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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夏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報條件、補貼及材料
2024年江夏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報內容如下,江夏區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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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范圍和對象
(一)補貼范圍。原則上對種地農民擁有承包權的耕地、村組非承包地在農村土地確權時被確認的耕地、國有農場和國有農牧漁良種場農工承包的耕地給予補貼。
(二)補貼對象和依據。以家庭承包農戶(以下簡稱農戶)為單位,在農戶土地二輪延包面積基礎上確權的實測面積,作為農戶申報補貼資金的依據。
農戶之間土地經營權發生流轉的,應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方;農戶之間未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的,補貼資金仍由土地承包權者享有;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的,必須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方。農戶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必須上報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憑據。
農戶(含農戶外的組織和個人,下同)承包耕種村組非承包地的,村組必須與農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并報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備案,作為承包農戶的補貼發放憑據。村組未與農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的非承包地不得申報補貼。
國有農場、國有農牧漁良種場的耕地已承包到農工的(含農工外的組織和個人,下同),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承包農工;以前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農工與農場簽訂的耕地承包(或流轉)協議必須上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的憑據。屬于農場經營耕種的耕地,不得申報補貼。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補貼:
1.作為畜牧養殖場占用的耕地。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
3.成片耕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包括:
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如,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連棟溫室用地、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育種育苗場所、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用地和環保設施用地;
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糧食生產的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用地。
4.非農業征(占)用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
5.經區人民政府認定,對拋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6.經區人民政府認定,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7.擅自轉為林地、園地的耕地。
二、補貼資金分配
根據當根據當年的補貼資金總規模(包括當年省下達和上年結轉),按照區政府審定的耕地補貼面積及畝平補貼標準,原則上在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農戶。
三、補貼面積核定
我區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核定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為補貼資金兌付提供依據。
(一)面積申報。村民委員會據實填報《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申報表》(附件1),經農戶簽字認可, 村委會簽字蓋章后上報街道辦事處。
(二)面積核實。街道辦事處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申報表信息進行逐戶審核,包括對農戶姓名、身份證號、郵政銀行卡號、土地確權面積、承包村組非承包地面積以及流轉耕地面積、不享受扣除面積、申報補貼面積等信息進行核實。對核實的補貼面積與農戶申報的補貼面積不一致時,經農戶本人簽字確認后,對農戶申報表信息進行調整。對新增補貼農戶、不再享受補貼的農戶以及繼續享受補貼的農戶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做出調整和變更。
(三)面積公示。面積公示由街道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將核實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申報表》(附件1),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后,以村為單位在村委會進行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必須重新核實。
(四)面積確認。街道辦事處根據公示情況無異議后,以村為單位填報《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申報表》(附件2),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后以文件形式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匯總,再報區人民政府審定,作為發放補貼資金的依據。
四、補貼資金發放
(一)資金分解。區農業農村局根據區人民政府審定補貼面積、畝平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計算分解到農戶。
(二)資金公示。在發放補貼資金前,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在村組對農民補貼資金情況進行張榜(包括農戶姓名、補貼面積、補貼資金等內容)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出現異議,應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整。公示無異議后,向區農業農村局上傳《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申報表》(附件1)。
(三)資金發放。補貼資金由區財政局按照《湖北省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辦法》(鄂財辦發〔2021〕4號)文件要求,委托金融機構代理發放, 金融機構根據《湖北省惠民惠農“一卡通”系統平臺》發放到農戶。
“一本通”以農戶戶主姓名開設(土地承包方戶主死亡的,由土地承包共有人推舉戶主,將戶主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一本通”賬號等報村委會和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對同一農戶耕種同街道不同村組的土地(包括親戚、他人、和村組非承包地)要合并為一戶,不準一戶多折,嚴禁設立虛假戶主姓名、虛假村組名稱等。
(四)資金支取。農戶持“一本通”、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密碼到代理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支取補貼資金。農戶若出現相關資料丟失、泄密等情況,應及時到代理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掛失手續,補辦“一本通”,并將補辦的“一本通”連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報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并及時更正農戶的相關信息。
五、有關要求
(一)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填報《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申報表》,審核填報數據,簽署審核意見,上報街道辦事處。
(二)街道農業農村及財政所要組織力量,核實農戶(農民合作社或企業)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面積;成片糧田轉化未設施農業用地面積、擅自轉為林地、園地的面積;拋荒1年以上耕地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面積;農戶確權實測面積、村組非承包地面積;國有農場耕地面積;占補平衡中補充耕地、非農業征(占)耕地等有關資料;提供土地流轉中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組織力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村組農戶耕地面積等基礎信息的統計、核實、公示、上報工作,確保農戶上報的補貼面積等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完成補貼政策的宣傳與政務公開工作;負責《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申報表》的匯總、數據上傳等工作。
(三)區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撥付與監管,依法確定區級代理機構、簽訂委托發放協議;督促代理機構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戶。
(四)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有關數據的匯總、數據上報、政策信息公開等工作。