 200 萬質量提升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總量控制和競爭性申報。主要用于支持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提升產品質量,加強品牌建設,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質量人才隊伍,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統籌食品安全、藥械化安全、產品質量安全。
二、推進質量發展工作
2、支持質量品牌建設。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黃山市政府質量獎、區政府質量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 100 萬元、5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黃山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區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5 萬元、2 萬元。
3、支持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站建設。對新建立且通過驗收的“一站式”服務站,給予一次性獎勵 5 萬元;對每年通過年底考核的“一站式”服務站,每年給予獎勵 3 萬元。
4、支持皖美品牌示范企業創建。對評定為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的單位,一次性獎勵 5 萬元。
5、支持實施技術標準戰略。主持制定國際標準(排名前三)、國家標準(排名前三且在本區內只獎勵排名最前的單位)、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且在本區內只獎勵排名最前的單位)、全國性團體標準和安徽省地方標準(含長三角區域標準)(排名第一的單位)、省級團體標準和黃山市地方標準(排名第一的單位)每項標準一次性分別獎勵 25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主持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標準制定獎勵標準的 50%執行;對獲評國家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單位,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對獲評安徽省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 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
6、支持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創建國家級、省級(含長三角區域)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通過驗收的,對項目主要承擔單位分別獎勵 10 萬元、5 萬元;首次獲評全國、全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 10 萬元、5 萬元;對新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一次性分別獎勵 40 萬元、25 萬元。
7、支持質量強區創建。啟動開展質量強區創建工作,安排創建工作經費每年 30 萬元。
8、支持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創建。啟動創建工作并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備案時,分別預獎勵 15 萬元、8 萬元。
9、支持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對在區市場監管部門監督下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召回公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核定召回貨值金額后,按照貨值金額(10 萬元及以上)5%的比例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 1 萬元。
三、推進“食安安徽”品牌建設
10、統籌品牌建設要素保障。利用好各級財政安排的項目資金,通過項目貸款貼息、股權投資、投資基金、事后獎補等方式,對“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流通企業、餐飲服務業按規定給予支持。
加強金融支持,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對開展“食安安徽”品牌創建單位壓降貸款成本費率,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及時給予無還本續貸或展期支持。
加強科技創新支持,統籌利用科技創新扶持專項資金和知識產權獎補專項資金,對開展“食安安徽”品牌創建單位從科技研發、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和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方面給予資金獎補和研發資助。加強稅收支持,對開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單位實際發生的提升質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經費投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加強人才培養支持,落實黃山“人才 10 條”、人才儲備金、“技能人才 15 條”及企業自主認定人才等既有人才政策,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創建單位加強食品專業人才引進,加大食品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
11、實行“食安安徽”認證評價獎勵支持。對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認證證書的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流通企業、餐飲服務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 2 萬元。對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評價證書的食品生產基地、食品生產園區、餐飲安全街區、食品安全小鎮,一次性給予創建主體 5 萬元的獎勵。
四、推進餐飲行業質量安全提升
12、支持餐飲行業實施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后廚環境衛生等方面提升。達到《黃山市餐飲質量安全店評定標準》要求,經驗收合格的,每戶按照 2500 元標準給予獎補。
13、支持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在食品加工制作場所安裝攝像設備,依托網絡傳輸技術,主動向消費者公開加工制作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當年完成安裝并正常運行,每戶按照 2500元標準給予獎補。
14、支持餐飲企業通過 HACCP、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認證。對當年獲得 HACCP 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 2.5 萬元、1萬元。
15、支持創建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獲得黃山市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的,給予創建主體 7.5 萬元獎補資金;獲得省級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的,給予創建主體 15 萬元獎補資金。
五、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建設
16、支持知識產權創造。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每件獎勵 0.6 萬元;通過 PCT 申請獲得國外專利授權,每件資助 2 萬元(最多資助 2 個國家授權)。
17、支持知識產權質量提升。獲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一次性分別獎勵 10 萬元、7.5 萬元、5 萬元;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一次性分別獎勵 5 萬元、3 萬元、2萬元。獲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一次性分別獎勵 4 萬元、3 萬元、2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 5 萬元、2.5 萬元、1 萬元。對當年發明專利凈增長達到 20 件、25 件、30 件的企事業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 1 萬元、2 萬元、4 萬元;對年授權發明專利 30 件、50 件及以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一次性分別獎勵 1 萬元、3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培育企業,一次性獎勵 1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專利導航服務基地、課題研究項目,一次性分別獎勵 10萬元、5 萬元。對新獲國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體系認證的優秀企業(認證前對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按其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不含貫標、輔導、咨詢服務等費用)進行獎補,最高不超過3 萬元。
18、支持發明專利、商標權質押貸款。對符合地方產業發展的質押貸款,對企業發明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 500 萬元以下(含 500 萬元)部分,給予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
19、支持知識產權保護。新認定的馳名商標、新獲批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地理標志商標,一次性分別獎勵 15 萬元。新獲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并使用的,一次性獎勵 1 萬元。新注冊成功的集體商標,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新認定的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基地、安徽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一次性分別獎勵 5 萬元。新認定的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 2.5 萬元。新獲得馬德里商標等國外注冊商標的,獎勵 2 萬元。對勝訴的知識產權人維權訴訟費,按 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維權費用資助,其中國內維權不超過 1 萬元,涉外維權不超過 5 萬元。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處的知識產權案件和電商領域的侵權判定,結案后給予每件 500 元經費補貼。
六、支持中藥產業發展
20、對首次認定的“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一次性獎勵5 萬元;對被列入本省飲片炮制規范的“十大皖藥”藥材標準,每個品種給予 5 萬元研究經費支持。
七、其他事項
21、本獎勵政策適用于注冊地在本區的市場主體,或數據結果歸集在本區的市場主體。
22、本政策相關項目獎補已包括《黃山市促進質量提升若干政策》中明確由地方政府承擔和由市、區兩級政府各承擔 50%的項目獎補,不再重復獎補。
23、除符合“免申即享”事項外,申請對象按照要求提供有關申報資料,按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財政局進行審核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報區政府批準兌現。當年不申請的視為自愿放棄,逾期不再受理。
24、當年發生安全生產、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受到查處的,以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25、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內獲得不同級別獎勵的,按最高獎勵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不重復計獎。
26、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27、本政策由區財政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原《徽州區質量提升激勵辦法》(徽政辦〔2021〕5 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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