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5000萬!2024年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獎勵、申報條件
2024年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獎勵、申報條件等內容如下,長沙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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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每年由市財政安排5000萬元,設立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
1. 平臺建設類項目。對制造業創新中心搭建的試驗驗證、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協同運用、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提供制造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前沿共性技術研發、示范應用、項目孵化等,給予經審核確定開支總投入50%總額不超過1000 萬元的支持。
2. 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類、示范應用類項目。通過“揭榜掛帥”的模式發布前沿、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示范應用項目。對承擔上述項目的單位,采用“事前立項、事后資助”的方式給予支持,給予單個項目經審計項目總投入50%總額不超過1000 萬元的支持。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2 年。
申報條件
一、定義
以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和重點產業集群為主要領域,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由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自愿組成,以企業為主體,以企業法人形式建立和“公司+聯盟”等模式運行的新型創新載體。
二、申請條件
1、屬于長沙市新興優勢產業鏈或重點產業集群的重點領域。
2、申報單位擁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研發力量,設立專家委員會,負責對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發展方向、技術路線、建設規劃、項目計劃等提供咨詢意見。
3、申報單位有固定的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技術人員占制造業創新中心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
4、申報單位有獨立的辦公場地、優良的研發試驗場地和先進的研發試驗儀器設備。
5、申報單位已在市內注冊,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 萬元,各股東實繳資本金總額不低于1000 萬元。
6、牽頭單位須是長期從事某領域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在該領域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省、市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經驗的企業且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3 億元。
7、牽頭單位要有整合產學研合作基礎資源的能力,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
8、牽頭單位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設備以及高端研發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
9、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或聯合懲戒名單的單位,不得成為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
10、參與建設的單位應包含相關行業領域內若干家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企業、科研院所、產業聯盟、高校等主體。
三、驗收標準
1、創新中心的聯盟應匯聚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10 家以上,或覆蓋本領域50%以上的市級以上創新平臺。
2、至少形成2項以上有待突破、可促進形成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3、具備較強的自我可持續發展能力,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托研發、檢測檢驗和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獲得較穩定的收入。
4、擁有相對固定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40%,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建立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擁有成果轉化機制和專利許可轉讓制度,并已向中小企業或通過自行孵化企業實現至少1 項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
6、實現與成員單位之間的資源開放共享,具備持續提升創新水平的能力。創新中心已成為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技術創新平臺,取得與創新中心成員以外的單位開展技術合作的較好業績。
7、具備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聯合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的基礎。
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編制《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申報書》及相關附件,申報材料應包含明確清晰的建設方案。
申報流程
企業申報→市州推薦→答辯評審→名單公示→驗收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